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30日

首页  开栏语  平安城市建设  报警运营服务业的发展  企业专访  优秀解决方案  产品展示

关于无线汽车防盗报警设备使用频率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 2009/3/20 13:19:00    

随着家庭轿车的普及,人们对无线汽车防盗报警设备提出了迫切需求。为满足此类无线电设备发展对频率资源的需要,提高频谱利用率,根据我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及频率资源使用情况,现决定将409.7500MHz、409.7625MHz、409.7750MHz、409.7875MHz、409.8000MHz、409.8125MHz、409.8250MHz、409.8375MHz、409.8500MHz和409.8625MHz等10个公众对讲机频率同时规划为无线汽车防盗报警设备的使用频率。
 
   一、无线汽车防盗报警设备的技术参数如下:
 
   (一)调制方式:F2D;
    (二)有效发射功率:≤0.5 W (e.r.p);
   (三)发射频率容限: ≤5×10ˉ6 ;
   (四)发射机杂散辐射:≤50μW;
   (五)每次发射时间不超过15秒。
 
   二、上述频率的具体管理办法按照信息产业部《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三、使用无线汽车防盗系统还须遵守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上一篇: 西安市运管正式出台GPS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2009/3/20 13:35:00    
下一篇: 建设局通报视频监控结果 5项目相关企业被“扣分” 2009/3/18 8: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