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视频监控联网建设情况
    2015/6/24 8:52:00    关键字:辽宁省,视频监控,联网建设      浏览量:
  2005年辽宁省公安厅党委下发了《关于开展科技创安工程建设构建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的文件,标志着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正式在全省展开。同年出台了《全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规范》,沈阳、大连、鞍山、本溪、丹东等市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先后制订了结合本市实际的建设规划,为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提供了标准的接口。
  其中鞍山市是公安部确定的全国22个城市报警与监控技术系统试点建设城市之一。鞍山市颁布了《鞍山市公安局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管理实施细则》和《规范视频监控报警系统施工企业管理规定》。其建设的主要任务确定为:一是公安机关三级监控报警中心“1867工程”建设,即1个中心平台,8个二级平台(区、县局和交警支队),67个三级平台(派出所,市区41个、三县26个)。二是在全市构建以三口(城际间出入口、治安卡口、重点要害单位门口)三区(案件高发区、商业繁华区、人员集中区)视频监控为重点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安装球型高速智能摄像机230台,整合原有交通管理摄像机43台;三县在城区平均各安装球型高速智能摄像机100台,共计573台。三是整合社会监控报警设施,注重企业报警视频复核功能,完成市区4477个视频采集点整合入网工作。总计联网视频监控点位5050个。
  经过近三年的建设,到2008年辽宁省共计投入建设资金3.7亿元,在全省县以上地区的金融商业区、案件高发区、重点交通路口和城市出入口新安装了104707个视频监控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已有视频监控摄像头近30万个。全省联网报警系统数量24329个,安装联网报警器的车辆4500余台。辽宁省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已基本覆盖各市、县区的金融商业区、案件高发区、重点交通路口和城市出入口等城市主要公共场所和区域,初步形成了一张防范严密的监控网络。一个以电子眼为主要手段的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现代化治安防控网建设已经在全省全面展开。
  全省利用监控系统直接处理破获治安案件7554起、刑事案件4686起,认定处理交通事故486起,维护民警及群众的合法权益事件732起,直接抓获犯罪嫌疑人2078人,为破获治安和刑事案件提供有价值线索近15000条,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犯罪。
  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有效地提高了辽宁省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的能力,使防控体系由传统的定时、定点的巡逻模式向全天候、全方位、全时空的模式转变,由被动接警,向主动寻警方向转变,初步探索出了一种新型的巡防警务机制。视频监控系统在打击预防犯罪,维护社会治安,辅助城市管理和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010年为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科学规范运行,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效能,使工作正规化、管理规范化,辽宁省公安厅科技处在广泛征求、采纳各市公安局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辽宁省公安视频监控中心运行管理规定》、《辽宁省公安视频监控中心人员管理规定》、《辽宁省公安视频监控系统维护保养规定》。并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各市,形成了全省统一管理的良好局面,当年全省累计建有监控摄像头82.5万个。
  2011年辽宁省公安机关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采取非比寻常的举措,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了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建设,将2万余个已建公共点位监控摄像机全部联入省厅指挥中心;进一步统一建设了覆盖全省维稳重点部位的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有效拓展了视频监控在各项公安工作中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为打击、预防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2012年全省各地投入资金近亿元,基本实现了对全省重点、要害部位的视频监控全覆盖;督导各市公安机关组建了专业队伍,实现了对全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管理、维护、应用的“一体化、专业化”。全年全省公安机关利用视频技术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0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000余名。
  2013年辽宁省公安厅联合省综治委下发了《全省公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应用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各市开展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建设及视频图像信息整合与共享,按照国家标准GB/T28181-2011《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对原有监控平台进行改造。当年全省完成5000个高清点位的建设任务。
  2014年为提高全省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对重点部位的覆盖率,切实发挥视频监控系统在“打、防、管、控”中的作用,按照厅党委会的决议,组织各市完成全省新建3000个高清点位的建设,各市视频监控摄像头建在主城区出城道口、主干道路、重点路口、人员密集场所和要害部位、重要单位、行业场所并重点向城乡结合部等易发案重点部位倾斜,并下发了建设方案,技术标准,努力提升全省高清、智能、低照度等视频监控设施的布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