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工作“十一五”规划

[来源]  [作者]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2006/12/26 15:51:00  

    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四届三次&四次会议于2006年5月18日至19日在北京隆重召开。TC100第四届委员会委员、顾问、通讯委员、特聘专家以及来自全国公共安全行业相关部门的领导和嘉宾160余人应邀出席了大会。会上讨论并通过了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工作“十一五”规划。


    一、“十五”期间安防标准化工作的进展情况、主要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1.进展情况和主要经验。

   “十五”期间,TC100根据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总方针和公安业务、社会公共安全对安防标准化工作的总要求,提出了“三个面向与服务”的工作方针,狠抓标准制修订工作,建立并初步完善了安全防范行业的技术标准体系,完成了一批重要基础标准、系统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五年期间,共完成6项国家标准、26项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任务。截至2005年底,TC100共完成国家标准28项、行业标准45项,正在制修订和预研过程中的标准40余项。这些标准包括入侵报警、视频安防监控、出入口控制、实体防护、防爆安检、社区安防范、移动目标防盗、反劫、智能建筑和智能小区的安防系统等。安全防范技术标准体系的建立和一批关键、重要基础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为我国安全防范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在TC100的标准化工作中,始终坚持贯彻国家的标准化工作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安防标准化工作三个面向与服务的方针,即:面向和服务于公安业务,面向和服务于社会公共安全行业,面向和服务于企业和用户。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探索标准制修订模式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实行了“依托企业+选派专家+秘书处协调”的标准起草工作模式,加强了标准立项的预研和标准“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监控,提高了标准的技术水平、编写质量和市场适应性,加快了标准的制修订速度。

    2.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全国安防标委会多年的努力,在标准制修订方面,尽管已经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由于安防技术和安防行业的发展十分迅速,标准制定的数量仍然不能满足行业发展的需要,不能满足质量监督、合格评定工作的需要;标准制修订速度依然较慢,有的标准水平不高,适应性不强;在一些应用面宽、通用性强的基础标准项目的研究和制定方面,功夫还下得不够。

    二、“十一五”期间安防标准化工作面临的形势

    1.新的标准体系亟待建立。
 
    随着安全防范行业的发展,安全防范新技术、新产品不断涌现,社会治安动态管理和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的要求不断提高,原有的《安全技术防范标准体系表》已经不能满足安全防范行业发展和社会公共安全管理的需要,应尽快修订原有的《安全技术防范标准体系表》,为安防标准化工作提供新的战略目标,为安防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2.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的系列标准亟待制定。

    我国安防行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企业不断壮大,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特别是数字视频产品,与国外产品的差距逐渐缩小;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对过去分散建设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进行改造、升级、联网的需求日益突出,针对各种异构网络系统联网标准的缺口较大。尽快制定适应城市平安建设活动需要的视频安防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的系列标准成为TC100的一项紧迫任务。

    3.高风险对象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系列标准缺口较大。

    2004年11月,国务院颁布了《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其中明确提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本单位的治安保卫重要部位,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对重要部位设置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保护”。
尽管TC100已制定了多项高风险对象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的行业标准 ,但面对众多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要害部门安防工作的需求,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防护对象确定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的标准,缺口仍然较大。为保障国务院第421号令的贯彻实施,指导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尽快制定出针对不同高风险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的系列标准势在必行。

    4.为配合全国正在开展的“平安建设”活动,特别是城市社会安全评价评估体系与评价方法的相应标准,尚属空白,应尽快纳入TC100工作议程。

    5.生物特征识别应用系列标准的制定工作应迅速启动。

    生物特征识别技术的发展非常迅速,在安防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多,尽快建立生物特征识别应用领域的技术标准体系 ,制定生物特征识别应用领域的系统标准、测试评价标准、产品标准等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十一五”期间安防标准化工作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二十公”会议精神为指导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创新型国家”为动力,以与时俱进的精神,进一步深化和扩大“三个面向与服务”的内容;坚持改革创新,加强标委会及其秘书处的基础建设,努力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坚持求真务实,精心组织,精密操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全面完成“十一五”期间的标准制修订任务,更好地满足社会公共安全管理和行业发展的需求。

    四、“十一五”期间安防标准化工作的总体目标

    1.面向和服务于公安业务

    积极配合“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和“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试点工程建设”,从标准化的角度,不断完善相应技术标准体系,不断提高相应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适应性,为“科技强警”、“平安建设”和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2.面向和服务于安防行业

    进一步完善安防行业技术标准体系,加快相关产品、系统、工程建设、管理、服务标准的制修订速度,为实施中国安防行业“十一五”规划、促进中国安防行业的健康发展,为行业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国内外贸易提供技术支撑。

    3.面向和服务于企业和用户

    在行业中努力倡导、推行和实施“标准化战略”,通过标准化工作的实践,努力提高企业和用户的标准化意识、知识产权意识和自主创新能力;为高端安防企业的发展、壮大、强强联合,提供标准化技术平台,进而提高行业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

    五、“十一五”期间安防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

    1.制定新的《安全技术防范标准体系表》。

    建立一个适应行业发展的、与时俱进的“全面成套、层次恰当、划分明确、科学合理”的安全技术防范标准体系,为安防标准化工作提供新的战略目标和标准制修订蓝图。同时加快各层次中急需的重点标准的制修订速度,丰满整个标准体系的标准数量,提高已有标准在标准体系中的比例。
初步预计 ,新的安防标准体系表将包括约300个标准元素(原体系表226个标准元素);“十一五”期间计划完成40~70项标准的制修订任务;到2010年,TC100的已有标准数量力争达到150项左右,预计届时可基本满足行业发展的需要。

    2.制定“城市报警与监控联网系统”的系列标准。

    为保障“社会治安综合防控”、“科技强警”和“平安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以“城市报警与监控联网系统通用技术要求”、“报警服务运营标准”为代表的系列标准,为突发性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提供技术支撑。
初步预计,支撑上述业务的系列标准大约需要20项左右。

    3.开展“城市社会安全风险评估、评价体系与评价方法”的研究,制定若干项“安全风险评估”标准;建立和完善安全防范工程的效能评估体系和评估标准。

    4.制定“高风险对象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的系列标准。

    配合国务院第421号令的贯彻实施,制定电力、石油、化工、城市基础设施、城市交通设施等高风险单位(治安保卫重点单位)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的系列标准。
此项工作,需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下,按照轻重缓急,分期分批地进行。争取“十一五”期间再制定5~10项高风险对象的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的标准。

    5.制定“人体生物特征识别应用”的系列标准。

    成立“人体生物特征识别应用分技术委员会”,建立人体生物特征识别应用技术标准体系,制定人体生物特征识别应用的系统标准、测试评价标准和产品标准。
预计此项工作需要20~30项标准的支撑,“十一五”期间,按照轻重缓急的需求层次,争取制定5~10项相关标准。

    6.继续完善实体防护、电子防护领域的系统标准和产品标准。

    完成社区安防、停车库(场)安全管理、自助银行安全防范、防爆安全检查、实体防护、周界报警、无线报警、数字视频等系列产品标准和系统标准。
   “十一五”期间,争取完成20~30项相关标准。

    7.加强国际、国内合作。

    继续开展安防标准化战略研究,跟踪国内外标准化技术发展趋势、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积极配合相关行业(如智能建筑、IT等行业)开展安防技术的综合应用技术研究。

    六、“十一五”期间安防标准化工作的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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