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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做好两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发表时间] 2011/3/21 11:25:00    

  为切实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全国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按照公安部治安管理局部署,深入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自去年12月以来共收缴非法烟花爆竹51万余箱,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同时,各地通过播放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宣传片、发布张贴通告、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管理法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统计,春节长假期间(2月2日至8日),全国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共出动警力39.3万余人次、车辆12.3万辆次,依法查处违反禁放规定行为2786起,其中治安拘留239人、警告3525人,全力维护燃放秩序和安全。北京市除夕夜共有82万人分梯次走上街头、沉入社区,开展燃放秩序维护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天津市公安局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市1100余个零售摊点及13家批发单位逐一进行了安全检查。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还专门下发通知,对各地全面加强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监管,积极引导群众安全文明燃放提出具体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针对元宵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特点,认真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大了隐患整治、安全监管、打击非法、巡逻执法、宣传防范等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群死群伤和重大火灾事故。

  2月11日,北京市政府召开了工作部署会,对做好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2月14日,北京市政府专门下发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新增8类禁放区域和地点。

  元宵节当天,公安机关增加重点地区巡逻警力,强化对高层建筑周边地区、人员密集居住区、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域的现场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依法查处力度,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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