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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安全防范私人企业服务-固定岗位和巡逻人员监视及报警干预服务的NF服务认证 | |
认证代号 | NF241 |
涉及对象 | 安全防范私人企业服务 |
认证特性 | -指定的服务范围 -接待 -商业优惠 -销售 -准备和实施服务 -遵守指示 -服务机构 -人员培训 -调查顾客满意度 -内部服务检查 |
获得认证证书企业名单 | 见附表5 |
认证参考文献 | |
通用规则 | NF Service标志 |
认证规则 | 规则 NF241 |
标准及有关文件 | NF X50-777 (19980501) |
应用管理 | |
认证机构 | AFNOR Certification |
直接管理 | AFNOR Certification 网址:www.marque-nf.co |
(2)ASC QualiSécurité认证
2008年,安全和人力监视私人企业全国联合会(SNES)与法国标准化协会(AFNOR)联合推出一种新的行业服务认证:QualiSécurité(标志见左图),面向所有行业服务经营者。
ASC QualiSécurité认证向票据签发人保证他们可以完全放心地选择服务提供者。“专业性、可追溯性、透明性、职业道德和跟踪检查、服务质量”是QualiSécurité的主要承诺。
由SNES发起,各相关专业人员及行业参与者一起制定的ASC QualiSécurité认证参考集(编号:REF 215),针对人力监视私人企业提供服务,规定了一套通用的服务承诺要求。该认证阐明了私人安全企业的服务内容,确定了大家都能接受的服务质量水平。
如同“安全防范私人企业”NF服务认证(NF241)所展示的那样,ASC QualiSécurité认证可以:
提供明确的采购标准,
使企业专业化,
·通过建立一种共同参考语言,澄清客户与服务提供者的关系,
·明确服务提供者所承诺提供的始终如一的质量水平,
·证明服务提供者社会伦理道德的完整性,遵守私人安全行业规章条例及公司法。
为了从ASC QualiSécurité认证中获益,企业必须经过具备资格的审核员的严格检查,然后定期接受评估,以便核实和确保企业所提供的服务始终与认证参考集的要求保持一致。
二、日本优良安防器材认定制度
“优良安防器材认证制度”(Recognition of Better Security System,简称“RBSS制度”)属于自愿性认证制度,是日本安防设备协会于2008年10月开始执行的一项针对安防产品性能进行认证的业务。截至2009年2月20日,接受该认证的企业有8家(TOA、日立制造所、松下、熊平制造所、东芝泰利、日立国际电气、三菱电动机、池上通讯机),安防摄像机有51种,数码录像机有25种。
本制度除了对安防产品的性能等进行认证外,还有其他目的,即一个是为正在考虑使用安防器材的企业或个人提供一个选定器材的标准,另一个是为了消除民众由于对安防器材的不了解从而产生的误解。
(一)定义
本制度是一项为实现以下目的而实施的制度:1制定与安防器材应必备的机能、性能等相关的标准,2对在安防器材的性能、防止犯罪的发生、犯罪发生后的对策、跟踪等方面确实具备有效功能的安防器材授予RBSS的认证资格,3更好地促进安防器材的开发、普及工作,4让民众更加了解安防器材。
审查内容包括“资格审查”、“器材审查”两方面,资格审查主要针对企业,器材审查主要针对器材,通过确认两者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从而进行优良安防器材的认证。安防器材的“优良”主要是从实际使用时其安防性能是否有效的角度进行判断的。
优良安防器材的表示标志是英文的缩写“RBSS”,被称为“RBSS标志”,它已成为代表安全、安心的图案(见下图)。
RBSS标志与宣传词
(二)组织结构
