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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选购防盗门注意新国标

[来源]辽西商报  [作者]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2009-3-12 11:35:00  

    2008年4月1日起,我国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开始实施,新标准对防盗门的各方面进行了严格规范。锦州市消协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防盗门时要注意新国标,以免上当受骗。
 
   一是要查看经营者提供的防盗安全门检验报告,检验结果应符合新国标。新国标将防盗门的防盗安全级别由原来的C、B、A三级,改为甲、乙、丙、丁四级,相应的拼音字母代号分别为J、Y、B、D,甲为最高级,依次递减。
 
   二是消费者购买防盗门要注意三项标记:防盗门安全代号(FAM)、防盗安全级别(“J”“Y”“B”“D”)和企业自定义特征。
 
   三是要分清防盗门和金属门的区别。购买时要让经营者在商品名称栏里注明“防盗门”;安装前,要检查实物与样品是否相同;同时要记得索要发票、保修卡等凭证,以便出现问题后能够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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