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监控联网建设总体情况
    2015/6/24 8:43:00    关键字:视频监控,联网建设      浏览量:
  为适应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充分利用已有的公安信息化基础,提高各级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水平,公安部于2005年8月25日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技术系统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并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建设思路,开展了全国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试点工作暨“3111”试点工程建设,选取了22个城市作为部级试点单位和485个省级试点单位。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下,一个全国性的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迅速开展起来,并成为各地平安建设的重点工程。
  进入2006年以来各级公安机关均加强了对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管理与推动力度。在组织领导方面,公安部科技局下发了《关于推动“3111”试点工程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的通知》,组建了“3111”试点工程建设工作组和专家组,以解决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技术瓶颈、运营管理、工作机制等问题,指导各地积极、稳妥地开展“3111”试点工程建设。
  在工作推进方面,公安部组织专家组分别对22个部级“3111”试点单位的建设方案进行了初审和复审,印发了《关于批准22个试点单位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正式批准了部级试点单位的建设工作方案;同时,还制定、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包括《关于在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中加强保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指导性技术文件的通知》等,
  2007年是城市报警监控系统建设的关键年,试点工作进入收尾阶段,公安部科技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了两个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督导工作组,分别对辽宁鞍山、黑龙江大庆、江西新余、广西玉林和山西大同、内蒙古包头、海南海口、甘肃张掖8个部级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的试点单位进行了检查,重点督导建设进度,检查系统运行的情况,总结建设经验。科技局还就各地城市报警与监控联网系统的物理、通信、网络、运行和信息等安全方面的技术防护手段与措施专门召开了研讨会,并针对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的建设模式、管理制度、运行机制、业务应用、前端设置和安全性问题开展了专题研究。
  2007年7月底在浙江省义乌市召开了全国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现场会。全面回顾了全国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的情况,总结了经验,找出了问题,分析了原因,提出了措施,研究部署了验收与评估工作,为确保试点单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奠定了基础。
  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22个试点城市的公安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下,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试点建设初具规模,取得了显著成效,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领导到位,组织有力。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领导给予了高度重视,从创建平安城市、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将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为试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另外,全国22个试点城市的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有效地保证了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规模扩大、模式多样。各地按照已确定的建设和技术方案,精心组织,积极推动,采取多种建设模式,狠抓落实,拓展了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对社会面和重点要害部位的覆盖面。2006-2007近两年来,社会面新增的报警监控设施规模不断扩大,数量超过了前十几年的总和。各地投资费用大量增加。各试点单位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强化资金投入,有效地保证了建设的开展。据统计,自开展试点建设以来,22个部级试点城市共直接投资人民币数亿元。报警监控点多面广。各地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突出重点,科学有效地设置监控点,基本实现了对主要道路、治安卡口、治安复杂场所和易发案区域的监控覆盖,有些地方注重报警与监控的联网,在建设视频系统的同时,注重推动报警联网系统的发展,用户数量不断增加。
  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运行机制逐步健全、功能日趋完备。各地在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工作中,结合本地实际,探索了许多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系统的功能进一步完备,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各试点单位在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建设过程中,注重资源整合,进一步完善系统指挥调度功能、应急联运功能、监控功能、报警功能,大大提高了报警与监控系统综合效能。多数试点城市都建立了市局、分县局、派出所三级报警与监控平台,将固定点和移动目标报警系统、交通监控、电子警察、治安卡口等进行有效整合,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报警与监控网络。
  到2007年5月,22个部级试点城市建设社会面监控点1.1万余处,联网报警点1万多个,在公安实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依照《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3111”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安排,2008年是“3111”试点工程建设工作最后攻坚阶段,公安部和各地公安机关积极组织、动员各方力量,抓紧构建、完善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网络,整合各类报警与监控资源,拓展在各警种、各部门中的实战应用。各级公安机关科技管理部门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履行自身职责,努力推进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试点建设工作的顺利完成。
  公安机关对已建成的各级试点单位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进行了检测。对天津大港区公安分局、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等部级“3111”试点单位的检测工作,内蒙古、吉林、河南等省区也对二、三级试点开展了检测。
  从总的情况看,各试点单位的建设、应用成效显著。据不完全统计,部级试点单位总计投入12亿元,建设的前端摄像头、监控中心、联网报警探测器和机动车反劫防盗报警器基本形成了网络化的监控与报警系统。在投资方面,由于各试点单位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财政上能够给予一定的倾斜,政府投入接近了总投入的一半,同时各试点单位也提出了类似“谁投资、谁受益”的政策,吸引了社会力量投入到安全防范领域,其资金达到总投资的41%。在技术架构方面,各试点单位能够按照公安部的总体技术路线进行规划建设,同时也结合了各地的管理体制等实际状况进行灵活调整。在建设模式上,90%的试点单位都建立了报警系统,特别是武汉把自动电子信号报警提升到视频图像报警的新水平,14个试点单位都采用了政府投资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模式,安阳等3个试点单位还采用了企业投资、政府租赁、公安使用的新模式。