针对优良安防器材的认证业务,日本安防设备协会设置了由5人以上组成的“优良安防器材审议会”(简称“审议会”),其目的是审议、监督优良安防器材认证制度及其运作方式是否能够公平运作,并准确应对社会需要。
为了能够听取关于“制定资格审查标准”、“制定认证标准”、“认证的各种制度”等方面的意见,日本安防设备协会设置了由7人以上组成的“优良安防器材委员会”(简称“RBSS委员会”),其职责是制定新的认证标准、审议应以何类机种为审查对象、调查业界的标准有无变化等。此外,该委员会还接受各种反馈意见,并做出相应改进。
为了能够对关于资格审查标准及认证标准(简称“认证标准等”)的适宜性进行评估,日本安防设备协会在RBSS委员会下面设置了由4人以上组成的“审查会议”。其职责是测定/评估通用性能及高级性能的结果(数值等)、提交能够证明其功能的有关资料(也包括数值的测定/评估方法)、在所提交的资料的基础上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为了能够承认审查会议做出的评估结果,并执行其有关认证工作,日本安防设备协会在RBSS委员会下面还设置了由4人以上组成的“判定会议”。
(三)审查内容
1.审查流程
首先,针对企业进行审查。器材制造商需完成申请表格,该申请将在“RBSS审查会议”上接受审查,这是针对每一个器材进行的个别审查。此阶段,主要是调查所申请的内容是否符合RBSS制度的标准。
然后,针对器材进行审查。经常会存在一家公司申请数个器材的情况,所以针对该情况将进行“综合性适当与否”的审查。这就是判定会议,会议上将决定器材是否合格。
2.审查内容
1)企业的资格审查
这是以制造RBSS器材的企业为单位进行的资格审查,满足该条件才能进行器材的认证检查。此外,即使器材符合RBSS制度的标准,但如果企业资格审查没有通过,也不能被承认是RBSS器材。
资格审查标准主要是从两个角度制定的,一是是否是在严格的管理下在安全稳定的工厂生产,二是产品的供应、保修或售后服务等体制是否完善,同时这也是必备的认证条件。不仅如此,还对下列事项进行检查与认证,即在日本是否有自己的销售网、咨询窗口、维修点;器材的保修范围是否合适;是否公布具备瑕疵担保责任;维修用零件在中止生产后7年内能否持续提供;是否是在与ISO9001品质相当的工厂进行生产,品质管理是否严格等。为此,不具备维修能力的企业不能获得资格,不具备质量管理系统的制造商也不能获得资格。
2)器材审查
在针对企业的资格审查之后,就是针对器材进行的审查。
器材审查标准是为了让民众能够安心购买安防器材而制定的标准,其内容主要是从两个方面制定的,一是安防器材是否具备必不可少的通用性能(必备功能),二是根据实际需要都具备哪些高级性能(可选择的项目),包括高灵敏度类型、昼夜兼用类型、电子灵敏度的提高、电源重量、球形摄像机耐冲击性、摄像头能动范围的扩大、PTZ一体化等7项高级性能标准。
仅以必备功能即通用性能为例,包括安防摄像机及数码录像机2种器材。
(1)安防摄像机共有10项通用性能,包括连续动作(能够确保视频连续播放的功能)、调整焦点(能够调整焦点/焦距的功能)、调整视角(具备能够2倍调整视角的功能)、逆光修正、自动调整图像水平(能够根据物体的明亮度自动调整图像水平的功能)、白平衡的调节(具备能够适应摄像机周边照明环境变化并自动调节摄像机白平衡的功能)、修正闪烁(具备降低50Hz区域的闪烁功能)、SN比(AGC在关闭时需在48db以上)、清晰度(水平清晰度的性能需在470TV以上);
(2)数码录像机共有13项通用性能,包括连续动作(达到连续记录输入视频的性能标准)、记录画质和图像尺寸(能够做到RBSS画像(静止图像)的画质设定)、记录率(达到连续记录、报警记录等记录率的标准值)、记录时间(达到RBSS画质,所有频道1秒1个镜头并且能够记录1个星期的视频)、调出记录视频(能够调出并播放记录在DVD-R、USB等媒介中的视频)、显示实况视频(能够显示单画面、多画面(一个频道的器材除外)的实况视频)、画面上的显示(画面上能够显示出标题、日期时间、动作模式、机器异常等信息)、日期时间的检索(任意指定某一日期/时间段都能够检索到与此相应的视频)、变速播放(能够正常播放、变速播放(暂停、快进、倒退))、日期时间的修正(能够确保被测定器材的日期时间达到标准精度)、器材异常的检测(具备器材异常通知功能)、锁定设置(能够限制器材的设定及停止记录的操作)、基本操作顺序说明书(提交记录有基本操作顺序的资料)。
