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产品中心→文章内容
产品采购指南搜索:
 
产品采购指南
购买警用物品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关键字:警用物品   来源:中安在线 时间:2010/2/4 9:16:00
导读:
  依据《人民警察法》的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如果违反法律规定,私自买卖警用物品,公安机关会对其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没收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等,或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一条的规定,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