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教师的报名条件:
(一)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
(二)在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职业培训试行期间,教师应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1.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
2.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3年以上。
(三)教师应具有安全防范相关职业的从业经历和教学经验;
(四)教师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未受过重大违纪违规处分。
二、培训教师的推荐办法:
(一)培训教师的报名条件核准:
1.各地培训教师的报名条件由各地安防协会或技防管理部门核准;
2.具备条件的安全防范行业管理人员、编写教材的专家、学者报名条件由中国安
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核准;
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培训教师报名条件由本单位核准;
(二)凡参加培训教师必须按规定如实填写“培训教师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