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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程序与流程

 [来源] [作者] 本站编辑[发表时间]2008/3/28 19:49:00   

   

    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基本业务流程一般包括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上市辅导、发行申报与审核、股票发行与挂牌上市等阶段。


    改制与设立

 

    只有股份公司才能申请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以安防企业要想上市,如果不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须先改制设立股份公司。

 

    1、改制与设立方式


    新设立  即据2005年新修订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设立股份公司。新修订的《公司法》对于设立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数由原来的五人以上改为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


    改制设立  即企业将原有的全部或部分资产经评估或确认后作为原投资者出资而设立股份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  即先改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新设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然后再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此外,新公司法还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由人民币1000万元降为500万元,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东还可以分期缴纳出资。原公司法规定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修订后的公司法取消了这一规定,但在修订后的《证券法》中规定,申请证券(包括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可见,新公司法和新证券法的实行,降低了公司设立和L市的门槛。


    新设设立基本程序


    发起人制定股份公司设立方案;签署发起人协议并拟定公司章程草案;发起人认购股份和缴纳股款;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召开创立大会并建立公司组织机构;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改制设立基本程序


    拟定改制设立方案;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有关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和国有资产评估;签署发起火协议并拟定公司章程草案;拟定国有土地处置方案并取得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复;拟定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并取得财政部门的批复;发起人认购股份和缴纳股款、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并建立公司组织机构;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基本程序


    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作为拟设立的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将经审计的净资产按1:1的比例投入到拟设立的股份公司;
    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拟定公司章程草案;
    召开创立大会并建立公司组织机构;
    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新公司法还取消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由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国家鼓励投资者的政策导向,这对于今后需要改制上市的安防企业来说,无疑是很有利的。


     

    上市辅导

 

    股份公司在提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应聘请辅导机构进行辅导。辅导期至少为一年。辅导机构应是具有保荐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以及其他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机构。辅导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促进辅导对象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形成独立运营和持续发展的能力;督促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全面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要求;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法制意识;具备进入证券市场的基本条件。

 

    1、上市辅导的程序


    聘请辅导机构;
    与辅导机构签署辅导协议,并到股份公司所在地的证监局办理辅导备案登记手续;
    正式开始辅导。辅导机构每3个月向当地证监局报送1次辅导工作备案报告;
    辅导机构针对股份公司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股份公司完成整改;
    辅导机构对接受辅导的人员进行至少1次的书面考试;

向当地证监局提交辅导评估申请;
    证监局验收,出具辅导监管报告;

股份公司向社会公告准备发行股票的事宜。股份公司应在辅导期满6个月之后10天内,就接受辅导、准备发行股票的事宜在当地至少2种主要报纸连续公告2次以上。

 

    2、上市辅导主要内容


    督促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或培训。


    督促股份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初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基础。


    核查股份公司在设立、改制重组、股权设置和转让、增资扩股、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督促股份公司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宪整,主营业务突出,形成核心竞争力。


    督促股份公司规范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系。


    督促股份公司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督促股份公司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杜绝会计造假。


    督促股份公司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制定可行的募股资金投向及其他投
    资项目的规划。


    对股份公司是否达到发行上市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协助开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准备工作。


    保荐人在整个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主要由其协助企业来进行,另外还有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予以辅助。其中,需要改制上市的企业和保荐人均应聘请律师协助工作,但各有侧重。企业所聘请的律师作为公司法律顾问,从企业角度出发,为企业保驾护航,而保荐人所聘请的律师主要为保荐人提供法律意见。

 

    发行申报与审核

 

    1、初步验收


    辅导期满后,对公司进行辅导的保荐人应进行初步验收,检验公司是否达到申请IPO的基本条件。只有验收合格的,才能向证监会发行部申报发行股票的材料。


    企业IPO的基本条件如下:


    设立股份公司已满3年。但国有企业整体改制设立的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或经国务院批准豁免的,可不受该期限的限制。这条规定对于有迫切上市需求的企业来说,提供了一条免于3年期限固有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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