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会特稿

充分发挥社团作用,加快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来源] [作者]赵凤梧   [发表时间] 2008/1/11 14:51:00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号召全党全国人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为实现这一伟大目标,胡锦涛总书记在报告中强调,“要深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在多个文件中对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提出了要求,强调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这清楚地表明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已成为新时期实现我们党和国家奋斗目标,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和基础工程。

    遵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总体要求,目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在全国范围进入推进实施阶段。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包括建立企业信用、个人信用、行业信用、政府信用等,是覆盖经济和社会各个领域的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的企业、个人、社团、政府等各类主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在党和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全社会共同参与,从多方面多层次开展工作。其中,充分发挥行业社团的作用加快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在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中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在于建立行业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还在于建立行业信用体系也是新时期行业社团服务企业的重要内容。同时,大力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也是发挥社团职能作用,在新时期提升社团地位和作用的重要途径。

    一、建立行业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我国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市场经济秩序中一直存在着十分严重的问题。信用问题已成为我国社会转型期关系企业利益、民众利益、国家利益最突出的问题。为建设现代市场体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党和国家通过不断深化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很大成绩。但是,直到现在市场秩序混乱的问题依然十分严重。为从根本上治理信用缺失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借鉴发达国家维护市场秩序的做法,总结二十多年我们自己实践的经验,中央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什么是社会信用体系呢?200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制度安排。”作为一项制度安排,建立社会信用体系从运行机制看有两个基本要求:一是要为所有进入市场的主体,包括企业和个人都要建立信用记录。二是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可以便捷地为全社会共享。加快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正是通过建立完善信用纪录和传播机制,在建设现代市场体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把道德的力量,行政的力量,司法的力量,与市场的力量结合起来,以有效的解决各类社会信用活动中的信用信息不对称,惩戒失信,褒扬守信,达到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目的。

    建立和完善市场主体,包括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征集体系,形成信用记录和传播机制。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安排的内涵要求、功能定位,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完整性,一是连续性。即从横向看有全面反映企业和个人各类经济活动的信用信息,从竖向看有全面反映企业和个人在经济社会活动进程中的信用信息。只有做到信用信息的完整性、连续性,才能实现信用信息的有效性。基于征集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这一基本要求,信用信息征集体系的基本构成是:

    ⑴政府和公共部门建立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体系;
    ⑵行业社团建立的同业信用信息体系;
    ⑶企业和个人自主建立的信用信息体系;
    ⑷信用服务机构建立的信用信息经营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只有将政府和公共部门的信用管理与服务体系,信用服务机构的经营服务信用体系,企业、个人自主建立的信用体系,行业社团建立的同业信用体系有效地结合起来,才会形成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才会真正使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征集体系在维护市场秩序,发展信用经济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因此,可以说建立行业信用体系不仅是构建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征集体系最重要的组成之一。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对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行业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企业和个人自律,形成有效的市场约束,具有重要作用。”我们只有通过多方努力,形成政府、社团、企业、个人等多方共同参与建设的局面,才会真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尽快建立起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

    二、建立行业信用体系,是新时期行业社团服务企业的重要内容。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我国形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市场群体。到2006年,全国国有、集体等内资企业达339.6 万户,私营企业494.7万户,外商投资企业为27.5万户。另,全国个体工商户达2576.2万户。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中,我国企业做出了重大贡献。可以讲,我国企业的发展,一直是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市场体系的发展成长壮大的。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时期,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事业的发展,应当说对企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赋予了新的内涵。

    ⒈在社会信用体系制度下,信用开始真正成为企业发展的通行证。

    随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事业的发展,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已成为政府履行市场管理职能最核心的要求。2003年9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局发出了《关于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到2006年6月底,全国各地工商局基本实现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在此基础上,根据企业的信用状况,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方法。2006年12月和2007年9月,国家工商局又分别发出了《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这表明全国工商系统已全面展开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为重点的新的市场监督管理模式。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实施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监管信息网络的金信工程,实现了资源共享,不仅为发挥全国工商的整体优势实施有效监管创造了条件,也为广大市场主体和消费者防范信用风险提供了重要保障。

    与此同时,几年来质检、税务、环保、文化等政府部门在开发监管信息资源实施信用监督方面都有很大突破。一些地方政府通过制定法规也加强了信用监管的力度。如,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行政机关、公用事业单位、行业管理机构、行业组织在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中,必须依照法规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在实施与个人身份有关的公务活动或业务活动中,必须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并采取相应的激励或惩戒措施。

    显然,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事业的推进,在社会信用体系制度下,信用已不仅是企业道德规范的体现,只有守信才会真正给企业带来利益并与日俱增,失信就会面临利益损失甚至被清出市场的惩罚。建立信用已成为每一个依法经营的企业立身、发展的必由之路,信用开始真正成为企业在市场经济运行中带有刚性的通行证。

    ⒉在社会信用体系制度下,信用开始真正成为企业发展中最为宝贵的资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增长,到上世纪末本世纪初,我国发展信用交易,建立现代市场体系的基础条件已趋成熟:一是商品市场供求状态实现了由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二是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相当大的群体预期收入高于预期支出;三是我国国民经济综合实力大幅提升,2006年全国人均GDP已超过2000美元。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当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人均GDP达到2000美元以上,信用交易就会发展成为主导的交易形态,市场经济就会进入信用经济阶段。循着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我国正快步进入信用经济时代。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基础条件的变化,我国社会信用活动日趋活跃。1997年,全国人民币消费信贷额仅为172亿元,2006年已达2.4万亿元。与此同时,我国银行卡市场迅速发展,到2006年底全国银行卡发卡总量已达11.3亿张。当年,刷卡消费交易额已达1.89万亿元。另外,信用赊销、信用融资都在长足发展。

    实践证明开展信用交易将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巨大作用。因为,企业开展信用交易,这里的“信用”从根本上来讲可以说是“智力的财富”,是“新的生产力”,是“革新的融资工具”,是“可以预支未来收入用于今天购买、消费的期票”,企业在实施科学管理的基础上,适度投放信用、扩张信用必然会拉动企业的发展。可以说信用同资金、技术、人才一样对企业都已成为发展经济创造财富的资源。当然,必须指出的是这种借以从事经济活动并带来利益的信用必须是信用好并有良好信用记录为支撑。大家知道,中国人民银行建立的企业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和个人信贷登记咨询系统都已投入使用。目前,商业银行已把从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基础数据库查询借款人的信用报告作为审办信贷业务必不可少的环节。如果信用纪录不好,商业银行就会拒绝信贷申请。这些充分说明,在信用经济条件下,只有信用好,才可以凭借信用实现信用融资,信用不好就丧失了开展信用活动的资源。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信用这种资源同资金、技术、人才还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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