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已颁布且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公安局技防办关于印发《本市离线交互式动态编码电子锁 技术规范》的通知

沪公技防(2014)009号

各公安分局、崇明县公安局技防办,各技防从业单位:

  近年来,本市破坏银行离行式现金自助服务设备案件屡屡发生,为进一步加强离行式现金自助服务设备安全防范监管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离行式现金自助服务设备监管工作的通知》(沪公治通〔2014〕33号),本市使用的离行式现金服务设备现金保险柜应采用具有离线交互式编码功能的电子密码锁具。为此,市局技防办经广泛听取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及本市多家重点单位、技防从业单位的意见,多次讨论修改,制定了《本市离线交互式动态编码电子锁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详见附件)。

  自本通知发布起,凡在本市生产、销售、使用离线交互式动态编码电子锁产品,均应持有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按照《规范》要求检测合格的型式检验报告(有效期2年)。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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