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章推荐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扩大生产登记批准书发证范围的通知

[来源]  [作者]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2008-12-27 19:16:00  

 

浙公科〔200645

    各市公安局技防管理部门:

    由于近年来外省市相继扩大生产登记批准书发证范围,使得我省技防产品在销售上遭遇不公平竞争,为进一步服务于我省技防产品生产企业,有效规范技防产品市场,经广泛征求行业意见,决定为申请企业发放球形摄像机、音视频矩阵系统、门禁管理系统等三种技防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在受理过程中,要依据企业自愿申请,并严格把关,认真查验申证企业的资金实力、质保体系、技术力量和生产场地,对不具备申请条件的企业不予受理。

   
二、球形摄像机、音视频矩阵系统、门禁管理系统等三种技防产品尚未有配套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企业申证时须持有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和由公安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检验合格报告。

   
三、各地应认真督促获证企业按时参加生产登记批准书年检,并及时上报企业变更信息和有关生产情况。

   
四、型式检验报告有效期为两年,申证审核和证书年检时,型式检测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厅联系。

二○○六年九月十五日

 

上一篇: 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日常安全检查工作规范 2008-12-27
下一篇: 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 2008-12-27

关于我们  |  服务细则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站点地图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支持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 主办单位: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
电话:010-687305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C座1401
承办单位:中国安防行业网 电话:010-63326302
版权所有:北京寰岛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京ICP备050577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