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3月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
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的要求,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互联网+”实际上是创新2.0下的互联网发展新形态、新业态,是知识社会创新2.0推动下的互联网形态演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催生了创新2.0,而创新2.0又反过来作用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形态的形成与发展,重塑了物联网、云计算、社会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新形态,并进一步推动知识社会以用户创新、开放创新、大众创新、协同创新为特点的创新2.0,改变了我们的生产、工作、生活方式,也引领了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常态”。2015年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2015年3月5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李克强总理所提出的“互联网+”和早先一些互联网企业提出的同名概念已经有了不同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深入和发展。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的“互联网+”实际上是创新2.0下互联网发展新形态、新业态,是知识社会创新2.0推动下的互联网形态演进。伴随知识社会的来临,驱动当今社会变革的不仅仅是无所不在的网络,还有无所不在的计算、无所不在的数据、无所不在的知识。“互联网+”不仅仅是互联网移动了、泛在了、应用于某个传统行业了,更加入了无所不在的计算、数据、知识,造就了无所不在的创新,推动了知识社会以用户创新、开放创新、大众创新、协同创新为特点的创新2.0,改变了我们的生产、工作、生活方式,也引领了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常态”。
李克强提出的“互联网+”实际上是创新2.0下的互联网发展新形态、新业态,是知识社会创新2.0推动下的互联网形态演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催生了创新2.0,而创新2.0又反过来作用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形态的形成与发展,重塑了物联网、云计算、社会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新形态。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又推动了创新2.0模式的发展和演变,LivingLab(生活实验室、体验实验区)、FabLab(个人制造实验室、创客)、AIP(“三验”应用创新园区)、Wiki(维基模式)、Prosumer(产消者)、Crowdsourcing(众包)等典型创新2.0模式不断涌现。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创新2.0的互动与演进推动了“互联网+”的浮现,关于知识社会环境下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创新2.0的互动演进可参阅《创新2.0研究十大热点》一文。互联网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深入应用带来的创新形态演变,本身也在演变变化并与行业新形态相互作用共同演化,如同以工业4.0为代表的新工业革命以及FabLab及创客为代表的个人设计、个人制造、群体创造。可以说“互联网+”是新常态下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2015年5月编制软件及大数据产业“十三五”规划,大数据产首次明确出现
工信部组织召开大数据产业“十三五”规划第一次编制会议,要求加强在工业大数据、大数据交易和安全等领域开展专题研究。据了解,该规划预计在三季度成稿,有望在四季度正式发布。
为扶持大数据产业发展,国常会多次议题涉及大数据,7月初国办专门印发运用大数据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通知,要求在政府层面推动大数据应用。政府部门作为大数据资源的重要拥有者,其对本身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将为各行业发展起到积极引领和推动作用。大数据产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小组组长、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副司长陈英认为,数据资源成为国家核心战略资产和社会财富,国家信息能力成为重塑国家竞争优势的决定性因素,网络空间的数据主权正在成为国际竞争的新焦点。做好大数据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对推进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国家战略、促进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各省市正在积极制定相应的大数据发展规划。贵州省率先提出把大数据产业作为重要战略来抓,以发展大数据产业为中心,推动创新驱动。科技部近期批复贵阳大数据产业技术创新试验区建设,支持贵州将大数据资源集聚转化为产业优势,让经过整理后的大数据通过“互联网+”,服务民生、服务经济、服务社会。青海省也在近日公布了《关于促进云计算发展培育大数据产业实施意见》,提出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紧抓国家大力推进“互联网+”行动机遇,重点打造以基础设施、云应用平台等为主要内容的云计算应用和大数据产业链,着力培育和建设立足本省、面向全国的云计算数据中心和国家级灾备中心。重庆市则在7月底发布《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实施意见》,力争到2020年,云计算、大数据等关联产业收入达到2000亿元。
据机构预测,我国大数据市场目前仍属于起步阶段,去年我国大数据市场规模达到767亿元,到2020年市场规模将达到8000亿元,增长势头迅猛。提供IT基础设施和应用解决方案、从事大数据采集和拥有数据资源等相关企业,将获得市场扩张机遇。
三、2015年7月
(一)发布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于7月4日印发了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未来三年以及十年的发展目标,提出包括创业创新、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等在内的11项重点行动,并就做好保障支撑进行了部署。
《指导意见》围绕转型升级任务迫切、融合创新特点明显、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提出了11个具体行动计划,既涵盖了制造业、农业、金融、能源等具体产业,也涉及环境、养老、医疗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方面。
1.“互联网+”创业创新
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创新驱动作用,以促进创业创新为重点,推动各类要素资源聚集、开放和共享,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开放式创新等,引导和推动全社会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
2.“互联网+”协同制造
推动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强产业链协作,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协同制造新模式。在重点领域推进智能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制造和服务型制造,打造一批网络化协同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形成制造业网络化产业生态体系。
3.“互联网+”现代农业
