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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监控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2013-4-3 16:22:00    关键字:水资源监控设备      浏览量:

  5 试验方法

  5.1 一般规定

  5.1.1 监控设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产品应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计量仪器管理的产品应具有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5.1.2 监控设备在安装完毕后正式使用前,应按需要进行有关项目的试验。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应按试验周期要求进行有关项目的试验。在监控设备有重新安装、较大修理、外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等情况时,应考虑进行有关项目的试验。

  5.1.3 应用的监控设备在出厂前应经过全面试验,在应用前仍应按使用要求对一些项目进行试验。试验项目可按以下方面确定:

  1 传感器采集转换数据的准确性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流量的准确性;

  ——水质参数的准确性;

  ——水位等有关数据的准确性;

  ——水资源工程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如闸位、某些电量、水泵运行参数等。

  2 在线数据存储记录的准确性、可靠性。

  3 系统数据传输的准确性、可靠性。

  4 环境对监测设备的影响,包括电源、电磁环境、工作环境等。

  5.1.4 数据的准确性用室内和现场两种方法进行试验。

  1 室内试验用规定的各种设备按室内试验方法进行,应使用经计量检定或校准的标准试验设备,用被测设备的示值与标准试验设备的示值(约定真值)比较,得出被测设备的测量数据准确性。室内试验方法考虑周到、数据准确,测量范围也容易调节。但室内试验方法常常不能代表被测设备在实际工作环境中的情况。

  2 现场试验在设备安装的现场进行,可以用标准表比较和实际测量方法得到准确的被测值(约定真值)。

  1)应用标准表方法时,标准表的测量误差不应超过被测设备基本误差的1/3。

  2)需要应用的其他量具,其测量误差不应超过被测值误差要求的1/3。

  3)实际测量方法可以是人工观测或用一种标准的方法人工分析、测量、计算得到被承认的准确被测值(约定真值)。这些方法应符合相关规定。

  4)现场记录传输数据的准确性应在现场运行中进行试验。

  5.1.5 设备的可靠性可按长期运行结果考核,也可参照GB/T 5080.7规定进行验证试验。可以按设备规定从较短时间的运行中进行初步考核。

  5.1.6 现场环境的影响应在现场进行试验判定。

  5.1.7 计量仪器,包括进口计量仪器,应按规定定期送交有相应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5.2 明渠流量计的流量测量准确度试验

  5.2.1 明渠流量计的流量测量准确性试验宜在现场进行,按GB50179 规定,用流速仪法的精测实测流量作为流量的准确值。

  5.2.2 测量较小流量的堰槽流量计,在设计和室内率定时就确定了由水位计算流量的方法,并给出了流量的准确度。如果需要验证流量准确度,一般仍需按GB50179规定,用流速仪法测量的流量作为准确值。

  5.2.3 难以用现场测量方法得到可被确认的流量准确值时,可以在水流稳定的情况下用重复测量方法来分析所用流量计的测值稳定性,以确认其准确度。使用此方法时,应有相关规定作为依据。

  5.2.4 需要确认所使用的水位计的水位准确度时,可按SL/T243进行室内水位测量准确度试验,也可在现场进行水位比测试验。在现场进行水位比测试验时,应将水位计测得的水位与人工观读水尺得到的水位进行比对。

  5.3管道流量计的流量测量准确度试验

  5.3.1 管道流量计的流量准确度在室内试验时应在水流量标准装置上进行,使用的设备和要求应符合GB/T 778.3、JJG0002、JB/T 9248规定。此水流量标准装置应有有效的检定证书,其流量的计量误差不应超过被测流量计基本误差的1/3。

  5.3.2 水流量标准装置可采用容积法或标准表比较法得到累计水量或流量,也可采用称重法。

  5.3.3 在水流量标准装置上试验时,应至少在流量测量范围内基本均布的三个流量点进行试验,以水流量标准装置得到的累计水量或流量为准确值。

  5.3.4 已安装在现场应用的管道流量计,可在现场进行试验。现场试验时,应主要采用标准表比较法进行。应用的标准表一般是一台经过计量检定的外夹式声学管道流量计,其流量测量误差不应超过被测流量计基本误差的1/3。

  5.3.5 在现场用标准管道流量计进行流量准确度试验时,标准管道流量计的安装应符合安装的技术要求。管道尺寸应经过符合准确度要求的测量。

  5.3.6 现场试验时,在实际流量范围内基本均布的三个流量试验点,并应以标准管道流量计的流量测量值作为流量准确值。

  5.3.7 非满管的管道流量计流量准确性试验在室内水流量标准装置上进行时,应用容积法、称重法计测累积水量和流量。在现场试验时,宜在其管口以外用明渠流量准确性试验应用的方法测得流量的准确值。

