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检索: 文章检索:
第二十八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防管理工作

  为深入实施科技强战略,充分发挥安全技术防范的重要作用,提高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技术支撑能力,创新社会管理,新疆自治区公安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扎实有效地为自治区的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年初全区公安机关信息化推进会议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全疆公安机关“三项建设”,狠抓“两个平台”和“两个系统”建设任务的落实,认真组织研究了自治区公安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公安机关监控报警系统建设及应用管理工作的意见》并印发到全区公安机关,组织推动指导各地开展工作。
  2009年“7·5”事件发生后,自治区公安厅科技办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区部分县市局开展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工作进行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公安机关监控报警系统建设及应用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部门、警种的意见。2010年4月,结合公安部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应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厅领导召集相关业务部门(警令部、治安、刑侦、交警、网安、监管、法制等)反复讨论、论证,进行了多次修改,于2010年8月9日形成了《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公安机关监控报警系统建设及应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并下发全区贯彻执行。《推进意见》的出台,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全区公安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及应用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该《推进意见》和《暂行规定》有效地促进全疆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在规范公安机关的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和应用管理工作中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和综治、公安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积极开展平安县(市、区)、平安州、市、地的创建活动,推进“自治区平安”建设,并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项目建设(含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技防设施建设列入自治区平安县(市、区)考核评分标准的内容。要求完善和落实重点要害单位、部位、治安复杂场所等的技防设施建设。
  截止2010年底,全区共安装各种室内外摄像头约9.6万个。乌鲁木齐市、伊犁州、博州、巴州等4个州、市公安局完成地州级监控联网平台建设并已形成成熟的联网应用模式。公安厅已完成监控联网平台采购工作,已将伊犁州、克拉玛依市公安局监控平台联入,与其他地州平台联网工作正逐步进行,全区接入公安机关的监控资源总量已达9759路。其中,可上传至公安厅指挥中心的监控点图像共9660路。
  开展“平安城市”建设,推进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应积极整合社会监控资源,建立统一的监控技术平台,延伸防范触角,织密防控网络,实现社会服务与警务工作的联动,逐步形成紧急专用报警监控网络,进一步提高防范效能。


  (资料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基层基础处(技防办))
 

版权所有:www.21csp.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