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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节 福建省技防管理工作

  一、完成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部署工作
  按照要求,福建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组织开展对公安部授权福建省的安防工程检验机构——福建省中心检验所2009年度年检初审工作;在福州、厦门、泉州市分别举办4期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系列标准宣贯培训班,对全省安防工程从业企业及公安机关负责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的主要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积极指导,开展农村技防工作,完成福建省农村技防工作情况报告并上报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将福建省落实深入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应用工作情况上报公安科技信息化局;落实部署福建省报警与监控系统设施普查工作。
  二、规范开展技防行政审批事务
  组织完成全省33家技防产品生产企业58本生产登记批准书年检或换证审核工作;受理完成省内10家企业申报技防产品生产审核,核发12本技防产品生产等级批准书;网上受理并组织福州市林则徐纪念馆等5项文博系统安防工程方案论证及验收工作。
  三、积极开展安防法规申报工作
  按照福建省法制办要求,做好《福建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修订工作,并通过省法制办上报省政府秘书处。《福建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已列入省立法工作计划。
  四、参与第三届“6·18”海峡社会公共安全项目产品博览会组织工作
  2010年6月1820日,第三届“6·18”海峡社会公共安全项目产品博览会举办,安博会展出范围包括各类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以及智能交通、消防、刑侦、反恐、安检、防伪、警用装备、网络安全等公共安全类产品,展出面积达9千平方米,设标准展位405个。本届安博会得到福建省公安厅领导的高度重视,公安厅领导和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技防处、中国安防协会等单位的领导应邀出席。同期举办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系列标准宣贯培训班。九设区市、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的100多名技术人员代表参加培训班学习并参观海峡安博会。
  五、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组织实施国庆期间安防工程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各地开展检查工作进行跟踪督导;联合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处,组织省安防专家对省国税等6家单位技防系统设施建设及应用质量进行监督抽查。针对现场抽查工作中发现的个别问题,督查组当即依据执法规定,分别对相关技防设施管理主体和辖区公安技防办,提出限期整改落实和跟踪督报反馈的指导性意见。


  (资料提供:福建省公安厅科技通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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