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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从此间召开的全国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现场会上了解到,从今年10月开始到2008年,公安部将在全国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3111”试点工程,即在省、市、县三级,每个省确定一个市,有条件的地市确定一个县,有条件的县确定一个社区或街区为试点,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试点工程。
为切实做好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在杭州、苏州、北京、济南四个城市公安机关先期试点的基础上,公安部又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了22个城市公安局作为试点单位,进一步推进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进程。
公安部科技局负责人指出,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是提升公安机关战斗力的重要着眼点和切入点,也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公安机关要遵循“以人为本、锐意创新、统筹协调、正确引导、注重实效”的五大基本原则,根据本地区经济情况,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工作。
公安部科技局负责人指出,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是提升公安机关战斗力的重要着眼点和切入点,也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公安机关要遵循“以人为本、锐意创新、统筹协调、正确引导、注重实效”的五大基本原则,根据本地区经济情况,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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