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安防协会开展行业资信等级评定工作
    2014/12/30 14:37:00    关键字:浙江安防协会,资信等级      浏览量:

  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于6月19日正式开展2014年度上半年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新申证及晋级评定工作。

  根据《办法》规定,共分为四个步骤:首先是初评,各市安防协会或省协会办事机构组织成立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评审小组,对本市申请企业进行初评,且必须在7月26日前将符合《办法》相关要求的申请企业材料报省安防协会。

  其次是终评,浙江安防协会组织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评审委员会,依据《办法》对各市初评通过的申请企业进行终评,时间为7月26日至8月10日。之后,进入公示阶段,浙江安防协会在网站公布终评合格企业名单,并于8月11日至8月17日公示一周。

  最后是发证阶段,8月21日至8月27日,浙江安防协会在网站公布合格企业名单,将资信等级证书统一发放给各市安防协会或省协会办事机构。获证企业向各市安防协会或省安防协会办事机构领取合格证书,并缴纳相关费用。

  至于工作要求方面,《办法》指出,申请企业应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发生,否则,将取消该企业申报资格。同时,为加强业务指导,按照省厅技防办要求,各市初评小组应聘请技防管理干部参加,其余专家原则上在省安防协会专家库中产生,也可适当吸收部分从业时间较长,经验较丰富的安防工程行业代表参加初评。

  初评小组需对各申证企业的考评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初评不合格的,应及时告知相关企业不合格理由和可在三日内向省安防协会提出异议。初评工作结束后,将通过初评及有异议的新申证和晋级企业材料、初评情况记录、初评评审表送省安防协会秘书处。新申证及晋级评定工作中有关质量保证体系的考核内容与要求以《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质量体系规范》为准。

  与此同时,《办法》还规定,各市协会、办事机构在开展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新申证和晋级的受理与初评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审核工作,把好初评关。同时,省市协会、办事机构应对申请企业提供免费咨询服务,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