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规范税收优惠政策
    2015/1/23 16:21:00    关键字:立法,税收,优惠政策      浏览量:

  依法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为实现政府政策目标,各国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中小企业,根据经济发展状况,通过立法当局制定并实施不同的优惠政策,并力求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协调性,以期从法律上保障中小企业的税收扶持政策的有效实施,从而保障中小企业的权益。

  如美国1958年为鼓励风险投资通过了《小企业投资法》,1981年为实现1980年全国中小企业大会提出的政府在财政、金融、经营管理、创新、信息和市场等方面给中小企业更大扶持的6个目标,修订了《经济复兴税法》;1997年通过了《纳税人免税法》,1998年制定了《国税局调整与改革法》等有利于减轻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和技术创新。

  意大利对手工业企业实行减税政策。1956年意大利颁布了《手工业法》,在动产税方面,政府规定凡属资本和劳动所得及独立劳动所得给予减税或免税,这对于促进工艺性手工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这也是意大利的手工艺品之所以能够在世界上占有一席之地的重要原因。

  韩国实行"新经济政策",并先后制定与之配套的《租税特例限制法》、《中小企业创业支援法》、《技术开发促进法》和《鼓励外资法》等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税收优惠体系。

  此外,日本1963年颁布了《中小企业基本法》,德国1967年颁布了《关于保持稳定和经济增长的法令》,英国1983年颁布了《企业扩展计划》,法国1995年颁布了《振兴中小企业计划》等也都系统地确定了各阶段中小企业政策的基本方向和包括税收在内的扶持措施,使中小企业的创立、发展和终止的全过程都在法律的规范下进行,以更好地维护中小企业的利益。加拿大并没有专门的中小企业税收制度,而是在统一的税收制度中,制定专门适用于小企业的特别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