  各地在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的过程中,坚持以应用为核心,边建边用,强化管理,服务实战,促进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增强了服务民生的能力,各类系统的效能已初步显现。提高了社会管理水平,进一步服务了民生。各地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的建立,拓展了服务群众的手段,促进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高。增强了公安机关驾驭动态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强化了对社会面的控制。全国近500个试点单位在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的过程中,注重人防、物防、技防的结合,提高实战效能。丰富了公安机关防范打击违法犯罪的手段,提高了防范打击的能力。据初步统计,部级试点单位依靠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预防案件、事件3000多起。各地充分利用已建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实现了警力的合理配置,提高了工作效率。强化了公安机关的执法监督、有效维护了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
  各试点单位按照“边建设、边应用”的原则,在推进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取得了很大成效。在惠民、利民方面,当地社会治安状况日益好转,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逐步提高。
  2009年全国基本完成了第一、二批477个试点单位(其中26个部级试点单位)的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任务;各级公安机关制定了2000多个涉及建设、运行、维护、值守、培训、奖惩等相关内容的管理制度;组织各类培训130余次,培训人员近万人次,总结提炼了以“电子巡逻”为代表的报警监控系统实用技战法100余套;建立了包括18个标准在内的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标准体系,并颁布了其中的14个;组织开展了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项目,其中视频采集、信息传输交换和综合集成平台等成果已经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效果。同年公安部启动农村地区技防建设工作,通过召开“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经验交流暨农村技防工作现场会”,初步总结了各地的农村技防建设情况,重点交流了部分工作开展较好、较扎实地方的建设经验,组织实地参观了郑州附近的农村技防建设情况,提出了今后开展农村技防建设的工作方向、主要内容、具体举措和原则要求。
  2010年科信局以公安部名义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应用工作的意见》,指导各地建设与应用工作。其中,《关于深入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应用工作的意见》确定力争到2013年末基本构建起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安工作需要相适应的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应用体系:全国城市地区基本完成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实现对重点区域的全覆盖;省级、市级和有条件的县(区)级公安机关完成监控报警共享平台及数据库建设,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警种的信息共享;有序推进社会化报警运营服务工作,加强对社会报警和视频资源的管理,提高警务工作效率;进一步开展报警与监控系统应用的技战法研究和推广,创新警务工作机制,基本建立起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的协同使用机制、绩效考核机制和运行维护保障机制,强化视频监控技术在公安侦查破案中的支柱性作用;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报警与监控系统的管、控、用水平的总体工作目标。
  同时,为保障目标实现,《意见》提出了科学规划、持续发展;信息共享、集约高效;服务实战、服务基层;安全应用、统筹兼顾;报警监控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等五项工作原则,八项主要工作任务。扩大报警与监控系统覆盖范围,建立监控报警共享平台,完善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视频报警监控中心建设,扩大应用群体,推动全面应用等。
  2011年,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指导处积极推进技防法制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技防立法调研,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应用工作的意见》全面总结、梳理和分析了各地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应用工作的意见》、推进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和应用的工作情况,并以公安部名义向各地下发了《关于各地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应用工作的意见〉工作情况的通报》(公传发[2011]55号)。先后在山西省太原市、浙江省杭州市组织部分省市公安技防管理部门和相关科研院所召开报警与监控系统跨区域联网建设和视频图像信息整合应用研讨会,就当前工作开展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充分座谈。深入推进农村技防工作,完成“农村地区安全技术防范体系研究”工作,组织召开农村技防工作座谈会,以公安部名义向各地印发了《关于在农村地区开展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意见》。
  2012年作为“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建设及视频图像信息整合共享工作推进年”,科技信息化局全面部署和推动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建设及视频图像信息整合共享工作,以公安部办公厅名义印发《全国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整合与共享工作任务书》,确定今后三年的总体规划,并从方案制定、任务部署、实施步骤、推进措施等方面编制《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整合与共享工作方案及技术方案编写指南》,指导各地公安机关开展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建设及视频图像信息整合与共享工作。
  当年有25个省(市、区)制定了本地视频图像信息整合与共享建设方案,16个省(市、区)成立视频监控建设与应用工作组织领导机构,12个省(市、区)积极加强和推动视频监控建设应用专业机构和队伍建设,7个省(市、区)将工作纳入全省民心工程或全厅重点工程推进。各地已建设省级视频监控图像平台21个,联网监控摄像机41万台,建设地市级视频监控图像平台332个,联网监控摄像机63万台。
  2013年,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指导处按照《2013年全国公安科技信息化工作要点》,稳步推进了公安机关视频系统联网及视频图像信息整合共享、城乡技防一体化建设试点、技防立法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同时,重点指导新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联合有关部门推动SVAC国家标准推广应用,经与SVAC国家标准推进领导小组沟通,支持在基础好、条件成熟的广东省开展SVAC国家标准先行示范工作。研究利用社会科研资源推进视频技术在公安机关的深度应用,积极探索在智慧城市框架下,开展视频及技防系统的建设与应用工作。全力推进公安机关视频系统联网建设及视频图像信息整合共享建立“视频监控系统联网标准符合性检测的视频图像管理平台目录的通报机制”,明确了科信局、相关检测机构及媒体的工作流程、工作时限,规范了各地公安机关工作,截至2013年底已有165个型号的平台产品通过联网标准符合性检测。
  2014年,科技信息化局指导广东省公安厅开展了SVAC国家标准的示范推广工作,积极推动部属检测机构进行SVAC国家标准符合性测试能力和手段建设。同时为规范视频监控联网应用,组织制修订并实施了《公安视频图像信息联网与应用标准体系表》、《国家标准GB/T28181-2011<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修改补充文件》,以及1个视频智能分析的国家标准和2个视频监控摄像机的行业标准,另外2014年启动城乡一体化试点建设工作,推进视频监控联网建设在农村的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