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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宜宾公交车爆燃事件
    2014/7/24 14:03:00    关键字:宜宾公交车爆燃事件,公交车      浏览量:

  2014年5月12日,四川宜宾南门桥一辆14路公交车发生爆燃。事故造成1人死亡,多人受伤。2014年5月13日,经公安机关初步调查认定:宜宾"5·12"公交车燃烧事件是人为造成,现场唯一死者余跃海系纵火犯罪嫌疑人。

  2014年5月14日下午,宜宾市公安局向媒体通报了宜宾"5·12"公交车燃烧事件案侦情况。相关证据锁定,警方最终调查排除了其他人员参与共同作案的可能,系余跃海个人实施的极端行为。事发后,宜宾市检察院派专人从立案、侦查,到破案进行了全程监督。

  宜宾市公安局副局长廖方伦回应了"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精神病"这一问题:认定一个人是否有精神病,是一个科学、系统的论证过程。初步查明情况显示,嫌犯纵火前后并无明显精神病迹象。

  四川宜宾警方通报公交纵火案嫌犯余跃海作案过程:纵火者余跃海于2014年5月12日15时55分许,乘坐电三轮离开其住地,手提蓝色包装袋,袋内有装汽油的白色塑料桶。16时45分许,到达南门桥北桥头女学街口公交车站,并在此逗留。16时56分许,登上14路公交车中门,手中提有蓝色包装袋。16时58分许,在14路公交车中门处倾倒汽油并用打火机点燃,引发公交车燃烧。

  案发后,宜宾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立即组织人员对事故进行了调查,并于2014年5月13日开始对全市正在运行的车辆进行隐患排查。

  公交车燃烧事件中,14路公交车上的两个灭火器、4把安全锤都被使用了。但当时火势太突然、太大,把后门的电控气动门的线路烧坏了,根本无法打开。针对这一教训,公交公司研究决定,要在车辆的前置发动机舱增设自动灭火装置。公交公司表示,下一步,他们将对驾驶员进行防恐防爆知识培训,以便驾驶员能在今后迅速反应并处理问题。

  公安机关和石油企业均要求各加油站不得向非金属容器灌装油品。凡是带金属容器来购油者,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登记核对身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