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
中国安防行业网    2013/6/24 10:28:00    关键字:高考,网上巡查系统      浏览量:

      为提高国家教育考试的管理效能,给国家教育考试的安全运行以充分的技术保证,国家考试中心提出建立“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建立覆盖全国各级考试机构和考点的视频监控网络,实现考试过程和保密室的远程实时监控与指挥。

      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巡查系统)是指以维护教育考试安全为目标,运用安全防范相关产品技术、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互联、互通和互控的、基于音视频的综合监控系统,包括组成该系统的所有相关软件和设备。

      按照国家教育考试中心的统一要求,依托各级“考务指挥中心”建立五套软硬件系统,实现全方位的业务管理,五大功能系统包括网上巡查、视频会议、考务综合管理、应急指挥、考生服务功能。

      网上巡查系统建设的目标是:以教育部统一制定的《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为指导,建立崭新的系统,同时兼顾己建系统,实现新旧系统互联互通,实现系统功能的大幅提升。

      各级考试机构应根据国家统一的技术标准自行建立网上巡查系统硬件和软件,实现对所属考场和保密室的实时网络监控和巡查,确保信息和系统的安全,保证各种考试的正常顺利进行。

      网上巡查系统将实现省教育考试院、市州考试机构、区县考试机构和考点四级管理架构,分别建设电子监控平台和考场电子实时摄像监控系统以及保密室电子实时摄像监控系统。即:考试院实现对全省各组考单位的远程电子巡查及应急指挥;市州及区县考试机构实现对本市州及区县各考点、考场的巡查和监控;考点实现对各考场的监控、考试全过程的录像及信息存储。

      通过这一系统将实现教育考试的省、市州、区县、考点(校)四级远程电子巡查。在指挥中心可以任意调阅查看巡查系统覆盖的考试点。

      系统建设原则

      1.互通性

      网上巡查系统内各级巡查中心之间能够有效地进行通信和共享数据。

      2.实用性

      设计合理,结构简单,切合实际,能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满足教育考试监考业务工作需求。

      3.扩展性

      采用模块化设计,系统规模和功能易于扩充,系统配套软件具有升级能力。

      4.规范性

      控制协议、视频编解码、接口协议、视频文件格式、传输协议等应符合《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

      5.易操作性

      提供清晰、简洁、友好的中文人机交互界面,操控简便、灵活,易学易用,便于管理和维护。

      6.安全性

      对系统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防止非法接入、非法访问、病毒感染和黑客攻击,防雷击、断电和人为破坏等。

      7.可靠性

      采用成熟、稳定和通用的技术和设备,关键部分应用有备份、冗余措施,能够保证系统长时间稳定运行,有较强的容错和系统恢复能力。

      8.可维护性

      系统应具备自检、故障诊断及故障弱化功能,在出现故障时,应能得到及时的修复。

      系统主要功能

      网上巡查系统应能实现不同设备及系统的互联、互通、互控,实现音视频及报警信息的采集、传输/转换、显示/存储、控制;进行身份认证和权限管理,保证信息的安全;应能与报警系统联动,宜提供与其他业务系统的数据接口。

      1.信息采集功能

      前端报警和监控设备采集巡查、监控的视音频信息等。

      以全天候、多方位、固定、定时或移动侦测的方式对目标进行实时、有效、清晰的监视。

      (l)设置摄像机的位置、区域及数量,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确定;

      (2)摄像机的选型,应根据监控目标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选择。摄像机的选型要求保证足够的灵敏度,能够实时、准确、清晰地采集信号,照度不足的地点应采取补光设备;

      (3)前端编/解码器、一体化球型机、云台、摄像机等设备,应采用开放的或兼容的控制协议,提供标准的控制接口;

      (4)根据需求,可对摄像机附加现场录音、红外探测等功能。

      2.信息传输功能

      控制信息、巡查信息、报警信息和视频信息等,按照工作流程在网络系统各级传输;

