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灾难
    2015/9/24 16:40:00    关键字:事故灾难      浏览量:

    事故灾难(disaster)是具有灾难性后果的事故,是在人们生产、生活过程中发生的,直接由人的生产、生活活动引发的,违反人们意志的、迫使活动暂时或永久停止,并且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或环境污染的意外事件。比如重大的交通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主要包括失火、交通事故、电气水事故、煤气中毒、危化品事故、核事故、爆炸等。
   一、事故灾难概况
   (一)事故发生的行业较为集中。事故灾难发生主要集中在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非煤矿山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火灾。
   (二)事故防控能力在不断增强。随着国家对事故灾难的重视程序以及应用防控体系的建立健全,对于事故的防控能力在逐年提升。
   (三)应急处理机制健全。为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实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施救工作,最大限度减小事故损失,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及地方政府制定、完善了各项应急预案,成立了各类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落实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
   二、事故灾难分级
   (一)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一次性安全事故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事故危及到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2.国内外民用运输航空器在我州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坠机、撞机或紧急迫降等情况导致的特别重大飞行事故;
   3.事故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4.造成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以上,或造成重要政治、经济中心城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0%以上;或因重要发电厂、变电站、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20%以上,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5.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遭到破坏等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
   6.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支付、清算系统国家处理中心发生故障或因人为破坏,造成整个支付、清算系统瘫痪的事故;
   (二)重大安全事故
   一次性安全事故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重大安全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事故危及到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事故;
   2.国内外民用运输航空器在我州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飞行事故;
 
  3、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4.造成跨区电网或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以上、30%以下,或造成重要政治、经济中心城市减供负荷达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50%以下;
   5.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通信、信息网络、特种设备事故和道路交通、城镇供水的事故;
   6.其他一些无法量化但性质严重,对社会稳定、经济建设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
   (三)较大安全事故
   一次性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安全事故
   一次性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城市公共安全事故类型
   近年来,城市公共安全事件频发,严重威胁人类安全和财产安全,如水灾、气象灾害、环境污染、地震、火灾爆炸、危化品泄漏、交通事故、疫病疫情以及群体性事件等都将严重影响社会安全与稳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由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引起的灾害事件构成的城市公共安全也面临着空前的挑战。
   (一)城市自然灾害
   我国70%以上的大城市集中在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及沿海开放地带,这些地区则是自然灾害的易发、多发区。
   1.水旱灾害
   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地形特征和气候系统,中国洪水发生频繁,加之巨大的人口压力及洪水高风险区的高度开发利用,使中国成为世界上洪涝灾害出现频次最高的国家之一。2012年7月21日,北京城遭遇大雨,总体达到特大暴雨级别。全市平均降雨量170毫米,城区平均降雨量215毫米,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一次降雨过程。同时,暴雨引发山洪暴发、泥石流灾害,全市受灾人口190万,总遇难人数达到79人。据初步统计,北京市在该次事件中经济损失近百亿元。
   2.气象灾害
   我国最常发生的气象灾害主要有干旱、寒潮、沙尘暴、冰雹、干热风、霜冻等。2008年从1月10日开始,一场持续近1个月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袭击了我国南方19个省区市,灾害之重为历史罕见,属五十年一遇,部分地区为百年一遇。受灾害影响,中国南方大部分地区交通中断,电力、供水设施遭受重创,春运受阻,群众日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3.地震灾害
   据统计,我国有325%的土地位于VII度和VII度以上地震烈度区,100万以上人口的大城市有70%位于这一区域内。地震灾害不仅频次高,强度大,并且灾害重。建国以来,各种自然灾害死亡人数约为55万,而地震造成的死亡人数占28万,超过一半。
   (二)城市人为灾害
   人为因素引起的灾害,包括人类管理不善或疏忽、错误造成的,如火灾与爆炸、城市工业与高新技术致灾、公害致灾、城市生命保障线事故、交通事故等,以及人类的故意行为,如战争、恐怖袭击等造成的灾害。
   1.危险化学品事故
   危化品事故是城市安全的一个重要威胁。由于危化品在产、运、储、销、用及废弃处理等环节中都有可能由于管理不善或疏忽、错误引起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近年来,我国危化品事故呈现稳定好转趋势,但是仍然时有发生。2012年我国发生危化品事故44起,同比减少22起;死亡99人,同比减少29人,首次将危化品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百人以内。
   随着危化品生产、使用、储存的增多,城市重大危险源数量不断增加,对城市公共安全产生许多隐患。并且由于危化品的运输,形成了大量的移动危险源,也进一步威胁着城市公共安全。
   2.火灾事故
   火灾是城市安全的重大隐患,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社会发展与稳定。根据公安部消防局统计,1950~2010年我国共发生火灾5459712起,直接损失达347728089万元,死亡187201人,受伤339370人。
   近年来火灾事故造成的死伤人数也逐渐减少;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楼房建设急剧增加,尤其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的增加,加大了火灾救援的难度,火灾事故可能还会不断增多。
   3.公共交通事故
   随着我国机动车辆的快速增加,道路交通事故也随着快速增加,道路交通安全仍然威胁着城市的公共安全。虽然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有所减少,但是每年以几十万计的交通事故仍然是城市公共安全的一大公害。
   4.传染病疫情
   各种流行病、传染病疫情时有发生,由于传播速度快、波及范围广、防控难度大等特点,给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造成极大的影响。
   5.群体性事件
   由于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加大,一旦各方利益不能达到平衡就容易引发利益纠葛,进而导致群体性事件的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