  5.4 水质参数测量准确性的试验

  5.4.1 水质传感器的水质参数测量准确性试验宜在实验室内进行,此实验室应经过水环境监测的计量认证。

  5.4.2 室内试验时,试验方法应符合以下规定:

  1 使用标准水样时,用被测水质传感器对标准水样进行测试,用测得的水质参数值与标准水样的实际值进行比较,确定测量准确性。

  2 使用天然水样时,用被测水质传感器对天然水样进行测试,再用标准分析方法或用经计量检定的、测量误差小于被测传感器测量基本误差1/3 倍的水质测定仪器测试,以后者的测值为约定真值,确定测量的准确性。

  5.4.3 已安装在现场应用的水质分析仪,可在现场进行试验。试验方法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在现场用经过计量检定的、测量误差小于被测水质测量仪器测量基本误差1/3 倍的标准水质测定仪器测定现场水体的某水质参数,与安装在现场的水质分析仪的测得值比较,确定被测水质分析仪的测量准确性。

  2 在现场按规定的方法采取水样,经过规定的处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室内测试。将测得的水质参数值与安装在现场的水质分析仪测得值比较,确定被测水质分析仪的测量准确性。采样、处理、分析方法应符合SL219和HJ/T91-2002的规定。

  3 携带标准水样去现场,在要求的条件下,在现场用被测水质分析仪测量标准水样的某水质参数,与标准水样实际值比较,确定被测水质分析仪的测量准确性。

  5.5 地下水监测传感器的试验

  5.5.1 地下水位计应进行水位测量准确度试验,有水位记录功能的仪器应进行数据记录差错和时间记录误差项目的试验。

  5.5.2 地下水位计的试验项目应在室内进行,试验方法和试验设备应符合SL/T243的规定。但在使用地点安装后,宜进行人工水位比测试验。

  5.5.3 在野外安装运行的地下水位计进行人工水位比测试验,应人工观读地下水位,并与使用的地下水位计测得值比较,确定地下水位计的水位测量误差。人工观读地下水位可以使用手持的悬锤式水位计,此仪器应经过计量验定。比测时间应不少于三个月。

  5.5.4 地下水流量测量设备的测量准确性试验应分别按明渠流量计和管道流量计流量测量准确度试验方法进行。

  5.5.5 地下水质测量仪器的水质参数测量准确度试验方法与水质参数测量准确性试验方法相同。

  5.6 在线存储记录设备的试验

  5.6.1 应对在线存储记录设备的数据存储差借率、时间记录误差进行试验。

  5.6.2 宜对输入信号,接口适应性、电源、抗电磁干扰性能进行试验。

  5.6.3 在线存储记录设备的试验方法可参照GB/T19704-2005的规定执行。

  5.6.4 在线存储记录设备的试验宜在室内进行。但在实际使用的初期,应在现场进行较长时期(1~2个记录周期)的实际比测,同时初步考核其可靠性。

  5.7 移动监测设备的试验

  5.7.1 宜在较长时期的试用中考核移动监测车、船的功能,确认其是否符合设计、使用要求。移动监测车、船的车、船使用应经过交通等部门的批准。

  5.7.2 移动监测车、船上安装携带的各种水资源测量仪器、设备、辅助设备、通信设施应按各类仪器设备的试验要求、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5.8 数据采集传输设备的试验

  5.8.1 数据采集传输装置的主要试验内容包括性能和功能两部分。性能试验包括设备环境范围、工作电压范围、工作和值守电流、抗干扰能力、MTBF、运输适应性等内容。功能试验包括自报/应答、参数设置、数据存贮、数据发送、现地显示、超限报警、现场控制等内容。数据采集传输设备的试验可参照SL61-2003的规定执行。

  5.8.2 应用中的通信设备可按需要进行抗电磁干扰试验,试验方法可参照GB/T 17626.3的规定执行。在进行系统可靠性、数据传输收集试验时,可同时进行通信设备的可靠性试验。试验方法可参照SL61-2003的规定执行。

  5.9 水资源工程控制设备的试验

  5.9.1 水泵及阀门(闸门)控制装置应按照GB/T 8104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5.9.2 管道压力监测仪应按照GB/T 15478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5.9.3 电量监测仪应按照GB/T13850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5.9.4 IC卡冷水水表应按照CJ/T 133-2007 第七节和第八节进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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