利用互联网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培育一批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的现代“种养加”生态农业新模式,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加快完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培育多样化农业互联网管理服务模式,逐步建立农副产品、农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促进农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4.“互联网+”智慧能源
通过互联网促进能源系统扁平化,推进能源生产与消费模式革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节能减排。加强分布式能源网络建设,提高可再生能源占比,促进能源利用结构优化。加快发电设施、用电设施和电网智能化改造,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
5.“互联网+”普惠金融
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全面提升互联网金融服务能力和普惠水平,鼓励互联网与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的融合创新,为大众提供丰富、安全、便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不同层次实体经济的投融资需求,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型企业。
6.“互联网+”益民服务
充分发挥互联网的高效、便捷优势,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服务消费成本。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加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养老、教育、旅游、社会保障等新兴服务,创新政府服务模式,提升政府科学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
7.“互联网+”高效物流
加快建设跨行业、跨区域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提高物流供需信息对接和使用效率。鼓励大数据、云计算在物流领域的应用,建设智能仓储体系,优化物流运作流程,提升物流仓储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和运转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8.“互联网+”电子商务
巩固和增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领先优势,大力发展农村电商、行业电商和跨境电商,进一步扩大电子商务发展空间。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的融合不断深化,网络化生产、流通、消费更加普及,标准规范、公共服务等支撑环境基本完善。
9.“互联网+”便捷交通
加快互联网与交通运输领域的深度融合,通过基础设施、运输工具、运行信息等互联网化,推进基于互联网平台的便捷化交通运输服务发展,显著提高交通运输资源利用效率和管理精细化水平,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服务品质和科学治理能力。
10.“互联网+”绿色生态
推动互联网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完善污染物监测及信息发布系统,形成覆盖主要生态要素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动态监测网络,实现生态环境数据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充分发挥互联网在逆向物流回收体系中的平台作用,促进再生资源交易利用便捷化、互动化、透明化,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
11.“互联网+”人工智能
依托互联网平台提供人工智能公共创新服务,加快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突破,促进人工智能在智能家居、智能终端、智能汽车、机器人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培育若干引领全球人工智能发展的骨干企业和创新团队,形成创新活跃、开放合作、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
(二)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题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
2015年6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
1.《意见》提出四项主要目标:
一是提高政府运用大数据能力,增强政府服务和监管的有效性;
二是推动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
三是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监管效率,降低服务和监管成本;
四是实现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构建全方位的市场监管体系。
2.《意见》明确了五个方面重点任务:
一要提高对市场主体服务水平。加快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提高注册登记和行政审批效率;建立健全守信激励机制;引导专业机构和行业组织运用大数据完善服务;运用大数据评估政府服务绩效。
二要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管。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型,提高政府科学决策和风险预判能力;加快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动各地区、各部门信息共享;健全事前信用承诺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产品信息溯源制度;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管的环境和机制。
三要推进政府和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各级政府部门要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在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建设“信用中国”网站,归集整合各地区、各部门掌握的应向社会公开的信用信息,实现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有序推进全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
四要提高政府运用大数据的能力。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健全政府大数据采集制度,全面推行政府信息电子化、系统化管理,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大数据资源和技术服务。
五要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化征信服务。推动征信机构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引导其提供专业化征信服务;进一步扩大信用报告应用领域,大力培育发展信用服务业。
3.提高为市场主体服务水平
【提高信息服务水平】鼓励政府部门利用网站和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紧密结合企业需求,整合相关信息为企业提供服务。
【建立健全守信激励机制】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同等条件下,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
【改进经济运行监测预测】根据宏观经济数据、产业发展动态、市场供需状况、质量管理状况等信息,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改进经济运行监测预测和风险预警,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合理引导市场预期。
