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天津市大港区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22个部级城市报警与监控试点单位之一。按照公安部科技局下发的《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3111”试点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天津“技防网”建设整体规划和大港区实际情况,公安大港分局制订了《天津市大港区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方案》。在大港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天津市大港区公安分局先后投入500余万元建成了三项重点基础性工程。一是建设了街面视频监控工程。二是建设了卡口技防工程。三是推广安装了紧急报警装置。
2006年天津市正式实施《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市综治委将“技防网”建设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市技术防范网络体系建设的意见》、《2006年-2010年天津市技术防范网络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大中小学校园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规范》、《地铁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规范》和《天津市住宅小区安全防范技术标准》等一批建设规划和技术标准,指导建设工作。
随着城市报警与监控试点经验的推广,到2008年,天津全市在用技防系统已达7774个,其中,安装视频摄像头118300个,报警探头50000余个,机动车移动报警系统用户20000余个,机动车号牌抓拍识别比对报警系统前端点位(电子卡口)160余个,这些技防设施覆盖全市1830个治安保卫重点单位,2697个金融单位,499个治安复杂场所,233个居民住宅小区,350个学校、幼儿园,26个博物馆、档案馆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城市繁华地区、重要路口、易发案部位,为全市联网奠定了基础。
到2010年,全市在建投入使用的技防系统达到15000余个,社会面监控摄像头达到30万余个;全市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摄像头达到4000余个,机动车号牌抓拍识别联网比对报警系统前端点达到100余处。2010年,天津市公安局科技处共为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查询73次,累计破获各类案件303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07人,追回盗抢机动车29辆,提供违法犯罪线索209起,固定证据101次,预防阻止各类案件43起,有效提升了全市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水平。
到2014年组织标定技防系统8247个,涉及视频监控点位25万余个,全部达到国家、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社会各类在用技防资源完好使用率达到96.1%,确保了系统效能的有效发挥。截至2014年底,全市视频监控点位达到52万余个,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2万余个,电子卡口系统前端点位350处,实现了对历史车辆通过时间、号牌、位置及前排驾乘人员图像的检索、调取,以及对当前通过车辆的号牌实施布控、报警等功能。技防网已成为治安防控、打击犯罪、管理社会不可或缺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