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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密战》谈到军事安防建设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来源] 本站原创 [作者] 游晓秀 [发表时间] 2010-3-12 20:12:00

 

    不久前央视热播电视剧《密战》,一部来源于现实的电视剧,将发生在国家重点、保密部门的窃密、失密、保密过程,从安防的角度展现其间敌我双方惊心动魄地斗争,让所有的观众都大开眼界。尤其是间谍为了窃取机密,对我重要部门安防大下功夫,针对安防系统大作手脚,首次被搬上电视银屏,让以高技术含量为支撑的安防科技脱颖而出,也让我们领略了其中安防的作用,当我们饱了眼福也得以警醒,与其说是一场密战,不如说是安防高科技的较量与展示。

    从电视剧《密战》的热播,以及近年来我军对安防建设的重视程度可以看出,军事安防逐渐被提上日程,更将是未来信息战中的焦点,那么这些给我们安防企业带来怎样的启示与机遇?在这样的机遇面前,安防企业应该怎样面对?……带着系列疑问,中国安全防范行业网特采访了总装备部某科研所高级工程师田竞,他凭借多年参与军队安防建设、评审以及地方安防建设的丰富经验,客观地畅谈了部队安防的现状与趋势,以下便是采访实录:

    中国安防行业网:首先,请您谈谈近年来国家针对部队等相关保密单位安防建设所发的相关文件?
    田竞:
比较重要的文件如:2007年,解放军四总部联合下发了《重要军事目标安全技术防范工作规定》,正式明确了军队安全防范工作是安全保卫部门主管的专项工作。2008年,胡锦涛主席签署命令发布施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全条例》,总参谋部、总政治部联合下发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用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安全认证管理办法》,对技防也有相应的要求。同年4月2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用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安全认证中心在北京成立,该中心是对安装使用在重要目标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进行特定安全性检测、评估、认证的专业机构,这个认证中心的成立,标志着军队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向规范化迈出了重要一步。

