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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主要科技创新计划和相关项目概况

[来源]  [作者] 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 2010-4-6 14:23:00

  一、国内企业科技创新的现状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是将高新技术最终转变成产品和服务,满足社会与广大人民群众需求的关键环节。

  2008年,全国高技术产业营业收入65985.7亿元,实现工业总产值52684亿元,实现利润3304亿元,高技术产业工业总产值占我国全部制造业工业总产值的14.27%。2008年,企业科研经费达到2620亿元,企业输出与购买技术交易额分别达到253亿美元与240亿美元。企业研发投入明显增长,产学研结合的创新活动日益活跃,创新正在成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逐渐增强,在高新技术企业中,75.5%的企业拥有自主品牌,53.5%的企业注册了商标,48.5%的企业申请了专利,30.7%的企业形成了国家或者行业技术标准。

  在科研取得重大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国科技创新能力还存在明显的不足。

  从国家层面来看,一是我国一流科学家与创新团队严重缺乏。我国本土科学家在国际权威科学院任外籍院士的数量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甚至低于印度。入选国际TOP10科学家的数量仅为美国的1/10。由于缺乏顶尖科技人才,使我国在国际上占据科学前沿、把握重大发展方向方面,难以实现具有开创性的科技成果。

  二是重大原始性创新成果少。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领域取得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并得到国内外公认的重大科技成就较少。如在信息领域核心、共性关键技术方面,我国与国际领先国家存在3-4年的差距(两代左右)。2008年,在全球66个国家、地区IT产业竞争力排名中,中国(内地)排名50位,落后于巴西(43位)、墨西哥(44位)、印度(48位)、俄罗斯(49位),而我国台湾地区排名第二。总体上,我国科技仍以跟踪发展为主,缺乏重大原始性创新成果。

  三是科技支撑经济能力不足。市场急需的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技术装备与产品严重短缺。高端医疗设备,半导体与集成电路制造设备、光纤制造设备,基本依赖进口;80%的石化装备,70%的轿车制造装备、数控机床、先进纺织机械、胶印设备依赖进口。每年8万多亿元固定资产投资中,70%用于购置设备,其中的60%依赖进口。

  从企业层面来看,目前我国企业的创新能力明显不足,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的仅占28.8%,有8.6万家;研究开发支出占企业销售总收入的比重仅为0.56%,大型企业为0.97%,中型企业为0.6%,小型企业为0.22%,高新技术工业企业为3.56%;只有万分之三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自主创新能力是内生的,核心技术是买不来的。必须加大科研投入,在若干重要领域掌握一批核心技术,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造就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大幅度提高国家竞争力。

  二、国家科技计划和相关项目的构成

  为了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科技计划,设立了许多专项基金。这些科技计划与基金既反映了国家的需求,也代表了国家的科技发展水平与导向。政府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科技计划,参与研究开发,参与高新技术的产业化。

  国家科技计划按照实施时间分为科技规划、科技计划、科技年度计划(专项);按照内容分为基础研究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政策引导类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

  1.基础研究计划。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73计划构成。主要定位分别为自由探索基础研究和国家目标导向的战略性基础研究,均突出自主创新。

  2.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面支撑作用,加强集成,突出公益技术研究与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

  3.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以发展高技术、实现产业化为目标,进一步强调自主创新,突出战略性、前瞻性与前沿性,重点加强前沿技术研究开发。

  4.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专项)。突出资源共享,以研究实验基地、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自然科技资源、科学数据和科技文献等建设为主要内容,为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提供支持。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计划、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重大科学工程、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社会公益研究专项、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等。

  5.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计划(政策引导类计划)。重点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高技术产业化、面向农业和农村的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等的引导和支持。这项计划包括:

  (1)国家火炬计划(科技部1988年)

  (2)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科技部、财政部1999年)

  (3)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科技部1988年)

  (4)国家星火计划(科技部1986年)

  (5)科技兴贸行动计划(科技部1999年)

  (6)出口机电产品研究开发资金(商务部)

  (7)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科技部2001年)

  (8)全国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农业部2005年)

  (9)大学科技园(科技部、教育部2004年)

  (10)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科技部2007年)

  (11)农业科技园区(科技部2001年)

  (12)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保护部)

  (13)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环境保护部2007年)

  (14)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发改委2006年)

  (15)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部2002年)

  (16)科研院所研究开发专项(科技部1996年)

  (17)国家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科技部2008年)

  (18)科技民生工作(科技部2009年)

  (19)高技术出口产品研发资金(商务部)

  (20)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工业和信息化部1986年)

  (21)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和信息化部2009年)

  (22)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3)建筑节能示范项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4)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科技部)

  (25)软科学研究计划(科技部)

  (26)金太阳示范工程(科技部、发改委、财政部2009年)等。

  6.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部、发改委、财政部2006年)

