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特装参展商: 根据我会与你司签定的本次展会《参展协议书》的相关约定,你司须认真阅读并承诺督促你司委托的施工单位贯彻执行《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书》和《2010安博会参展商展台施工安全提示》(见附件1),并填写《展览会展台施工安全责任确认回执》(见附件2),于2010年10月15日前回传至2010安博会组委会秘书处,以便我会为你司的展台施工单位出具相关担保手续。特此函告。
联 系 人:王树林 联系电话:010-68730588-71 传 真:010-68730788
协会(印)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1
2010安博会参展商展台施工安全提示
参展商及所委托的施工单位在展馆内外展台(含其它临时搭建物)施工中,除应严格遵守《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书》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外,还应按以下提示确保安全。本提示按现场时段给出,展馆方已做明文规定的和各时段都须贯彻的安全要点,不再重复列出。
| 时 段 |
事 项 |
安全要点 |
| 布、撤展前一天夜间 |
布、撤展车辆停靠 |
1、车辆服从主办方安保人员指挥和调度; 2、车辆在国展中心外指定区域顺序停靠,不得阻碍交通; 3、司乘人员在车上值守,防火防盗。 |
| 布展期(3天) |
1、布展车辆进入展区; 2、货物进入展馆; 3、现场施工。 |
1、展区门卫放行后,布展车辆方可进入展区,并按规定路线行驶; 2、装卸货时不得堵塞道路及馆门,装卸货后车辆不得滞留; 3、货物进出馆时按顺序排队,不得堵塞馆内通道; 4、严格按照审批图纸施工,不得超范围搭建; 5、严防施工过程中坠落、倒塌、尖锐物体伤人; 6、主办方工作人员现场督促、检查、处理违章和纠纷时应予配合。 |
| 撤展期(半天) |
1、撤展车辆进出展区; 2、现场拆卸; 3、拆除物出展馆。 |
1、拆卸搭建物时,应确保无关人员先行撤离到安全距离外; 2、及时办理《物品放行单》,并配合馆门保安员的物品查验; 3、各种废弃物必须及时运出馆外和展区,不得随便丢弃; |
| 注:在布、撤、展期间遇突发事件,应当立即与各馆负责人联系。 |
2010年中国国际社会公共安全产品博览会组委会秘书处安保组
附件2:展览会展台施工安全责任确认回执
[点击浏览该文件:展览会展台施工安全责任确认回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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