(四)申请种类与费用
1.申请的种类
包括以下6种类型:
1)初次申请(不包括与OEM有关的申请)。包括以下情况:申请者的资格审查、器材审查均为初次申请时;申请者的资格审查已完成,只有器材的申请为初次申请时;器材型号相同只是颜色不同时。
2)系列申请。是指申请者的资格审查已完成,器材虽然与《技术报告书及有关资料》的一部分内容有异,但很明显器材具备一定的系列性,并且是初次申请的情况。具有系列性的器材包括安防摄像机(镜头、球形、电源不同)、数码录像机(硬盘容量、输入频道不同)。
3)变更申请。包括以下情况: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内容有变动时;提交的器材审查申请资料《技术报告书及有关资料》的内容有变动时;安防摄像机的互换镜头、数码录像机的外带HDD等有变动时。
4)与OEM有关的申请。
5)更新申请。器材认证的有效期为5年(只包括安防摄像机、数码录像机),超过期限时需重新申请。
6)其他。包括以下情况:提交的资格申请资料、器材申请资料有少许变更时;由于生产中止等原因造成中止供应或停顿供应认证器材时。
2.申请种类与资格审查、器材审查之间的关系
资格审查、器材审查 |
申请种类 | ||||
初次申请 | 系列申请 | 变更申请 | 更新申请 | ||
资格审查 |
未审查 | √ | - | - | - |
已审查 | - | - | √ | √ | |
器材审查 |
未审查 | √ | √ | - | - |
已审查 | - | - | √ | √ |
注:“-”表示不符合该项
3.费用
下列各表中的数字均为《申请种类与费用体系》(2008年10月6日制定,2009年4月9日修订)中的数据,2009年4月9日1美元约兑换98日元。
1)初次申请、OEM申请(器材审查费用为1台机器的价格)
正式会员A | 正式会员B | 正式会员C | 预备会员 | 非会员 | ||
资格审查费用 | 150000 | 270000 | 360000 | 420000 | 450000 | |
器材审查费用 | 安防摄像机 | 68000 | 68000 | 68000 | 68000 | 68000 |
数码录像机 | 100000 | 100000 | 100000 | 100000 | 100000 |
正式会员A | 正式会员B | 正式会员C | 预备会员 | 非会员 | ||
资格审查费用 | 0 | 0 | 0 | 0 | 0 | |
器材审查费用 | 安防摄像机 | 44000 | 44000 | 44000 | 44000 | 44000 |
数码录像机 | 64000 | 64000 | 64000 | 64000 | 64000 |
3)变更申请
a-1资格者变更
正式会员A | 正式会员B | 正式会员C | 预备会员 | 非会员 | |
资格审查费用 | 100000 | 100000 | 100000 | 100000 | 100000 |
a-2根据审查的工作量,有追加需要变更事项时将按照下表中的标准收取费用
正式会员A | 正式会员B | 正式会员C | 预备会员 | 非会员 | |
资格审查费用 | 50000 | 90000 | 120000 | 140000 | 150000 |
b-1器材变更(1台机器的价格)
正式会员A | 正式会员B | 正式会员C | 预备会员 | 非会员 | ||
器材审查费用 | 安防摄像机 | 52000 | ||||
数码录像机 | 76000 |