  重大专项主要是由政府支持并组织实施的重大战略产品开发、关键共性攻关或重大工程建设等构成。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由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实施周期15年(2006━2020年),共确定了16个重大专项。其中民用领域9个,国防领域7个。

  民用领域分别为:

  (1)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简称"核高基")

  (2)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简称"集成电路装备")

  (3)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

  (4)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简称"数控机床")

  (5)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简称"油气开发")

  (6)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简称"水专项")

  (7)重大新药创制

  (8)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简称"传染病防治")

  (9)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简称"转基因")

  国防领域主要有:

  (1)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

  (2)大型飞机设计与制造

  (3)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

  (4)载人航天与探月工程等

  2009年1月,国务院决定中央财政对重大科技专项投入6000亿元。2月25日,国务院批复的科技口6部门《应对金融危机、支撑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专项行动计划》,

  对重大科技专项加强中央财政投入600亿元。其中,2009年度中央财政预算安排328亿元,2010年安排约300亿元。

  三、国家关于中小型企业的主要科技计划

  (一)国家火炬计划

  服务方向:科技型企业

  支持领域:电子与信息、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新材料及应用、光机电一体化、新能源与高效节能、资源环境。

  支持方式:(无偿资助)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服务方向:科技型中小企业

  1.面向各种所有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中方控股;

  2.从事高新技术领域的研发、生产和服务;

  3.有研究开发能力,企业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30%以上;

  4.R&D经费占上一年销售总额的5%以上;

  5.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支持领域: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高技术服务。

  申请时间:

  无偿资助一般项目(含西部欠发达地区试点项目):截止时间为每年12月15日;

  贷款贴息一般项目(含西部欠发达地区试点项目):截止时间为每年12月15日;

  重点创新项目:截止时间为每年6月15日;

  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截止时间为每年6月15日。

  推荐单位:

  1.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科技主管部门;

  2.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主管机关;

  3.其它省及省以下地方政府部门具备条件的,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等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并由科技部(管理中心)批准,也可以作为推荐单位。

  9年来,创新基金共受理40324个项目,共支持了其中的11980个项目的实施。2009年,重点项目支持主题选择了34个技术方向,突出在电子通信、加工制造、重点传统产业技术提升、重大疾病药物治疗以及减少环境污染、节能降耗等方面。

  (三)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

  该计划主要采取税收补贴的办法给予支持,即企业已经向国家缴纳了税金,且数额大于本计划给予补贴的金额。

  支持领域:人口与健康、信息产业与现代服务业、新材料及应用、先进制造业、新能源与高效节能、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现代农业、智能交通和运输、城镇化和城市发展、公共安全等;

  立项原则:

  (1)在国内首次(或首批)开发成功,并已有市场销售;

  (2)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环保要求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

  (3)技术水平和产品性能较高,具备国内先进水平,在同类产品中性能突出;

  (4)具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5)知识产权清晰,无异议;

  (6)新产品计划重点项目优选原则;

  (7)符合新产品计划项目立项基本原则;

  (8)属于国家优先扶植的重点产业或高新技术产业的重大新产品;

  (9)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采用先进技术标准,有自主知识产权

  的新产品;

  (10)竞争力强,产业化前景好,有望形成国内、国际自主知名品牌的新产品;

  (11)满足国家迫切需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贡献大的新产品;

  (12)科技成果转化的新产品,特别是"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或其他基础

  研究计划的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

  (13)地方政府予以配套政策重点支持的新产品。

  立项流程:

  (1)项目组织申报;(2)项目评估、评审;(3)项目申报备案和认定立项;

  (4)计划审批;(5)重点项目资金安排。

  申报渠道:

  (1)在省市区、计划单列市内的企业,按地方科技厅(委、局)要求的程序向

  地方申报;

  (2)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企业可向各部门科技司(局)、总公司(以下简称部

  门)申报或向所在地地方申报。

  申报时间:一般每年5月底前

  主管部门:科技部

  (四)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

  该基金为用于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核心领域技术、产品研究开发和产业化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支持范围:软件、集成电路产业,以及计算机、通信、网络、数字视听、新型

  元器件等电子信息产业核心领域技术与产品研究开发和产业化。

  支持方式: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创业风险投资3种。

  (五)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该专项资金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

  支持范围

  1.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5种:(1)结构调整项目;(2)专业化发展项目;(3)物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4)增加就业岗位的技术改造项目;(5)小企业创业环境改造项目。

  2.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项目。

  支持方式

  1.中央财政拨款,无偿资助、贷款贴息、补助3种;

  2.支持金额。分为无偿资助、贴息贷款两种。

  申报程序:由各省市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主管部门(北京、新疆建设兵团为发改委)组织申报工作。申报时间为每年6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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