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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视角

用好商标武器,完善品牌体系

[来源]中国安防 文/赵群 [作者]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2009-8-6 15:16:00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日趋深化,市场经济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衡量企业竞争力的标准也越来越立体化,除了产品的性能、价格、技术含量之外,一个曾经被国内企业忽视的领域——品牌,已经逐渐成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法宝。对于安防企业来说,品牌的建设与维护更是显得意义重大。安防产品的首要价值就是安全防范功能,其自身的性质和用途决定了优质产品对于生产材料、技术工艺、检测手段、售后维护等各方面必然要求严格,成本就会保持在一定的基准线上,生产优质产品的企业很可能会在市场竞争失去价格优势。这就要求安防企业更加重视品牌的创立和完善以增加在市场上的竞争筹码,而商标对于企业的品牌建设有着重大的意义。

    一、商标与品牌的关系
    近年来,随着我国安防行业的快速发展,品牌在市场竞争中的作用已经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一些优秀的企业通过不断强化优质可信的品牌形象,利用品牌的特有附加价值来规避单纯价格竞争。然而,很多企业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对于“品牌”和“商标”这两个概念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认识误区,混用、通用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企业认为产品进行商标注册后就成为了一个品牌;有的企业则认为自己的产品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被消费者认可就达到目的了,无需进行商标注册。

    对品牌和商标的错误认知对于企业的发展危害巨大,品牌和商标是关系紧密又有着明显区别的两个概念。品牌是由多个部分组成的,各个组成部分相互配合并经过一个长期的过程使消费者在精神上或功能上获得了多元化的满足,进而在其心目中形成一种与众不同的内在印象和认知的总和;商标是品牌中的标识和名称部分,是为了便于消费者识别并受法律保护。商标和品牌都具有帮助消费者将产品或服务与他人的产品或服务区分开来的作用,但二者却属于不同的范畴。品牌是一个综合的象征,其形成的主要根据是消费者的认知、接受和喜爱程度。更多的体现了企业与消费者的关系是否和谐稳固,是一个市场的范畴。而商标作为品牌的一部分,是通过文字、图形、字母、数
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来确立一个企业的图像化标识,商标的存在与否的唯一根据就是是否进行了注册并根据规定正确合理的进行使用,是一个法律范畴。

    二、商标对于品牌建设的重要意义
    品牌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市场营销行为,也是一个复杂的文化系统,商标是品牌最为显著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品牌最易受到损害的危险环节。品牌看似无形,却是企业最重要的资产。品牌是属于消费者的口碑,而商标却掌握在企业手中。不要因为企业不注重商标的注册和管理,致使自身陷入仿冒和不必要的官司导致企业的经济利益和品牌价值受到双重损害。而要想让品牌受到基本的合法保护,就必须将品牌的标识转化为注册商标,因为商标一经注册登记便具有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当注册商标专用权受到侵害时,工商部门认定侵害行为确实存在,便采取措施制止侵权行为,给商标所有权人既品牌企业给予及时的保护。

    三、企业商标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1 . 企业的商标保护意识淡薄,于商标的作用认识不足

    产品和商标是品牌战略的基础条件。在国际上,商标被公认为最重要的知识产权,名牌商标更是价值连城。许多跨国公司和知名企业都将自己的商标视若珍宝,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进行保护。而在国内许多企业对于商标在市场竞争中决定成败的战略作用并不重视,对商标的忽视造成损失的案例比比皆是。有的企业营销方式本末倒置,商品进入市场试探消费者反映,被消费者接受并熟知后才申请注册商标,结果不是被他人抢注就是同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而被驳回。有的企业在商标超时使用的情况下,没有及时续展登记,失去商标权,使辛苦打下的江山拱手让人,悔之晚矣。甚至有的企业在合并、兼并
中,只注重对有形资产的评估,而忽视了对商标价值的评估,在权衡利益时舍弃了最具价值的部分。

    还有一些拥有名牌商标的企业只注重在国内的保护而忽视了国际市场,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提供的数据显示,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到现在,总共发生了2000多起中国出口商品的商标在海外被抢注的案例,同时每年造成无形资产的损失达到10亿人民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局长李建昌提供的数字显示,2008年,国外企业通过《马德里协定》到中国申请注册的商标就有1.7万件,而同年中国企业到海外申请商标注册为2059件,历年累计总数也只有8600多件。如今,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跨出国门,涉足欧美、非洲、中东等海外市场,伴随而来的是不少中国企业的商标被境外企业或个人抢注,其合法权益被侵犯。法律不保护品牌,法律保护的是商标,因此企业必须要增强法律意识。

    2.偏重短期利益,缺乏商标的战略布局

    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中国市场已经成为跨国企业眼中的淘金宝地。为了能够在世界最大、最具潜力的中国市场上站稳脚根,各大跨国企业往往是采取先输出产品,然后输出资本,最后输出品牌等无形资产的手段抢滩登陆。而中国无论是面临改制的国企还是试图寻求靠山的民企,对于纷至沓来的外国资本都报以单纯的信任予以接纳。对于中国企业原有商标的处理,外方大多采用三种方式:双方商标都使用、租赁中方商标和购买中方商标。中外双方商标都使用时,通过商品的升级换代逐步将原来中方的名牌挤出市场,达到在商标上的独占地位。被出资租赁、出资入股或购买的中国商标,往往被束之高阁,使人们将这些传统名牌忘得一干二净。如“洁花”牌洗发香波曾是风靡全国的名品,该厂与“宝洁”合资后,投入巨额宣传广告费用推销美国“P&G”公司提供的商标,把原来在中国毫不知名的美国商标宣传成了名牌,而“洁花”反而无人知晓了。