      通过有线或无线等传输媒介,经编码解码、调制解调、光/电或数/模转换等方式,将前端设备的图像及报警信号传输至控制设备。

      可单独或组合选择有线(光纤、同轴电缆、电信宽带等)或无线(微波、扩频/跳频、公共无线宽带等)传输方式。

      具有动态适应网络传输状况和网络带宽的能力,具有全系统带宽管理和流量控制能力。支持大用户量的并发接入,保证在大量图像访问情况下系统仍能正常运行。

      3.实时图像点播

      按照指定设备、指定通道进行图像的实时点播,支持点播图像的无级播放、图像抓帧。

      4.远程控制

      通过手动或自动操作,对前端设备的各种动作进行遥控;能够设定控制优先级,对级别高的用户请求应有相应措施保证优先响应。

      依据授权将网络用户发出的控制命令传送到前端监控设备,实现巡查中心及授权用户对前端任意一路监控图像的调用和控制。

      (l)切换应能通过手动或编程实现,将图像信号在指定的监视器上进行固定或时序显示,也可以进行图像混合、画面分割、字幕叠加等处理;

      (2)对所传输的图像信息具有切换、记录、回放、加工和复制等功能;

      (3)具有与报警控制器联网的接口,报警发生时能切换出相应部位的摄像机图像,并能进行记录和重放。

      5.存储和备份

      前端监控设备及各级巡查中心,均可对巡检、报警、视音频、系统日志等信息予以存储。存储和备份的报警、巡检等历史数据信息,可在网络系统中依据授权进行访问。

      网上巡查系统信息将采用分布式存储与集中存储相结合的方式,各学校监控点对本校的所有考场及保密室监控信息进行全程实时存储与记录,各级巡查中心只对异常的图像(如有报警)进行记录,采用集中的方式统一存储在各级巡查中心的网络存储器上。

      系统应能存储下列信息并保持一定时间,可配置专用存储设备备份需要长期保存的信息。

      a)报警发生前后一段时间内的音视频信息。

      b)巡查中心操作员人工指定或通过编程定时指定的现场音视频信息。

      c)用户操作、设备巡检等系统日志信息。

      各级系统对接收到的巡检信息、报警信息和视音频信息等按照信息的含义和归属进行分类,重要事件的图像可作永久存储,并且提供异地备份。

      存储的历史视频数据要求进行防篡改处理,例如增加数字水印或者数字签名,使之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6.历史图像的检索和回放

      按照指定设备、通道、时间、报警信息等要素检索历史图像文件并回放;回放应支持正常播放、快速播放、慢速播放、逐帧进退、画面暂停、图像抓帧等;支持回放图像的无级播放。

      7.报警联动

      当监控点存在报警设备时系统应具有与报警设备联动的接口,报警发生时能切换出相应部位的视音频及报警信息,并进行记录;对某些特定监控点,可实现视频移动侦测功能;系统宜支持与其它业务系统进行报警联动接口。

      8.与其它系统的数据接口

      系统提供与其它信息系统的互联接口。作为系统扩展考虑,网上巡查系统应能与应急指挥系统(包括视频会议系统)、GIS地理信息系统、GPS定位系统等相互集成。

      9.视、音频实时流的双向编解码

      作为系统的扩展,可在监控点和各巡查中心之间实现音视频实时流的双向编解码的功能,为图像声音复核和应急指挥(现场视频会议)提供手段。

      10.系统的人机交互

      a)系统应具有直观、友好、简洁的人机交互界面;

      b)系统应具有视频画面分割显示、字幕叠加等处理;

      c)系统应能反映自身的运行情况,对下列状态给出指示:

      正常状态;

      报警状态;

      故障状态。

      11.用户与权限管理

      巡查中心应具有对接入的用户进行授权和认证的功能。用户及权限管理可由各级巡查中心独立执行,也可集中执行。用户及权限管理模块应定义用户对设备的操作权限、访问数据的权限和使用程序的权限。

      巡查中心的用户应有权限获取所辖范围内的历史图像和实时监视图像,当需要获取非管辖范围内的历史图像和实时图像时,需要获得有效授权。

      用户可提供对前端设备进行独占性控制的锁定及解锁功能,锁定和解锁方式可设定。

      12.网络与设备管理

      需要对网上巡查系统范围内的系统设备、网络进行管理,收集、监测系统范围内的监控设备、相关服务器的运行情况;对有权限调用访问本级巡查中心系统的用户进行监控。

      需要对网上巡查系统范围内的监控设备实现时钟同步。

      13.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网上巡查系统应具备保证信息安全的各项措施,包括身份认证、设备认证、前端设备和社会巡查中心的接入安全、移动监控系统的接入和传输安全、图像信息的防篡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