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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学校监控等设备采购招标
2010/7/30 17:19:00   中国安防网      关键字:丹阳市,学校监控,设备,采购,招标      浏览量:

  欢迎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项目名称:丹阳经济开发区中心小学复印机、网络及监控设备等的采购,标书编号:丹教采标(2010)谈字25号。

  最高预算价:35万元人民币。

  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谈判供应商应具有的资质条件:

  1.谈判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投标人应遵守的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2.谈判供应商必须是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从事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谈判供应商必须具有主要生产厂家项目授权书及三年质保承诺;

  4.谈判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镇江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等。

  二、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7月29日-8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公休日除外);

  地点: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二楼);

  谈判文件至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市场科领取,超过截止日期的将不予受理。没有购领谈判文件的谈判响应人,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符合供应商具备的资质条件第2、3条的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事项:各报名单位请自带U盘等存储设备,以备拷贝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三、采购范围及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项目要求。

  四、谈判供应商在谈判时,需交纳伍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以银行汇票形式交丹阳市招投标采购交易管理中心财务科(开户名称:丹阳市招投标采购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市和平桥分理处;帐号:1104022029000124519),否则其投标响应无效。

  五、谈判文件提交时间:2010年8月6日(星期五)上午9:40(北京时间)

  谈判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0年8月6日(星期五)上午10:00(北京时间)

  谈判时间:2010年8月6日(星期五)上午10:00(北京时间)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丹阳市招投标采购交易管理中心四楼开标室(西环路6号)

  谈判地点:丹阳市招投标采购交易管理中心四楼开标室(西环路6号)

  七、联系人:谭去舛       联系电话:0511-8691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