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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娱乐场所全部装上"电子眼"

[来源]  [作者]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2009-3-3 15:23:00

       记者昨天获悉,我市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全面推广安装歌舞娱乐场所视频监控系统,截至去年底,全市365家歌舞娱乐场所全部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共安装探头2190个,提供破案线索105条,协破案件25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16人。

  去年以来,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娱乐场所视频监控安装工作,并与市文化局、工商局联合发文,明确了安装的范围、方法、步骤、措施和各部门的职责。规定凡新设立场所必须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对原设立场所,要根据不同情况,合理制定进度表,明确具体完成时间。为充分调动各地工作积极性,市局还把此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年内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取消评选先进资格。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条例》,歌舞娱乐场所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在营业场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并应当保证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不得中断。录像资料留存30日备查,不得删改或者挪作他用。 (张晋 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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