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安防市场目前处在发展的快速阶段,各项法规制度尚不成型,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活动将长期存在,政府职能部门应充分发挥作为打假主体的作用,引导、协调、整合社会打假资源,在地区、行业和全国形成有效的协作打假监督机制。当前,全国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都设有政府打假办,但大部分地区的打假办仅仅是一个松散型的政府职能部门的联合体,有些甚至只有名头,难以发挥实质性的协调作用,各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打假信息资源孤立、割裂,线索不共享。由此可见,一个有效的打假协作机制亟待建立起来。

打击假冒伪劣应该成为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一项常规性的工作,平时就要采取措施对市场的商品进行突击检查,及时向消费者通报哪些检查出来的违反商品经营的情况,如果能够公布个别行为恶劣的商店或者商场更好,这样就可以起到警示作用。
另外,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不能看着伪劣商品进入市场不管,应该进一步加大打假力度,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质监、工商、技防管理机构应该组织一些活动向消费者介绍安防伪劣商品的辩别方法,提高群众对假货的识别能力。消费者在购物时,也要注意学习辩假方法,不贪便宜货,购买货真价实的商品,发现有出现伪劣商品的,可以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这样,政府和消费者联手打假就能够有利于净化市场风气,营造"销售真货光荣、销售假货可耻"的社会氛围。
一些安防企业负责人建议,政府职能部门对民间打假机构可以采取指导、监督、协调和优势互补的原则,形成协作打假的监督机制。具体来说,就是设立在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政府打假办,要主动将商业中介机构、行业协会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打假的必要补充力量,并视之为职能部门打假的"服务点"。职能部门收到单位或个人举报之后,按照既定的程序认真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及时立案,并推荐给"服务点"让其对造假、制假者进行调查。政府打假办要与"服务点"、消协、企业、投诉机构等建立起有效的联系,组建具有专业性的大容量维权打假信息资料数据库,供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利用和查询,最大限度地发挥打假资源的社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