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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和中心理事会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公安部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精神,结合中心实际情况抓班子、带队伍、促规范,抓基础、保质量、促发展,在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了班子团结协作、集体领导作用加强,员工队伍稳定、职业素质普遍提高,认证工作规范、业务发展稳中有升的良性循环的局面。
一、完成新旧版安防类强制性认证证书转换工作
根据国家认监委2010年4月1日前必须完成新版安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转换工作要求,中心多次召开检测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制约进展的重点环节和解决措施,安排相关工厂检查人员集中力量对重点区域进行工厂检查,同时加快了催送样品、产品检测、工厂检查不符合项关闭、评价决定等环节的速度。截止2010年3月31日,中心共计完成856张旧版证书的转换工作。对未按规定要求转换的撤销了证书,保证了国家强制性认证制度的严肃性。在证书转换工作的同时,中心对产品、企业、证书状态、委托人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提高了认证有效性,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对分包检测机构的工作质量实施评价与通报
在2010年下半年,中心陆续对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上海)和公安部刑事技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3个分包检测机构进行了办公室现场评价,组织承担车身反光标识产品检测任务的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长春)2个分包检测机构开展了产品检测实验室比对试验。针对2010年认证检测用标准变更较多、新任检测工程师较多的特点,重点检查了各分包检测机构的培训计划、培训实施等情况;对其有效检测能力及出具的检测报告实施了质量评价,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了通报,加强了情况交流和对分包实验室质量的控制。
三、首批公安350兆模拟无线通信设备产品认证证书颁发
为加强对公安350兆模拟无线通信设备的质量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2010年1月初,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正式批复了中心上报的《公安无线通信设备自愿性认证实施规则公安350兆模拟无线通信设备》等相关文件,向全国各地公安机关下发了《关于开展公安350兆模拟无线通信设备认证工作的通知》,授权中心为认证的执行机构。中心对来自20余个省市公安厅(局)信通部门以及工厂检查员进行了认证培训和宣贯,并于2月1日正式启动认证受理工作。在中心和分包实验室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检中心等单位的共同努力下,首批申请认证的产品陆续进入产品检测、初始工厂检查等环节。年底,中心颁发了首张产品认证证书。
四、公安部指纹自动识别系统认证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2010年,公安部主管领导对指纹自动识别系统认证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此事很重要,涉及全国,要精心组织,认真搞好。”为落实部领导的指示,公安部业务主管部门召开了有我中心和其他相关单位参与的指纹自动识别系统认证实施规则研讨会及相关协调会,对产品标准、实施规则、检测细则、认证政策、程序、要求等工作进行反复研讨和论证。11月5日,中心提交的《刑事技术产品自愿性认证实施规则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指纹自动识别系统认证检测测试大纲》和《指纹自动识别系统认证现场符合性检查大纲》已获公安部批准。
对指纹自动识别系统实施认证是公安信息化工作在新形势下实施的一项创新性举措,是认证服务公安业务的新尝试。中心从认证实施方案文件、认证实施模式、认证单元划分、变更控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使之具有可操作性,能够适应现阶段刑侦信息化对指纹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应用要求。目前,认证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五、启动活体指纹采集设备新旧证书换版工作
公安部刑侦局于2010年1月起组织用户、检测、标准、产品生产企业等相关单位编制和修订了《活体掌纹图像采集技术规范》、《活体指纹/掌纹采集设备测试技术规范》等指掌纹信息行业系列标准。经十余次反复调研与论证,新标准正式颁布,并于2010年6月1日起实施。中心根据标准变更情况对相关实施规则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实施规则,除了将活体掌纹采集设备产品纳入自愿性认证范围外,还对活体指纹采集设备的单元划分进行了调整,对产品一致性工厂检查这一环节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10月9日,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正式批准了中心提交的《刑事技术产品自愿性认证实施规则活体指纹/掌纹采集设备产品》(CSP-V03-003:2010)。11月15日,中心发布了新版实施规则,启动了新旧版证书的换版工作,并要求2011年7月15日前完成。目前,中心采集仪产品认证包括了活体单指指纹采集设备、活体平面指纹采集设备、活体指纹采集设备、活体掌纹采集设备、活体单指/掌纹采集设备五个类型的产品。截至年底,已有5家企业提出了7个产品单元的认证申请,部分产品已进入检测阶段。
六、公安专用移动无线视音频传输系统认证相关文件已准备完毕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组织我中心和标准、检测机构、和企业分别召开了专用移动无线视音频传输系统(无线图像传输系统)产品技术规范及认证评价研讨会、《移动无线视音频传输系统技术规范》和《公安专用移动无线视音频传输系统认证实施规则》审定会等会议,对产品的外观和结构要求,发射机部分、接收机部分和系统性能参数,连续工作时间,实地拉距,电源、环境适应性和安全性要求等技术性问题进行了详细的研讨,对《技术规范》和《实施规则》逐章逐条进行了反复审议,对其中的关键性技术问题进行了多次研讨。目前,相关文件已准备完毕并已上报部科技信息化局审批。
