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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常识
     2013-1-23 17:56:00     关键字:高速公路,交通安全      浏览量:

  一、行人、摩托车等严禁进入高速公路

  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二、做好行驶前安全检查

  驾驶车辆前,驾驶人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要饮酒。检查车辆是否超员。是否有足够的燃油、润滑油及冷却水,轮胎是否保持正常气压,行车前要系好安全带。

  三、小心谨慎驶入高速公路

  当你从高速公路入口匝道驶入高速公路时,要加速行驶至60km/h以上,注意在主线行驶的车辆,在不影响后方来车的情况下,加速以安全状态进入主车道。

  四、在高速公路上驾驶要注意车速与车距

  驶入高速公路后,要按照快慢道的划分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当速度达到或超过100km/h时,需打开左转向灯,进入最左侧的快车道行驶,但最高速度不得超过120km/h;当速度低于100km/h时,应主动进入右侧慢车道行驶,变更车道或超车时要打开转向灯,保持安全距离才能进入另一车道,谨防追尾,千万不要急打方向和急刹车。

  五、要注意特殊天气和路段的驾驶

  在夜间、雨天或大雾影响视线的情况下,驾驶要特别小心,不要超速和随意变更车道;在隧道、陡坡、弯道、施工路段要按标志的要求行驶。

  六、要妥善处理好车辆事故和故障

  不要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除非遇事故或故障。若因紧急情况需要停车,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下车时要注意后方来车,车上人员全部迅速转移到右侧防护栏以外,并在车后150米外设置警示标志,拨打紧急电话12122求援。

  七、遇前方堵车时不要占用紧急停车道

  机动车遇有前方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其他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尤其不能占用右侧紧急停车道以免影响122、119、120等特种车辆处理事故。

  八、连续驾驶要尽快休息

  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或超过300公里时,应进入附近服务区停车休息,且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如果错过出口,必须继续向前行驶,从下一个出口离开高速公路。

  九、驶离高速公路要降低车速正确使用转向灯

  在驶离高速公路时,需提前打开右转向灯,靠右侧车道行驶,进入减速车道,并降低车速,按照出口匝道标示的行驶速度安全驶离高速公路。

  十、自觉保护高速公路基础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自觉保护高速公路基础设施,严禁往高速公路上丢弃、放置任何物品,严禁破坏、盗窃高速公路防护网、隔离栏和其他基础设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