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我国雷电灾害概况及特点 | [来源] [作者]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2008-8-6 15:02:00 | | 我国地处温带和亚热带地区,雷暴活动十分频繁,全国有21个省会城市,最多雷暴日均在50天以上,最多的达到了134天,从近30年的雷电资料看,我国雷暴日天数变化不大,但是雷电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日益严重,具有发生频次多,范围广,危害严重,社会影响大的特点。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现代化程度的提高,雷电灾害对电力、石化、通讯、交通、航空等各个重要行业部门及领域的危害程度日益加大,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的生命安全也造成了严重威胁。 据中国气象局不完全统计,在1997年至2006年的10年间,全国因雷击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百万元以上的雷电灾害事故就有200多起,每年因雷击造成人员伤亡上千人,仅2006年,全国就发生雷电灾害19982起,其中,雷击伤亡事故759起,造成1357人伤亡(死亡717人,受伤640人),全年因雷击引起的火灾或爆炸事故234起,一次雷击造成百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雷电灾害有44起,全年因雷电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6亿元,雷电灾害已成为危害程度仅次于暴雨洪涝、气象地质灾害的一大气象灾害,严重威胁着我国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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