七、顺利完成广东省公安厅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性能测试工作
中心将合格评定的理念和方法应用于公安实战的评测工作,于2009年年底承担了广东省公安厅指纹自动识别系统(AFIS)建设招标性能测试工作。中心作为测试执行机构,根据受托方的要求,组建了专家组、测试组;2010年2月正式受理了6家参测供应商的申请;7月初,根据测试结果,出具了相关评测报告,顺利完成广东省公安厅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性能测试。期间,在评测文件准备阶段,中心参与了指纹系统评测技术规范、测试细则、评测程序和规则的制订工作,组织制订了开展指纹系统评测的有关公开性文件;在评测工作实施受理阶段,中心向参加企业介绍了评测技术规范和程序规则、送样及测试评台搭建的相关规定,并为企业答疑解惑,对企业提交的样机、软件及相关资料实施了受控管理;在评测工作测试阶段,中心对测试的环境和条件、测试人员条件、测试人员及岗位、测试记录表格组织检查并加以控制,对测试过程实施了全程监督,对测试过程出现的异常和疑难问题多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在评测结束阶段,汇总测试记录,组织专业人士对测试记录及结果进行分析,组织编制了评测报告。
此项测试采用了“实战测试”的方式,在供应商搭建的指纹系统平台上,采用公安实战指纹数据为测试背景数据库,以实际办案的指纹为样本,对投标系统实施测试,检验投标系统与实际工作需求的符合性。该测试对我国指纹自动识别系统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第一次对千万人级别的指纹自动识别系统采用实战数据测试,也是第一次在系统招标工作中采用第三方独立组织的方式开展测试,为进一步探索合格评定为公安业务服务的新方法、新模式提供了良好的开端。
由于在测试过程中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引入了合格评定的方法和要求组织测试程序,控制评测过程,受得了用户、参测系统制造商等方面的一致好评,获得了业界的认可。
八、防盗安全门认证课题取得阶段性进展
2010年2月,国家认监委对防盗安全门开展认证监管立项研究,成立了由公安部主管部门领导、国家认监委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委托中心成立课题组承担该项目的调研工作。课题组策划了整个项目的运行模式、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案,制定了预期目标和实施方式,在多年关注防盗安全门产品质量的基础上,走访了政府管理部门、中国安防协会、标准化委员会、检测中心,赴全国防盗安全门集中生产地浙江省永康市、重庆和四川绵阳市以及防盗安全门集中销售地区山东省济南市等地座谈与实地察看,多次向认监委和科技信息化局相关领导汇报和请示工作以及反复沟通研讨,向各地公安机关、安防行业协会、媒体、网站等单位收集防盗安全门行业的相关数据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200多家防盗安全门企业联系、听取企业反映和意见,基本摸清了防盗安全门产品的生产企业、产品、市场情况、质量现状,导致防盗安全门产品质量问题原因,防盗安全门产品质量问题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对防盗安全门产品质量监管情况以及管理对策与建议。在11月26日召开的防盗安全门专家会议上,公安部和国家认监委领导对调研组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课题立项第一阶段的调研圆满结束。目前,根据两部领导的要求,课题工作转入进一步论证阶段。
九、中心承担“社会责任国际标准风险控制及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技术研究”相关子任务研究工作
2010年初,公安部承担了国家“十一五”专项“社会责任国际标准风险控制及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技术研究”课题的子任务3-4“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对我国社会安全、立法和司法政策的风险分析与控制研究”任务,委托我中心具体组织实施。中心组织成立了课题组,制定了工作计划,落实了专家队伍,历经计划准备、分析研究、中期检查、终期报告四个阶段,截至年底,顺利完成了预定研究工作。国家标准委领导和总课题组专家对公安部课题组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十、参与公安信息化工作数据质量管理和公安执法规范化质量管理课题研究和调研活动
为提高和规范公安信息化工作数据质量管理,推进公安信息化工作,2010年年初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组织我中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国家行政学院和相关公安信息化系统建设企业等方面专家启动了该项工作。一年来,中心积极参与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赴基层公安的调研活动和研讨工作,并作为起草主要单位之一起草了《公安信息化信息数据质量管理基本规范》行业标准(稿)。该标准被列入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2010年度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标准初稿在2010年8月初向公安部各局级机关和全国公安厅(局)等单位征求意见时,受到广泛的肯定。同时,中心结合几年来在认证中积累的质量管理经验,积极参加了公安执法规范化质量管理课题的调研和质量管理方法研究的工作,为把科学的质量法引入公安执法规范化工作做出了努力。
十一、公安刑侦活体掌纹采集产品认证工作正式启动
继成功对公安刑侦活体指纹采集仪产品实施认证后,今年中心又启动了公安刑侦活体掌纹采集设备产品的认证。11月中旬,中心正式受理了3家企业提出的产品认证申请,并对这些厂家进行了认证资格审查。目前,中心采集仪产品认证包括了指纹和掌纹两个品种的产品。
活体指纹采集仪产品认证始于2006年。几年来,活体掌纹采集设备产品发展迅猛,公安机关对它们的应用逐渐增加。为提高产品质量,规范接口,公安部刑侦局于今年1月起组织检测、公安用户、产品生产企业等机构和单位着手组织编制和修订了《活体掌纹图像采集技术规范》、《活体指纹/掌纹采集设备测试技术规范》等指掌纹信息行业系列标准,经反复研讨与论证,新标准正式颁布,并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中心也根据标准变更情况对相关实施规则进行了修订,并于10月6日得到了科技信息化局批准。
(资料提供: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