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均对安防工程商进行了管理,共有三种情况:一是河北、山西、内蒙、辽宁、西藏、黑龙江、上海、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云南、陕西、宁夏、天津、贵州、新疆等21个省在管理条例、管理规定或管理办法中明确了要对安防系统集成工程企业进行备案或资质评定。二是有16省、市、自治区安防协会依据相关法规或协会章程,对安防工程商开展了资质评定工作。其中北京、天津、福建、湖北、广西、海南、贵州、江苏等8个省、市、自治区采用了中安协的评价标准和体系,辽宁、吉林、浙江、云南、重庆、甘肃、青海、新疆等8个地方采用了各地的评价标准和体系。三是辽宁、湖北、云南、天津、贵州、新疆等6个地方既进行了备案登记,地方协会又开展了资质评定工作。
在全国开展备案或资质评定的31个省、市、自治区中,共有24个地方按照一、二、三级标准对安防工程商进行评定,有7个地方按照一、二、三、四级标准对企业进行评定,而且一般都明确规定了要逐级晋升的原则。
中安协资质详定的详细信息可查阅:http://zz.21csp.com.cn/。
评价体系文件目录:
资质管理规范
中安协资[2011]1号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中安协资[2011]2号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标准
中安协资[2011]3号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审员管理办法
中安协资[2011]4号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管理办法
中安协资[2011]5号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信息管理办法
资质评定公开性文件
ZGX/GK201101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准则
ZGX/GK201102安防工程企业委托资质评定须知
ZGX/GK201103安防企业诚信公约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价服务中心相关文件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价服务中心公告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合同范本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年审合同范本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