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8日,全国首部《智慧城市系列标准》在第十六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上正式发布和试行。《标准》是由深圳市智慧城市研究会、深圳市智慧城市建设协会、中国智慧城市专家委员会、深圳智慧城市企业标准联盟牵头,联合以深圳企业为主体,有全国智慧城市优秀企业参加编制的。 据了解,该标准是目前我国乃至国际上,首部以面向智慧城市系统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所构建的智慧城市标准体系。 专家组对《智慧城市系列标准》给予了高度评价: 一、《标准》编制工作汇聚了深圳企业在智慧城市建设领域内的实践经验、成功案例和先进技术,以企业为主体、自下而上组织编制《标准》方式具有创新性。《标准》编制工作对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有序建设具有积极的指导和参考作用。 二、《标准》以智慧城市建设急需的共性标准为主,提出了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交换的规定和要求,对于有效消除“信息孤岛”和避免重复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标准》是目前国内率先开展的智慧城市系列标准工作之一,具有重要的前瞻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据悉,《智慧城市系列标准》将从2015年1月1日开始试行,按照国家标准委员会智慧城市总体组领导的建议在全国选择6家试点城市、园区等项目进行先行先试,为国家智慧城市标准的出台探索经验和提供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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