    中国安防行业网:为什么说军队安防建设不等同于民用安防,这之间有怎样的区别?请您详谈一下?
    田竞:
军队安防与民用安防的区别是由特殊的需求决定的:
    一、安全至上、不容闪失是重要军事目标安防和一般民用安防要求的最大区别。军队担负着特殊的使命,军队安全关系国家安全以及国际名声,军队面临的不安全事件,往往具有很强的预谋性和目的性,通常危害性大、杀伤力强、风险高,往往针对的不是财产,而是重大装备、重要人员、关键岗位和核心机密,具有影响战斗力、高损失、高伤亡的后果,具有致命性、摧毁性、连带性的特点。因此,军队重大装备、关重区域和重要人物、重要岗位的安防必须有高度地安全性。
    二、高度安全性表现在整个安防系统(工程)的防护能力要与重要军事目标的风险或是威胁相适应,这一点比较好理解,也容易被大家接受,我要强调的是另一点:所有涉及军队安防工程的物与人的安全保证上,比如,所有与系统(工程)相关的软硬件应该确保无安全隐患、不能被随意更改和替换;所有参与安防系统(工程)建设与服务的人员要来历清楚、无不良记录,最好具有爱国主义精神和政治觉悟,并且,所有这些人员在安防系统(工程)设计、勘察、施工和安装、维护和维修等整个流程中的行为应能被记录和追溯,人员去向应能被掌握。
    由于以上的区别,我非常希望对参与军队重要军事目标安防系统(工程)建设和维护维修的企业、人员实行必要的资质、资格审查和登记,并且,对军用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安全认证管理,从目前的样品送检层次推进到采购产品的安全认证和在用状态实时监控。
    三、出于安全性的考虑,军队安防网络不能利用公共网络(包括互联网)组网,同样,出于安全性的考虑以及业务分工,也不能利用军队内部的现有网络组网,因此,独立组网是建立军队安防网络的前提和必须要求。
    四、原则上,用于民用安防的产品都可以用于军队安防建设,只是用于军队安防建设要适应军事需求。比如,我强调一个问题,即“识别”问题,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图像能否达到“识别”程度,这涉及到图像“清晰度”和低照度条件下的图像质量,目前国内很多系统的实际作用还仅停留在“发现”的级别,即只能发现目标,却不能清晰辨别目标,达不到准确识别的水平。例如,同样是地铁爆炸,英国地铁爆炸后,公布的监控图像可以明确是犯罪者,而国内类似事件很难达到这种境地。军队需要能够在各种复杂、恶劣环境下对危险、可疑人或物的清晰识别,以便事件发生前和发生时做出准确、及时的反应,事件后能够有助于破案。再举一个问题,军队对出入口控制有特殊要求,平时要兼顾军队的正常作息制度,办公出入要考虑无阻碍的快速通过,其他时段则可以严密闭锁、阻拦通过,还必须保证应急情况下的部队快速出动。要将“防恐”(目前主要是车辆的闯入、冲撞和车载爆炸物、燃烧物威胁)列入军队出入口的首要防护问题中,包括大门外警戒区域、公共要道的安全。
    五、一些军队安防系统应该向“平(时)战(时)”两用发展,因为无论平时、战时,防范的一些事件和威胁是相同或类似的。比如,“哨兵防护系统”就可以发展成为一种平战结合的技防装置,该系统以保护哨兵人身安全的实体防护手段为基础,可以组合视频、音频、射频、光电等多种探测、监控技术,具有通信功能和应急报警功能,还能够组合主动防护手段,如强光、强声威慑,平时必要时可以发射非致命性染色、催泪剂等的装置,战时配置致命性武器,使哨位成为“千里眼”、“顺风耳”、突前尖刀。
    即使在平时,由于军队的特殊需要,一些应用于军队的安防系统(或装置)需要具备可移动、快速部署的功能,也就是说,军队的安防系统(或装置)不一定都是固定的,在进行军事行动的时段和区域内,才部署安防系统(或装置)。这样,能够降低军队安防的投入资金,也能够减少不必要的维护维修,集中财力和人力于重要方向上。
    六、军队安防必须突出以“人防”为中心,自古以来军队就是人防最强大的组织、人防部署最严密的地方,所以军队的安防系统建设一定要以军队人防为基础,将人防的优势充分利用起来,将“技防”、“物防”和军队的警卫部署、安全制度、应急机制有效结合起来,有效实现人防、技防、物防三位一体。
    七、物防是安防的基础,物防建好了后能跟长城一样永远屹立、岿然不动,在必要时候总能忠实履行实体防护的作用。可以这样说,物防是军队安防建设中最易体现长治久安的部分。物防在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安保上大显身手,军队和民众都目睹了奥运场馆周边层层护栏的风采,更加接受了实体防护的观念,采用实体纵深防护比较适合军队“军事禁区”的需要。我曾经发表了一篇《试论实体防护》的文章,提出了实体防护的多种作用。
    八、智能化要求更高。因为军队的特殊性和编制问题,通常不会设立专门的安防系统运行管理和维护维修人员,只能是编制内的现有人员轮流值班,他们不可能完全是技术出身,并且人员的更换频繁,因此,军队安防系统的操作、控制尤应该简单、方便,易于掌握,应尽可能地提高智能化的程度,适度增加“提示”、“引导”、“选择”、“预警”、“预案”这样的信息。
    九、我们还要考虑军队安防系统的维护维修问题,除人员受限制外,还可能有地域偏僻的影响,要有与之相应的应对措施,比如,将维护维修

分为现场人员(自行)维护维修、企业派专人维护维修、返厂维护维修等等区分,加大部队自行维护维修的比例,还可以在安防系统(工程)竣工时提交一定的备份件,都有利于军队安防系统(工程)的运行。

    中国安防行业网:安防企业在参与部队安防建设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田竞:
从《密战》让我们意识到,在某种程度上,引入安防系统可能也引入相应的安全隐患,所以我们每个参与安防系统建设的人员素质要高,要有高度的警觉性和政治觉悟,要以国家的整体利益为重,不能贪图小利而损害国家利益。参与军队安防建设的人员和软硬件设施应该是绝对安全的,被监控的。
    另外,还要树立责任意识,既然参加了军队安防建设就应该有高度负责的精神,安防企业应该站在军队的立场上切实为军队的安全做到把关作用,也便于在军队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在这里我需要强调的是,安防企业在参与军对安防建设的过程中应该与军队建立一种长期合作的机制,而不要有一次性合作、一锤子买卖的想法,军队安防系统建成使用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各种问题,所以企业应该充分考虑到后期维护的情况,系统应该备份,应该定期给部队的相应人员进行培训,让他们能够自行运行系统和维护维修。

    中国安防行业网:您如何看待军队安防的发展前景?
    田竞:至于军队安防的发展前景,需要看军事需求和发展而定,总体上,军队安防随我国的安防发展而得以推动,并且在局部的发展还要快一些。我认为目前有各种因素影响着军队安防的建设,尤其是经费的问题,还有安防系统、设备不完全适应军事需求的问题,以及在军队安防建设中缺乏准确的评估问题等。
    军队安防建设的好坏,不能用破了多少案件、抓到多少作案人来评判,我认为军队安防追求的最高境界是:针对安防体系所发生的案件为零,也就是说,安防建设严谨、合理,起到了很好地威慑作用和防护作用,达到了“天下无贼”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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