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企业正确处理好同协会的关系
中国安防行业网    2012-12-28 10:41:00    关键字:安防企业,协会      浏览量:

      在规范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中,行业协会与企业是两种性质不同、功能互补的市场行为主体。其中企业是市场经济中最活跃的因素,主要职能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提供产品和服务,占有市场并获取利润;行业协会作为非营利社团组织,主要职能是根据国家法律和协会内部规约,制约和协调会员个体行为,为企业提供信息、研究、培训等方面的服务。

      安防企业作为行业发展的主体,安防行业生命力最终取决于企业的活力。因此,安防行业的发展最终以企业为重。

      同时,安防企业要以做好企业本职工作,重视生产和产品技术革新为重。安防企业在积极参与行业建设的过程中,要做到有的放矢,根据企业发展的阶段、企业实力有选择的参与行业建设及行业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避免出现由于企业“不能承受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