    3 . 不注重商标的使用和管理,致使假冒商标泛滥
    商标是用来区别商品的重要标识,充分使用好商标,能给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经济效益。有的企业使用商标时,没有把商标、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的轻重点把握好,商标特点不突出,消费者难以辨识。个别企业还存在随意改变注册商标的图形、文字及其组合的行为,造成了同一产品却有不同商标的混乱局面。不但不利于企业树立一个长期、统一的品牌形象,也为制假贩假的不法商家提供了可乘之机。

    商标的正确使用对于企业品牌的维护至关重要,商标的严格管理同样是保护商标、维护品牌的一个重要环节。商标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包括商标的设计、注册、印制、使用、保管、仓储、销毁等几大项。这其中的各个环节都需要认真对待,任何一环的缺失都可能导致商标没有被正确合法的使用,形成损害企业品牌的潜在危机。

    四、品牌战要占领商标制高点
    1.改变观念,强化商标保护意识

    商标是品牌在法律上的体现,商标作为企业形象和信誉的象征,是企业参与国内、国外市场竞争的重要武器。所以,企业应加强对商标注册、使用和权利的保护意识。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对他人申请商标尚未获得注册的,及时提出商标异议。异议人(在先权利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异议书一式两份,在异议书中写明具体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送有关证据材料。对他人商标已经获得注册的,在先权利人可以自该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因未正确使用商标而遭受损失的企业应及时拿起法律武器,主动利用商标保护规则,打击侵权行为,维护企业的合法商标权益。

    入世后,我国企业迎来了更多的机遇和挑战,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不仅要积极参与国际市场开发、拓展,更要加强经营者及员工对入世后的商标保护规则的应用能力。企业在开拓国际市场时必须遵循“品牌营销,商标注册先行”的重要准则。在制定发展规划时便应确定将来可能进入和涉及的国家和地区。根据当地对商标注册申请的规定确立商标保护的策略。如在日本、韩国等通过先注册而取得商标的国家,应当尽早进行商标注册申请。在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通过在先使用获得商标权的国家,应从进入市场之初就注重证据的收集,包括合同、广告、宣传材料等等,以确保在发生商标异议及诉讼过程中能够证明在先权利的存在。注册商标时还需考虑:是否进行防御注册,是否进行跨域注册,通过对商标的立体保护建立一个完整的商标保护网,维护品牌在国际市场的整体性。

    国内企业在国外取得商标注册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第一,按巴黎公约或双边协议或对等原则,申请人单独向某一国家提出注册申请。第二,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提出申请,同时指定向部分或全部成员国提出领土延伸保护。中国已于1989年正式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企业通过这一体系最多可获得当前70多个成员国的商标保护,而不必在不同国家分别进行商标注册。

    2.强化名牌意识、打造驰名

    商标

    名牌意识实际上就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意识,正确的名牌意识,能够指导企业实施有效的名牌战略,以长远的眼光制订正确的名牌发展规划从而夺取市场、获得效益。当前国内企业的品牌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商标的知名度的基础上,商标一旦涉及知名度,如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商标便成为了名牌商标而具有了更广义的含义。我国对驰名商标在商标注册程序、商标终止程序和商标使用过程等多方面都进行特殊保护。对驰名商标的反淡化、驰名商标的反抢注的规定,有效的避免了品牌形象损害、企业无形资产的流失。驰名商标是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其价值甚至超过有形资产。企业可以聘请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评定具备资格的商标评估机构,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商标的现时价值进行的评定和测算。在商标侵权诉讼中,在商标权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转让其注册商标时以及以商标作为投资时,评估结果有助于权利人权利的行使和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未主张的,商标行政管理部门和人民法院不予主动认定驰名商标,因此国内企业要具有自主创立、申请驰名商标的意识,主动利用商标法律法规创立驰名商标,将商标转化为名牌商标作为品牌战略的最高目标。

    企业不仅要注重在中国市场对商标的创立、保护,在走向国际市场时更要加强名牌意识,主动实施名牌战略。长虹电子集团面对包括松下、索尼、汤姆逊等跨国公司 13次合资要求时始终高举品牌旗帜,无论对方提出何种条件,坚持使用“长虹”品牌。正是这种对品牌的珍视和推广意识使长虹集团迅速成长成为我国最大的彩电生产基地,跻身于世界为数不多的彩电大规模生产企业之列。

    3.提高产品质量,加强企业

    内部商标管理

    知名的商标往往传递给消费者质量可靠、服务优良、技术先进等信息。这些信息经过市场长期考验,为消费者所认同,在购物时便简化了复杂的挑选过程,只需认准该商品或服务的商标即可。驰名商标是企业具有竞争力的有力保障,而这一保障的关键是保证和提高商品的质量。因此在品牌战中,企业必须保持质量标准并不断提高,才能创立和保护商标的永久信誉。此外还要不断为企业的商标信誉增添新的活力,研制开发新产品、促进产品的升级换代,保证企业品牌在市场上长青不败。

    创立与使用商标是一项关系企业前途的重要工作,企业要重视和发展商标的战略作用,加强企业内部商标管理。企业要建立商标管理机构,制定和完善商标管理制度,努力做好品牌战略目标的制定和实施。在商标设计和注册、商标的使用和管理、商标纠纷的法律救济、聘请商标法律顾问或商标代理人等各个环节上把工作落到实处。只有占领了商标这个高地,才能为培育和创立良好的企业品牌、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位置提供最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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