b-2当安防摄像机的“互换镜头”、数码录像机的“外带HDD”等组装零件有追加需要变更时,将按照下表中的标准收取费用
正式会员A | 正式会员B | 正式会员C | 预备会员 | 非会员 | ||
器材审查费用 |
安防摄像机 |
1个镜头为26000 同时申请数台镜头时,按照n个×5000计算 | ||||
数码录像机 |
1台外带HDD为38000 同时申请数台镜头时,按照n个×5000计算 |
4)更新申请(1个办事处,1台机器的价格)
正式会员A | 正式会员B | 正式会员C | 预备会员 | 非会员 | ||
资格审查费用 | 100000 | 180000 | 240000 | 280000 | 300000 | |
器材审查费用 |
安防摄像机 | 52000 | 52000 | 52000 | 52000 | 52000 |
数码录像机 | 76000 | 76000 | 76000 | 76000 | 76000 |
5)其他
(1)优良安防器材认证证明书的发行费:会员10000日元/1个机种,非会员15000日元/1张
(2)优良安防器材认证证明书的再发行费用:会员5000日元/1张,非会员7500日元/1张
(3)其他。变更不多、中止或停顿供应等申请手续均为免费;申请费、RBSS标志使用费、登载于主页的费用均包括在器材审查费用中。
三、美国认证机构
(一)“FM”认证
美国工厂联合保险商协会(FM),成立于1835年,是国际著名的产品认证机构(FM),FM标准已成为享誉世界的标准。FM全球公司通过其所属的机构向全球的工业及商业产品提供检测及服务。
FM拥有:轻危险实验室、水系统实验室、大型火灾实验室、电器实验室、研究实验室、建筑材料实验室等多个专业的实验室。FM所提供的检测认证服务项目包括:
产品认证——FM向防火器材、电子电器设备、危险场所设施、火场勘测、信号设备、建筑材料等产品的生产商颁发认证证书;
标准检测——FM向生产商提供产品单一特性的标准检测服务;
ISO9000注册——FM是ISO9000的注册机构,可以为企业进行ISO9000体系审核。
(二)“UL”认证
美国保险商安全试验室(UL)是美国最有权威的、也是世界上从事安全试验和鉴定的较大的民间机构,主要从事产品的安全认证和经营安全证明业务。它采用科学的测试方法来研究确定各种材料、装置、产品、设备、建筑等对生命、财产有无危害和危害的程度;确定、编写、发行相应的标准和有助于减少及防止造成生命财产受到损失的资料,同时开展实情调研业务。
UL从2008年1月1日至9月15日新修订的部分标准如下:
标准名称与说明 | 生效日期 |
UL9 防护窗组合件燃烧试验标准第8版 | 2009年7月2日 |
UL10A包白铁皮的防火门标准,第21版 | 2009年1月30日 |
UL10C 组件的正压力燃烧试验标准,第2版 | 2009年1月26日 |
UL 10D防火帘的燃烧试验 | 2009年6月12日 |
UL 14B 标准、水平安装的包白铁皮的防火门滑件的标准工资,第9版 | 2008年12月15日 |
UL45A运输和专用手持电动工具,第4版 | 2009年10月28日 |
UL 1642锂电池 (Lithium Batteries),第 4 版 | 2009 年2月2日 |
UL67 配电盘标准,第12版 | 2009年3月18日 |
UL69电动围栏控制器标准,第10版 | 2009年6月30日 |
UL 2388水管灯具 (Flexible Lighting Products) 安全标准,第 1 版 | 2009年2月28日 |
UL 588季节性与节庆用装饰产品(Seasonal and Holiday Decorative Products),第 18 版 | 2009年2月28日 |
UL 498A 插墙式电流分接器与转接器 (Current Taps and Adapters)第 1 版 | 2009年4月1日 |
UL8750 发光二极管(LED)设备用于照明产品的标准,第1版 | 2009年11月18日 |
