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中国国际社会公共安全
产品博览会”
创新产品评奖的通知
中安协[2012]22号
各参展单位:
为促进我国安防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帮助企业塑造品牌形象和拓展产品市场,为广大安防用户选择新产品提供权威性的参考依据,2012年中国国际社会公共安全产品博览会组委会决定在博览会期间开展第四届创新产品评奖及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
1、设立“2012年中国国际社会公共安全产品博览会”优秀创新产品特等奖。
2、设立“2012年中国国际社会公共安全产品博览会”优秀创新产品奖。
二、入选条件
1、必须是本届展会的展品,且在2010年12月20日以后发布的;
2、产品已具备实际销售额或应用案例;
3、产品的创新点应具有较高的水平,如:
(1)采用了新的技术、器件,新的设计方法,实现新的功能;
(2)关键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3)应用创新,为安防产品开辟了重要的新应用领域;
(4)采用了创新的外观设计;
(5)发明创造,应有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4、与同类产品比较,性价比高,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5、获得优秀创新产品特等奖的产品,应符合行业发展方向,具有重要发明或重大技术创新,应具有广阔的市场应用前景。
三、评奖原则
参展企业自愿提出申请,组委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评价并择优颁奖。
四、评审组织及方法
1、成立评审专家组,专家由协会专家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专家(行业专家、检测机构、认证机构、工程企业等)组成。
2、由专家现场测评及集体评议的办法按照关键技术创新或发明、市场应用前景、外观创新等方面进行评价,最终评出获奖产品。
五、评审程序
创新产品评选过程包括初选和复选两个阶段。具体流程如下:
1、参展企业申请评奖,于 2012年7月15日前,在展会网站(www.securitychina.com.cn)按照公布的《创新产品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进行申报,上报基本材料。申报企业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申报数据、资料的真实、可查。
2、由专家组对申报材料于8月中旬前,组织专家对申报产品进行审查和“初选”,通过初选的入围产品称为“博览会创新产品”,并将结果于8月底在网上公布。
3、对初选入围产品进行现场测评(复选),实际考察评价创新产品的应用水平和使用效果,并现场进行综合评分,确定优秀创新产品。复选拟在展会召开前1-3天按不同专业分类,在展馆现场进行组织;每专业领域拟由3-5位专家进行评审;企业应按照要求组织相关材料并确定一名主讲人,介绍和回答相关问题;每款产品复选过程大约为15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在各专业组评价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集体评议,评出优秀及特等奖产品。
5、组委会最终核查评审程序和结果,确定获奖产品名单。
六、颁奖与宣传及其他
1、拟于2012年10月22号上午博览会开幕仪式后,在开幕主席台举行揭晓、颁奖仪式,为获奖单位授牌并颁发证书。
2、在“博览会”展场中设置专区对所有创新产品进行集中展示宣传,并制作标识引导观众至企业展位进行现场效果体验。所有初选入围的产品无论是否取得奖项均可在展示区展示。专区详情及参加方式另行通知。
3、对所有通过初选入围的“创新产品”,收录在《2012中国国际社会公共安全产品博览会创新产品手册》中,并在展会现场发放。
4、在《中国安防》杂志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在现场进行派发并在中国安全防范行业网上进行广泛报道。
七、收费标准
1.报名及参加初评不收取费用;
2.通过初评后,企业参加复评,收取复评专家费;
3.所有通过初评的企业,可自愿参加专区展示,收取专区展示费;
以上具体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申报联系人: 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展览部 朱鹤扬先生 电话:010-68731701
媒体宣传联系人: 《中国安防》杂志社:王振奇 先生 电话:010-88825967
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