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新修订的《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简称新《预案》),紧密衔接城市综合应急管理体系,切实提升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应急处置能力。新《预案》进一步明确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国家及地方层面的职责以及参与应急处置的部门、单位以及相应职责。对后期处置从善后处置、事件调查、处置评估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新《预案》提出,要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可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运营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建立城市轨道交通应急管理技术平台,实现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风险评估的智能化和数字化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