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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安防行业的规范化管理
中国安防行业网    2012-12-26 15:37:00    关键字:澳大利亚,安防行业      浏览量:

      全国范围规范化管理

      新南威尔士州于1997年制订了安防行业法案法规。澳大利亚安防协会认为,安防行业尚未做好自我规范的准备,而且相关法规必须覆盖所有安防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单独对安防行业实行许可证制度,可以起到一定规范作用,但决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因此,决定对安防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的品行审查,并使安防行业与新南威尔士警察机关建立起的一种合作管理关系,以便加强对该行业的规范化管理。

      在新南威尔士州,安防公司必须参加正规的安防行业组织,由这些组织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养和管理。虽然当时存在许多争议,但这一做法已被证明是切实可行,既巩固了安防行业的基础建设,又使相关各方都感到十分满意。新南威尔士州率先采取的这种合作管理模式,成为澳大利亚安防协会与政府管理机构共同合作并在全国竭力推行的规范化管理的基础。

      澳大利亚安防协会认为,在国内没有统一规范的安防行业管理机制,与联邦政府委员会的原则是相违背的。由于缺乏这方面的规定,导致各地区之间司法兼容性很差,缺乏全国性的安防从业人员品行审核,警察也没有建立一个中央登记机制,缺乏适当的标准化行业规范和有效的资格证书管理机制。

      在其它各州和地区,安防行业的管理法规十分混乱,甚至数量也极度不足。大多数执法机构最近实施了《国内行业竞争政策》,并对司法体制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但并未能借此机会弥补安防管理体制的漏洞并实行全国统一的模式。不过,人们还是注意到,安防行业法规的范围应扩大到电子行业等产品供应商。另外,任何安防行业管理机构要取得成功,就必须与安防从业公司之间发展高效率的合作关系。

      统一的安防行业许可证管理

      对于安防行业应实行统一规范的许可证管理制度。过去十年,人们逐渐认识到,应对安防行业实行全国统一的许可证制度。主要原因如下:

      应实现全国范围内的统一规范,在所有州和地区都应实行统一的管理,这将有利于提高效率、简化程序,并将解决跨地区的相互承认、司法兼容性和越界从业等问题;安防行业法律规范应包括所有相关行业,电子行业和锁具行业等相关产业都应包括在内;安防行业与管理机构应建立合作关系,通过政府批准的安防行业组织,管理机构可以与从业公司建立密切伙伴关系,安防行业组织可以负责管理顾客投诉、规范安防行业公司以及从业人员的许可证;提供安防产品和服务的所有公司,都必须是得到政府批准的安防行业组织的成员,安防行业组织将负责对许可证持有者进行独立的实地检查;应逐步完善与安防行业有关的一系列标准、规定、原则和协议;从业人员品行和许可证的中央登记体制;应成立一个高效经的安防行业委员会或咨询机构,包括政府相关机构、合法的安防行业组织、许可证颁发机构和工会等相关部门;制订全国性安防行业训练标准,以及资产保安训练规定和许可证颁发标准等。

      过去十年,澳大利亚安防协会积极主张建立统一规范的保安行业许可证制度。由于警察数量不足,澳大利亚政府根本无力满足国内在保安方面的巨大需求。因此,商业机构和私人家庭要求雇用更多的私人保安来保护人身及财产安全。但在这种转变过程中,也存在着滥用私人保安的可能性,为此澳大利亚安防协会希望能够未雨绸缪并及早采取应对措施。鉴此,针对私人保安行业,政府需要采取“相互规范”措施,建立一套更严格的标准、更有效的许可证管理制度和投诉处理制度。同时,当出现不良行为或商业欺诈行为时,应能够及时采取加以解决。

      安防行业日益复杂化

      在人力保安方面,包括私人警卫、人群控制员、私人侦探、商业代理,涉及使用武力、障碍等手段。在另一方面,还包括电子产品、技术安全顾问咨询、警报系统安装等。此外,为政府大楼、公司建筑物和公共区域操作电子监视系统的操作员,还有提供闭路电视、保险箱和电子锁具的公司等。另外,还有大量提供安防培训的教员、安防事务咨询人员和室内保安人员。

      澳大利亚安防行业不但规模大,而且仍然在高速发展过程中。在过去十年,安防行业的所有部门都得到了十分迅猛的发展。随着安防技术日新月异,安防产品的可靠性、灵活性不断提高,而费用却在降低。近十年来出现了一股潮流,即以电子产品取代传统人力安防。对大多数商业公司和家庭消费者而言,都有能力享受高档安防服务。

      闭路电视、出入口控制、生物技术和家庭自动化等电子系统,正在逐步取代商业和公共区域内的人力巡逻。必须认识到这种变化趋势。人们正逐步认识到,安防服务是一个专业领域,最好从专业公司外购而非自身承担。澳大利亚与其它国家一样,警察职能发生了巨大变化,部分最主要的职能开始向私人安防行业转移。私人安防行业从本质上来说,主要是预防犯罪性质的,但目前在所有领域几乎对其都有需求,而警察或志愿者却无法满足这方面的要求。

      澳大利亚安防协会主张实现相互规范

      澳大利亚安防协会认为,各地政府对安防行业的管理规范极不规范。应加大在这方面的研究力度,为修改相关法规及预测未来变化打好基础。其中,重点是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提供切实可行的许可证体系及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安防公司能够保持高水平的员工资质、专业水平和工作环境。实际上,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由管理机构与安防公司建立合作规范机制,通过一个结构合理、内容广泛的监督机构,使该行业自身承担起自我约束的责任。一套统一的体系必须不仅仅限于人力安防的范围。必须承认技术和电子安防产品的安装工人、咨询顾问和训练教官,也都有可能滥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因此必须处于资质审查的范围。