UL 857 配电通道,第13版, | 2009年3月5日 |
UL879电子告示牌零件标准,第9版 | 2009年10月9日 |
UL 1363 延长线 (Relocatable Power Taps, RTP) 标准,第 3 版 | 2009年7月2日 |
UL 1278 活动式及挂墙或吊式室内电暖器标准 (Movable and Wall- or Ceiling-Hung Electric Room Heaters) 标准,第 3 版 | 2009年8月3日 |
UL 1838 低压景观照明系统 (Low Voltage Landscape Lighting Systems) 标准,第 3 版 | 2009年8月7日 |
UL 1449 突波保护装置 (Surge Protective Devices) 标准,第 3 版 | 2009年9月29日 |
UL982电动家用食品制备机标准,第6版 | 2009年6月19日 |
UL1042否护壁板电加热设备,第5版 | 2009年8月31日 |
UL 283 空气清新机和除臭机标准,第一版 | 2009年10月17日 |
UL 4248-1 保险丝座标准,第一版 | 2009年11月2日 |
UL 1977 数据、信号、控制和电源用组件安全标准,第2版 | 2009年12月7日 |
UL 1083 家用电动煎锅和煎炸型器具,第6版 | 2009年1月9日 |
四、德国安防行业认证体系
(一)德国GS认证介绍
1.GS认证介绍
GS的含义是德语“Geprufte Sicherheit”(安全性已认证),也有“Germany Safety”(德国安全)的意思。GS认证以德国产品安全法(SGS)为依据,按照欧盟统一标准EN或德国工业标准DIN进行检测的一种自愿性认证,是欧洲市场公认的德国安全认证标志。
GS标志表示该产品的使用安全性已经通过公信力的独立机构的测试。GS标志,虽然不是法律强制要求,但是它确实能在产品发生故障而造成意外事故时,使制造商受到严格的德国(欧洲)产品安全法的约束。所以GS标志是强有力的市场工具,能增强顾客的信心及购买欲望。虽然GS是德国标准,但欧洲绝大多数国家都认同。而且满足GS认证的同时,产品也会满足欧共体的CE标志的要求。和CE不一样,GS标志并无法律强制要求,但由于安全意识已深入普通消费者,一个有GS标志的电器在市场可能会较一般产品有更大的竞争力。
2.GS认证机构
有资格发GS证书的机构:
1)德国认证机构:通常在国内知名的德国本土的GS发证机构有TUVRHEINLAND,TUVPRODUCTSERVICES,VDE等,是德国直接认可的GS发证机构。
2)其他认证机构:通常欧洲其他与德国合作的GS发证机构有KEMA,ITS,NEMKO、DEMKO等。
3.可以申请GS认证的产品
家用电器,比如电冰箱、洗衣机、厨房用具等。
家用机械,体育运动用品。
家用电子设备,比如视听设备。
电气及电子办公设备,比如复印机、传真机、碎纸机、电脑、打印机等。
工业机械、实验测量设备。
其它与安全有关的产品如自行车、头盔、爬梯、家具等。
4.GS认证流程
1)首次会议:通过首次会议,检测机构将或代理机构向申请者的产品工程师解释认证的具体程序以及有关标准,并提供将递交要求的文件表格。
2)申请:由申请者提交符合要求的文件,对于电器产品,需要提交产品的总装图,电气原理图,材料清单,产品用途或使用安装说明书,系列型号之间的差异说明等文件。
3)技术会议:在检测机构检查过申请者的文件资料后,将会安排与申请者的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会议。
4)样品测试:测试将依照所适用的标准进行,可以在制造商的实验室或检验机构的任何一个驻在各国的实验室进行。
5)工厂检查:GS认证要求对生产的场所进行与安全相关的程序检查。
6)签发GS证书。
5.GS认证周期
一般来说,时间长短取决于产品是否需要作修改或者生产商提交所需产品文件资料的速度。总的来讲,所需的时间一般约在6至8周。
6.GS认证和CE认证的差别
