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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科技局于 2006年3月27日至28日在吉林省长春市召开了“3111”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试点城市技术方案和实施方案的专家评审会。参加东北片区评审的试点城市包括辽宁省鞍山市、吉林省敦化市、黑龙江省大庆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和天津市大港区。
公安部科技局三处处长李明甫,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李东太,试点城市的公安局主管局长,科技处长,所在省省厅的科技处长参加了评审会。公安部邀请了全国安防标委会秘书长刘希清研究员、中科院陈龙研究员、公安部一所安防事业部房子河主任、广西区公安厅科技处张凡夫高工、南京市公安局科技处徐行速处长、浙江省厅技防办蒋乐中主任等六位专家负责对各试点城市的方案进行论证评审。
经过两天严格的论证和评审,专家组对我省鞍山市公安局的方案给予了高度评价。鞍山市公安局的方案遵循了“党委政府推动、先进科技引领、收益单位投资、市场规律运作”的原则,采用的是数字视频的组网技术,由运营商搭建基于网络的vpn视频专用传输平台,前端选点主要以公安机关为主。公安机关除了自身的各级监控中心平台由政府投资建设外,网络及前端设备建设所需的资金均由运营商和受益单位投入,大大节省了公安机关的建设费用。同时这个视频网是对外运营的网络,网络中涵盖了例如金融、交通、人防等行业部门,由专业的报警服务公司提供服务,收取一定的费用,来维持网络的正常运转。而网络对公安机关是免费的,而且授予最高的管理权限。这样既解决了自建网的经费不足问题,又节省了运行维护费用,同时网上的所有监控资源均可以实现全社会共享。
专家组一致认为,鞍山市公安局的方案设计较为全面,方案实现立足于公网,系统的建设、运营采取了市场化运作方式,方案重点体现了公安机关在打、防、管、控等方面的需求,提出了安防技术综合运用的理念,体现了大安防的概念,较好地考虑了公安专网和公共网信息交换的安全问题,整体投资不高,性价比好。同时专家也提出了该系统设计还要在数据与功能整合上、前端与公安网联动的安全性上以及无线接入方面进一步细化和改进。
公安部要求各试点城市的方案要结合专家评审的意见继续完善和修改,并报公安部审核之后,各地就可以按照设计方案进行系统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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