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被确定为全国22个“3111”试点单位之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等七个单位确定为自治区“3111”试点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着重开展全区视频监控联网建设。到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视频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建设方案》,作为今后三年全区系统建设的纲领性指导文件。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视频监控与报警联网系统建设规划》,经积极申报,列入了自治区“十二五”发展规划中,确保了系统建设有序、科学、可持续地发展,并开展了第二批10个自治区视频监控与报警系统试点建设,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各地建设。
2010年,内蒙古公安厅下发了《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视频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建设方案〉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了公安厅、盟市、旗县三级公安机关3年的工作任务,提出系统建设技术指导意见。同年全区60%以上的盟市已开展建设工作,已有1500多所校园建成了技防系统。
2011年,全区打造以视频监控技术为支撑的社会治安打防控体系,促进视频监控报警系统联网建设,全区有73.5%的重要单位、部位、公共场所、交通道路及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和高危行业等区域安装了监控设施,基本实现了盟市所在地以平安城市建设为基础和环京地区主要道路、治安卡口的监控覆盖。
到2012年全区已安装各类公共安全监控摄像机50万余台,接入公安网的摄像机3万多台。自治区公安厅本级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已完成规划、方案编制、自治区发改委立项等工作。全区50%以上的旗县公安机关已开展项目建设。
2014年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014年11月1日起生效。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系统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共安全、打击违法犯罪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管理办法》的出台对社会公共安全的维护和保障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