GS:自愿认证non-compulsory
CE:强制性认证Compulsory
GS:适用德国安全法规进行检测GS
CE:适用欧洲标准(EN)进行检测
GS:由经德国政府授权之独立之第三方进行检测并核发GS标志证书
CE:在具备完整技术文件(包含测试报告)的前提下可自行宣告CE
GS:必须缴年费
CE:无须缴年费
GS:每年必须进行工厂审查
CE:无须工厂审查
GS:由授权测试单位来核发GS标志,公信力及市场接受度高
CE:工厂对产品符合性的自我宣告,公信力及市场接受度低
7.GS认证和LVD的关系
欧共体CE规定,199711起管制“低电压指令(LVD)”。GS已经包含了“低电压指令(LVD)”的全部要求。所以,获得GS标志后,会例外免费颁发该产品LVD的CE证明(COC),97年后的证书则在GS证书中包含了LVD证书。厂商申请GS的同时获得了LVD证明。
8.GS认证工厂检查要求
9.办理GS认证需提交的资料
1)填写申请表
2)签署总协议书
3)零部件清单
填写我公司提供的零部件清单标准格式表格
此清单包括所有零件之产品型号、生产厂家、零部件编号及有关参数(电流、电压、功率、阻燃等级等)。
对于具有安规认证的元器件,例如:电源线、插头、开关、温控器、保-险管等,请提供欧洲认证证书复印件。与安全有关之零部件,如未具有安全认证,请提供技术参数,包括产品型号、生产厂家、额定电流、电压、工作温度等,以便由我方进行随机测试。
4)与食品接触部件(如有)
请提供权威机构对该材料(塑料、涂层等)颁发的食品卫生许可文件。
5)铭牌
德文,按我方提供样稿,丝印或用PVC不干胶,贴于产品指定部位。
6)电路图
7)线路板图
请标注实际尺寸。
8)德文说明书
如需要,我中心可提供有偿翻译服务。
9)最终定型样品
2-4个/型号
10)爆炸图
(二)德国VDE认证测试机构及认证流程介绍
VDE是德国国家产品标志。VDE测试机构和认证协会是德国电器工程师协会的下属机构,它成立于1920年,作为一个国际认可的电子电器及其零部件安全测试及出证机构,在欧洲乃至国际上都享有很高的知名度。目前世界各地客户对VDE认证的需求呈不断上升之趋势。VDE测试机构和认证协会根据现行欧洲及国际标准,每年大约为2200个德国客户及大约2700个国外客户进行18000次的测试。时至今日,全世界已有超过200000种产品拥有VDE安全认证证书。
位于德国Offenbach(奥芬巴赫)的VDE测试/认证机构,是隶属于德国电气工程师协会(VDE Verband Deutscher Elektrotechnikerev简称VDE),成立于1920年。作为一个中立、独立的机构,VDE的实验室依据申请,按照德国VDE国家标准或欧洲EN标准,或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对电工产品进行检验和认证,是欧洲最有经验的在世界上享有很高声誉的认证机构之一。其中包含VDE测试与认证系统。VDE标志于电气设备领域为一非常知名的验证标志,尤其于电气组件(如断路器、电磁开关、电线/缆、插头…等),更是许多制造商普遍申请用来代表品质的象征。目前VDE验证标志于国内亦是许多制造商意欲申请的验证标志。它每年为近2200家德国企业和2700家其它国家的客户完成总数为18000个认证项目。乞今为止,全球已有近50个国家的20万种电气产品获得VDE标志。在许多国家,VDE认证标志甚至比本国的认证标志更加出名,尤其被进出口商认可和看重。在我国,电气产品出口方向的多元化,使得欧洲、澳洲、东南亚等地区的进口商纷纷提出诸如GS(德)、BEAB(英)、IMQ(意)等安全认证及CE标志的要求。而大多数整机厂在认证过程中又把这些要求化整为零,要求各自的电气安全零部件供货厂家确保拿到一个高水平的安全认证标志,这也是越来越多的零部件生产企业希望获得VDE标志的外促原因。VDE测试/认证机构目前于国内并无设办事处,因此若欲申请一般需直接与德国总部方面联络。
VDE认证产品范围
关于VDE的测试领域主要有七个方面:
