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上市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上市前须知 上市对于我们具有很大的诱惑,但不是所有企业都能够上市,更不能说所有企业都适合上市,因此在企业准备上市之前应该从自身出发权衡利弊,考虑清楚。
那么以下问题是必须考虑的: 1、我们的业绩达到要求了吗?
各证交所均对公司申请上市均有一定要求,比如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要求,是近一年股东盈利不低于2000万港币,前两年累计股东盈利不低于 3000万港元。又如在美国NASDAQ上市标准为:净 有形资产不少于400万美国,或者市值达5000万 美元,或者净收入达到期75万美元。其他各交易 所的上市标准见本书其它章节。 2、管理层准备好了吗?
心理素质:政策变化,市场变化等变故,会使企业上市历程风云突变。保持好的心态将十分重要。 协调能力:上市过程中有大量的协调工作,包括和中介的协调,和政府部门的协调,和媒体的协调等。 业务知识:作为决策者,你的决策依据是什么? 你怎样判断重组方案是否可行?在你选择上市方 案时,如何对企业状况作出利弊分析?这都需要 企业家具备相关知识结构。
3、上市正当时 上市应该选择适当的时机和项目。时机非常重要 。平常年份上市的企业是金融危机发生年份的十几倍。产业也很重要。比起“新经济”,传统行业若要上市,将有更多困难。戴姆勒——克莱斯勒总裁在2000年初被记者问及,为何在过去的52周里,公司股票价格从102美元跌到了65美元, 总裁回答是:“我们毕竟是传统行业,无法与网络公司相比”。 金融专家、清华大学朱武祥教授分析上市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上市,他们为什么被拒绝
每年都有大量企业排队等待上市,而从向发审委提出申请到实现上市,最短的时间是两年。而且每年还有大量企业被拒之门外。他们为什么被拒绝?
金融专家、清华大学朱武祥教授分析了企业上市失败的主要原因:
首先企业生产经营有问题,包括发行人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盈利能力呈下滑态势、持续经营能力受限等。像三元牛奶,上市一年内利润下降了78%。若上市前是这样的经营状,肯定过不了关。
其次企业独立性受到质疑, 一般而言这类毛病大型国有企业比较容易犯,而中小企业要少一点。
第三,财务会计不完善,发行人财务资料疑点较多,这可能是政策不稳健、有关处理方法和评估方法不合理,或者是会计师事务所处理资料有问题等原因造成的。如果这样,企业要做好解释工作。
第四,企业存在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这类问题公司结构越简单的企企业发生几率就越小。第五,前一次募集的资金利用不当,没有把资金放在主营业务上,甚至用来偿还贷款。第六,企业信息披露不完整或者前后矛盾,有不诚信行为的嫌疑。
把什么拿出来上市
上市并不意味着把所有资产拿出来上市,也不是必须拿出最优资产上市。朱武祥说,只要保证上市前3年不亏损,每个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做出调整,自主选择哪些业务进入上市公司。而企业要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一般而言,是将需要扩张、同时在操作时又有较大风险的项目拿出来上市。这样就分散了风险。而那些不需外部资本企业就可以很好发展的业务,就没有必要划入上市公司,因为上市在分散风险的同时也要与股东分享收益。比如黄山旅游,门票和索道是最赚钱的,而且收入稳定。公司完全可以自己来做这块业务。
上市,需要谨记哪些“绝招”
中小企业申请上市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朱武祥提出建议:股份公司设立初始,股权关系或层次要简单,不要太复杂;公司资产要完整、独立和一致,拥有面向市场自主独立经营能力,主要业务和产品要进入股份公司;要避免同业竞争,虽然中小企业这一问题不是很突出,但也要重视;重大关联交易要做出充分合理的解释,尽量避免生产经营类的关联交易;合理处理内部职工股;股权结构是一种商业选择,不必刻意安排多元化;关于MBO,朱教授特别强调要对政府的扶植政策和优惠条件做特别风险披露,比如今年利润2000万元,但明年税收优惠取消,利润可能只有1000万了。 企业上市后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企业上市后就成为了一家公众公司,主要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要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高管人员的运作等。 (2)严格遵守股票上市协议。股票上市协议是上市公司与交易所签订的用以规范股票上市行为的协议。上市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公司上市后应履行的各项义务,公司上市后应积极履行在股票上市协议中承诺的各项义务,包括严格遵守股票上市规则、按时交纳上市费等。 (3)提高公司运营的透明度。上市公司要切实履行作为公众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则,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要制定并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要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及相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职责和保密责任,保障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的权利。公司股东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要积极配合和协助上市公司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要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拓宽与投资者的沟通渠道,培育有利于上市公司健康发展的股权文化。 (4)配合监管部门进行各项检查。公司上市后将接受证监会、证监会派出机构、交易所三方的监管,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进行巡回检查。公司应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各项检查,并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
IPO常见问题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一)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二)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三)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四)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五)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2: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应该参与的事务有哪些? 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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