【评估政府服务绩效】综合利用政府和社会信息资源,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政府面向市场主体开展公共服务的绩效进行综合评估,或者对具体服务政策和措施进行专项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优化,提高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施政和服务的有效性。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说,在运用大数据对企业服务方面,最紧迫的工作有两方面:一是要尽快建立统一的信用代码制度;二是向企业提供更多的信息服务,将政府能够掌握的、在政务活动中形成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优良和不良信用记录等,及时向社会公开。
4.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管
【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司法、金融、社会等领域的综合监管效能,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约束机制,对违法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
【建立产品信息溯源制度】对食品、药品、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特种设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产品加强监督管理,利用物联网、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方便监管部门监管和社会公众查询。
【加强对电子商务领域的市场监管】推行网络经营者身份标识制度,完善网店实名制和交易信用评价制度,加强网上支付安全保障,严厉打击电子商务领域违法失信行为。
连维良介绍,我们过去更多是以事前审批为主,现在更多的强调事中事后监管。以大数据为支撑的信用建设手段,对于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5.提高政府运用大数据的能力
【加快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整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法、安全生产、质量监管、统计调查等领域信用信息,实现各地区、各部门信用信息共建共享。
【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健全国家电子政务网络,整合网络资源,实现互联互通。建立健全政府大数据采集制度,加强对市场主体相关信息的记录,形成信用档案,对严重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按照有关规定列入“黑名单”并公开曝光。
【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加强对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数据的管理,加强对大数据相关技术、设备和服务提供商的风险评估和安全管理。加大网络和信息安全技术研发和资金投入,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采取必要的管理和技术手段,切实保护国家信息安全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信息安全。
全社会信息量“爆炸式”增长,传统的服务和监管方式已经无法适应要求。要在有限的时间和资源约束条件下,为不同企业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服务,提高注册登记效率,综合评估企业信用状况等,必须更多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这有利于提升政府服务和监管的有效性,降低成本,也有利于方便市场主体,提高经济社会运行效率。
四、2015年9月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
2015年9月,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系统部署大数据发展工作。
《纲要》明确,推动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在未来5至10年打造精准治理、多方协作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建立运行平稳、安全高效的经济运行新机制,构建以人为本、惠及全民的民生服务新体系,开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新驱动新格局,培育高端智能、新兴繁荣的产业发展新生态。
《纲要》部署三方面主要任务。一要加快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推动资源整合,提升治理能力。大力推动政府部门数据共享,稳步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统筹规划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宏观调控科学化,推动政府治理精准化,推进商事服务便捷化,促进安全保障高效化,加快民生服务普惠化。二要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培育新兴业态,助力经济转型。发展大数据在工业、新兴产业、农业农村等行业领域应用,推动大数据发展与科研创新有机结合,推进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攻关,形成大数据产品体系,完善大数据产业链。三要强化安全保障,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健康发展。健全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安全支撑。
2015年9月18日贵州省启动我国首个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建设工作,力争通过3至5年的努力,将贵州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成为全国数据汇聚应用新高地、综合治理示范区、产业发展聚集区、创业创新首选地、政策创新先行区。
围绕这一目标,贵州省将重点构建“三大体系”,重点打造“七大平台”,实施“十大工程”。
“三大体系”是指构建先行先试的政策法规体系、跨界融合的产业生态体系、防控一体的安全保障体系;“七大平台”则是指打造大数据示范平台、大数据集聚平台、大数据应用平台、大数据交易平台、大数据金融服务平台、大数据交流合作平台和大数据创业创新平台;“十大工程”即实施数据资源汇聚工程、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工程、综合治理示范提升工程、大数据便民惠民工程、大数据三大业态培育工程、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工程、信息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人才培养引进工程、大数据安全保障工程和大数据区域试点统筹发展工程。
此外,贵州省将计划通过综合试验区建设,探索大数据应用的创新模式,培育大数据交易新的做法,开展数据交易的市场试点,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之间的数据交换,规范数据资源的交易行为,促进形成新的业态。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专家表示,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不是简单的建产业园、建数据中心、建云平台等,而是要充分依托已有的设施资源,把现有的利用好,把新建的规划好,避免造成空间资源的浪费和损失。探索大数据应用新的模式,围绕有数据、用数据、管数据,开展先行先试,更好地服务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
五、《大数据白皮书(2014)》
201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大数据白皮书(2014)》从新资源、新工具和新理念等角度探讨了大数据概念,分析了大数据关键技术、应用、产业、政策环境等核心要素,梳理了各国大数据发展政策环境,提出了我国推动大数据发展、开放政府和公共数据资源、保护数据安全与个人隐私等方面的策略。
六、《大数据标准化白皮书》
《大数据标准化白皮书》介绍了国内外大数据发展战略、技术与应用方面的布局与实践;分析了大数据相关核心技术,以及对经济、社会、产业的影响;提出了大数据技术参考模型、大数据标准体系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