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记者从陕西省司法厅、延安市检察机关获悉,3月6日发生的陕西延安监狱服刑人员史法仁猝死事件,已经延安市的市区两级检察院调查取证,并经权威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尸检,最终确定史法仁系“因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突发,导致心源性猝死”,是一起监狱服刑人员因病死亡事件。当地有传闻称这是“发生的又一起司法机关‘躲猫猫’事件”的猜测不能成立。 据查,服刑人员史法仁,男,现年46岁,因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被甘泉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于2008年4月14日由甘泉县看守所送延安监狱三分监区服刑。3月6日早上7时05分,监狱发现史法仁猝死后,即向延安市宝塔区检察院和延安市检察院进行了报告,两级检察机关在第一时间派员进入监区进行调查取证。为了彻底查清史法仁猝死真相,延安监狱主动向检察机关提出了尸检请求。在征得家属同意后,检察机关于3月13日进行了尸检,并委托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对提取物进行病理检测。 经法医尸检鉴定和权威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史法仁尸体外表无损伤、全身无骨折、各脏器无破裂,排除由外界暴力因素致死,排除因中毒死亡;史法仁系因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突发,导致心源性猝死。经延安市市区两级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调查,结论为:“未发现延安监狱人民警察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有渎职、失职行为,未发现监狱其他服刑人员有又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