      由于恐怖主义日益猖獗,澳大利亚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这就需要制订更为一致的法律法规,以便更加适应政府、公司和社团的需要。长期以来,澳大利亚安防协会就主张实行高效的、合作的、透明的自我规范,这实际上也是任何行业的最高目标。不过,安防协会也承认,私人安防行业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首先能够提供最好的服务,并使公民对其怀有信心。

      由于安防行业的日益复杂性,在处理投诉问题上需要制订更完善的制度,以确保从业公司能够严格遵循各种标准、协议和从业规章。安防行业公司和警察登记机构之间建立合作关系,是达到这一目标的最佳方式。建立相互规范的机制,将使全国范围内逐步形成统一的私人安防行业规范体制。澳大利亚安防协会认为,这种做法必将提高行业效率、降低营业成本、减少复杂性。同时,这种做法还可进一步提高各个州及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执法兼容性。

      未来法规需要重视对技术性安防公司进行严密规范。安防行业的性质十分复杂,日益需要以先进

      技术取代人力保安。澳大利亚安防协会认为,安装报警系统、电子锁具和闭路电视的工人如果素质不高或居心叵测,就如同一名无能的或本身就是罪犯的保安一样危险。因此,这种电子技术装备的供应商或安装工应被纳入法律规范管理之内。有人可能以为提供技术装备的公司,同时也会提供人力保安,所以也就受到现有法律法规的约束。但是,实际情况并不全部如此。例如,车辆和住宅警报系统安装工和锁匠往往是专业人士,但并不提供全套私人保安服务,因此往往处于管理盲区之内。

      澳大利亚安防协会并不认为需要对某些不太重要的相关行业进行规范,如从一家五金店购买一把普通锁头或简单的报警器,或去一家小店复制一把钥匙。但该协会主张,当一名安装工可能十分了解客户的复杂安防系统并深知其内在弱点时,其所在的公司就应被纳入法律法规管理的范畴。该公司的职工应该经受严格的品行审查。

      澳大利亚安防协会认为,在对待电子设备安装工和操作员方面,应同私人保安一样要进行严格管理。不能因其是技术部门,就放松人员品行方面的要求。同时,这还涉及到就业机会的问题,因为使用电子技术安防装备,势必会对私人保安的就业产生消极影响。

      与安防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

      1.澳大利亚安防行业法令法规

      澳大利亚重视对安防行业的管理,联邦及地方政府制订了一系列较为详细的法令法规。

      在澳大利亚首都地区,有《安防行业法令,2003(ACT)》、《安防行业法规,2003(ACT)》。

      在新南威尔士州,有《安防行业法令,1997(NSW)》、《安防行业法规,2007(NSW)》。

      在北方地区,有《私人安防法令(NT)》、《私人安防(人群控制员)法规(NT)》、《私人安防(安防公司)法规(NT)》、《私人安防(安防官员)法规(NT)》。

      在昆士兰州,有《安防从业者法令,1993(QLD)》、《安防从业者(人群控制员行为法则)法规,2008》、《安防从业者(安防公司行为法则)法规,2008》、《安防从业者(安防官员——有许可证者——行为法则)法规,2008》、《安防从业者法规,2008》。

      在南澳大利亚地区,有《安防和调查人员法令,1995(SA)》、《安防和调查人员法规,1996(SA)》。

      在塔斯马尼亚州,有《安防和调查人员法规,2002(TAS)》、《安防和调查人员法规,2005(TAS)》。维多利亚州,《私人安防法令,2004(VIC)》、《私人安防法规,2005(VIC)》。

      在西澳大利亚地区,有《安防和相关活动(控制)法令,1996(WA)》、《安防和相关活动(控制)法规,1997(WA)》。

      2.在全国范围内加强对安防行业的规范

      2008年7月,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委员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对安防行业进行规范。重点是加强对私人保安的管理,确保保安人员正直可靠、精明能干且技术高超,逐步使安防行业从业资格证书可在不同州和地区之间通用。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委员会还决定,“警察和紧急处置部际委员会”应与“安防行业经理论坛”协商,争取于2009年尽可能地精简关于安防行业技术部门的管理条例,同时应就2010年实施全国性的安防行业从业资格申请制订出相关法规草案。

      澳大利亚各地方政府也不断加强对安防行业的管理。例如在昆士兰州,地方政府制订了《昆士兰安防行业从业者规则,2008》。主要内容是加强对安防行业新部门的管理,包括电子装备安装商、室内保安、安防顾问以及训犬员等。

      3.利用网络加强对安防行业的管理

      为提高对安防行业的管理效率,澳大利亚政府“公平交易办公室”开发出网络信息工具,可协助安防公司及从业人员更好地了解《安防行业从业者法规1993》。通过这种网络工具,安防从业人员可以了解修改后的法律法规、新的证件分级制度、如何办理证件及进行专业培训、证件申请程序及相关费用和表格等事宜。“公平交易办公室”制订了一系列相关材料,以帮助安防行业从业者了解他们的义务和责任。

      4.加强对闭路电视监控的管理

      鉴于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应用日益广泛,澳大利亚政府制订了《AS4806.4—2008—闭路电视—Part4:现有的遥控视频》。这个新的CCTV标准对产品的设计、安装、使用、操作和远距离监控作出了规定,包括远距离监控探测头、远距离监控交互式视频管理CCTV系统、远距离监控CCTV侦察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