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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所有娱乐场所安装安检门
[来源] 新疆日报 [作者] 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 2009-3-3 16:49:00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获悉:乌鲁木齐市警方针对10月1日起公安部开始实施的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于近日下发《关于落实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并根据实际情况,新增两项内容:对娱乐场所及从业人员进行逐一登记、造册、备案、建档,并录入派出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禁止在娱乐场所举行任何形式的烟火表演。
    
     通知要求,对发生管理存在漏洞、形成安全隐患及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的娱乐场所,乌市公安局将追究辖区公安机关领导及责任区民警的责任。目前,娱乐场所备案登记已开始进行。通知规定,娱乐场所必须在显著位置悬挂备案登记证明,同时悬挂含有禁毒、禁赌、禁止卖淫嫖娼等内容的警示标志,标志应当注明公安机关的举报电话。
    
     此外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等设施,不得从事带有赌博性质的游戏机经营活动;从10月1日起,所有进出迪斯科舞厅的消费者必须接受安全检查。目前,乌市所有娱乐场所的安检门已安装到位并开始运行。迪斯科舞厅需配备两名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其中包括1名女性安检人员。
    
     通知还要求,娱乐场所一律要建立营业日志牗包括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责、内容、时间、地点及遇到的治安问题牘,由各岗位负责人及时登记填写并签名,专人负责保管。警方强调,营业日志应当留存60日备查,不得删改。娱乐场所应当安排保安人员负责安全巡查,营业时间内每两小时巡查1次,巡查情况应当写入营业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