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9月12日至13日,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在北京召开了“行业标准《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通用技术要求》(送审稿)专家审查会”。 21位专家参加了审查会(专家名单详见附件一)。
专家审查组首先听取了标准编制组所做的编制工作报告;并就相关问题向标准编制组进行了质询;然后对标准草案送审稿逐章逐节逐条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讨论和审查。
经过两天的会议审查,专家审查组意见如下:
一、专家审查组对标准编制组所做的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该标准从项目预研、立项到标准意见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的形成,历时近三年。特别是从标准征求意见稿第一稿到函审送审稿、审查会送审稿的形成,前后八易其稿;通过各种会议征求意见,并在网上集中征求意见长达三个多月,收集整理的各类意见和建议多达300余条。标准编制组对这些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的汇总整理、研究与处理,非常慎重,体现了科学严谨的学风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二、专家审查组认为,该标准的起草过程与试点工程建设相关管理文件(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指导性技术文件”、“ 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方案设计要素”等)的制定同步进行,较好地贯彻了“标准先行 ”的指导思想。
三、专家审查组确认该标准的名称界定为“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通用技术要求”;同意标准编制组将该标准作为推荐性行业标准的建议。
四、专家审查组认为,该标准是支撑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建设的第一个通用技术标准,是其相关系列标准编制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该标准所确定的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建设的技术路线正确,技术内容全面,技术指标适合中国国情。有些技术要求既符合当前实际,又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在总体上能够满足当前公安业务和社会公共安全管理的基本需求,和其相关系列标准一起,能够指导正在全国开展的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的建设。
五、 该标准的框架结构完整,章节设置合理,编写格式基本符合gb/t1.1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六、 专家审查组一致同意通过对行业标准《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通用技术要求》(送审稿)的审查;并对标准草案的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详见附件二:专家审查会意见汇总表);要求标准编制组根据这次会审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尽快完成报批稿上报。
专家审查组建议公安部标准化主管部门,尽快批准发布该标准,以应急需;该标准批准发布后,应在全国范围内组织认真的宣贯,以推动和规范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试点工程的建设。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通用技术要求》专家审查组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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