1.电热和电动器具 如:三明治炉 电动工具
2.数据处理及医疗设备 如:电子血压计 数据处理设备
3.灯具及电子产品 如:灯具 开关
4.电缆及绝缘材料 如:电线 绝缘套管
5.安装器材及控制器件
6.电子零部件
7.EMC测试
VDE是德国著名的测试机构,直接参与德国国家标准制定。同UL一样VDE标志只有VDE公司才能授权使用VDE标志。VDE测试除传统的电器零部件,电线电缆,插头等认证之外同样也可核发EMC标志以及VDE-GS标志。
(三)TüV认证
1.概况
德国莱茵TüV集团1872年成立,总部位于科隆,在全球62个国家设有360多家分支机构,有员工约12,500名,年销售额为98亿欧元。从2006年开始,德国莱茵TüV集团正式成为联合国全球契约的成员。
2.业务范围
1)认证及测试:
测试产品包括: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及园林工具、办公设备、电子元件、音频/视频设备、实验室测量用具、工业机械、体闲及运动产品、儿童用品及玩具、家具、木材加工机器、个人防护品、化学品及有毒物料、影响环境物料、医疗器械、压力设备、电信产品、车辆产品、铁路、纺织品与衣物、食品等。
认证及测试服务包括:蓝牙技术、CB 标志、CE 标识、 cTUVus 标志、E 标志/ e 标志、ECO 标志、电磁兼容、人体工学认证、GM 标志、GS 标志/ TüV 标志、车辆及零部件认证、国际认证、IT 可用性 / IT 编程、德国食品与商品法、SEMI S2/S8、SG 标志、供应链质量管理、实验室测试服务、电信标志、TCO、TOXPROOF无毒测试、中国RoHS、PSE mark。
2)体系评估
ISO 9001、ISO 14001、ISO/TS 16949、TL 9001、VDA 64、SA 8000、OHSAS 18000、HACCP、IFS、ISO 22000、AS 9001、ISO 13485
3)中国办事处
集团在北京、大连、青岛、上海、广州、深圳、宁波、香港设有办事处,具体联系方式见莱茵中文网站的“中国办事处”栏目。
五、韩国电子安防产品认证体系
(一)新认证体系由来和发展
韩国电子安防产品认证体系,与其他类电子产品的认证体系属于同一范畴,同属于EK认证制度,始于1974年,最初由政府根据认证申请书及其授权的实验室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对产品签发认证证书,称为“旧法案”,认证程序比较简单,产品范围小,而且与国际性的认证体系IEC和ISO不能有效协调,整体效率不高。
为了进一步强化认证职能,扩大产品范围,自2000年7月份起,韩国知识经济部(原为产业资源部MOCIE)根据韩国电子设备安全控制法案(Korean Electrical Appliance safety Control Law)开始将该认证体系的权限授权于韩国电子检测研究院(KETI)和韩国检测实验室(KTL),由这两个部门作为官方认证机构进行统筹认证。认证产品范围为输入功率为 AC 50 V ~ 1000V而且产品属于政府公布目录中的产品,其中安防领域用到的视频监控产品、出入口控制产品、报警探测产品等全系列均包括在内,例如各类摄像机、监视器、报警探测器等。该体系严格要求,所有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是实际的工厂,原进口和代理商认证改为国外制造商直接进行认证。
新的法案实施以后,取得了不错的效果,进一步规范了电子安防产品市场,对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安全的保护和火灾预防、人员触电等安全隐患的发生起到了一定的预防作用。但随着消费需求的提升和产品的升级,该体系的部分条款于2005年10月份进一步做了修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未经过认证或监督的电子安防设备,EK认证机构有权要求地方政府对该产品采取一定措施,严重的给予取消销售许可的处罚;
2.对于部分电子安防产品,如连续两年采用标准进行定期监督并在市场上的检查结果合格,该产品在下一年度的监督可以豁免;
3.二手电子安防产品的安全监督必须根据规定进行;
4.对安全认证的撤销和改进指令进行了规定;
5.认证标准进一步提高。
(二)新认证体系特点
韩国新的电子安防产品认证体系,具有了新的特点,不仅对审批主管部门做了调整,而且对产品认证的范围更加宽泛,进一步规范了电子安防产品的市场秩序,具体特点如下:
序号 | 基本条款 | 新的特点 |
1 | 认证的具体实施和审批 | 由非盈利的第三方机构执行 |
2 | 产品范围 | 电压在50V~1000V之间的电子安防产品 |
3 | 认证内容 | 对产品整机和关键零部件执行认证 |
4 | 认证基础 | 以产品类型为基础改为以产品型号 |
5 | 申请单位要求 | 原始工厂 |
6 | 审查流程 | 增加对产品出产的工厂审查和后期监督复查阶段 |
7 | 认证性质 | 不做为强制性认证,企业可自愿申请 |
8 | 认证标准 | 升级原有标准,与ISO和ICE等国际标准进一步协调 |
(三)产品技术安全要求
由电子安全产品本身的产品特点决定,其技术安全标准要远远高于其他类电子产品,任何一个国家的认证机构在为电子安全产品做认证审批的时候都会对其本身所运用的技术安全性进行详细的评估,确保该产品在技术上不存在安全问题。
对于韩国来说,同样在对安全产品所应用技术的安全角度上做出严格的审查,EK认证体系严格规定,无论是韩国本地生产的,还是国外进口的安防产品均应满足该体系安全要求,具体要求以IEC标准为参考,其中存在一定差异可以以IECEE CB体系的CB公报规定为准。
(四)认证流程
(五)申请文件
1.申请书(KETI和KTL提供固定模板);
2.产品电路图和构造图;
3.产品基本介绍、特征和规格;
4.零部件详细资料;
5.产品标签
(六)工厂考察要求
申请文件提供完整之后,KETI和KTL将派专人到制造商工厂进行实地考察,通常考察分为两次,初始考察和复查,两次考察阶段均按照相关法规而定,具体情况如下:
1.初始考察
KETI和KTL收到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以后,经确认资料完全有效,随即派专人到申请人的工厂实地考察,根据相关程序对该厂的生产规模、设施和运营体系情况进行核实。如果之前已经在同一工厂进行了同类产品某一型号的考察,KETI和KTL接受之前的工厂考察结果。如果之前从未考察过,将对工厂的生产检验设施、技术能力、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等项目进行考察。
2.复查
初始考察完成以后,认证机构每年还会进行至少一次常规工厂复查,其复查工作具体表现为:
1)为了确保已获得认证的电子安防产品仍然符合认证标准,认证机构每年至少一次对获得认证的产品的生产和检验设施进行复查;
2)复查的项目基本包括该产品是否在安全证书指定的工厂生产;产品零部件是否在安全证书附带的关键零部件清单内;到工厂样品以确定与安全标准的符合性;对每款产品最具代表性的型号进行抽样复查;该厂家是否依然有生产、检验设施和技术能力;厂家是否进行自我检查并且归档和保留记录等。
(七)认证标志要求
1.EK安全认证标志内容
安全认证标志、 认证号码、产品名称、产品型号、额定输入、原始制造商名称、产品生产日期(例如年、月、日或生产批号)、服务商地址、电话;
2.EK标志图标
3.安全标志标示方法和标示位置
1)标志的尺寸与产品的尺寸要协调;
2)标志要牢固地粘贴,印在产品上以及它的外包装箱上,并清晰易见;
3)认证机构名称和安全认证证书号要打在安全标志的下方,标准中规定的其他内容需用韩国语或英语标识;
4)标志的颜色通常是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