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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来源]  [作者] 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 2010-4-6 14:37:00

  服务方向:科技型中小企业

  1.面向各种所有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中方控股;

  2.从事高新技术领域的研发、生产和服务;

  3.有研究开发能力,企业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30%以上;

  4.R&D经费占上一年销售总额的5%以上;

  5.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支持领域: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资源与环境、新能

  源与高效节能、高技术服务。

  2009年,重点项目支持主题选择了34个技术方向,突出在电子通信、加工制造、重点传统产业技术提升、重大疾病药物治疗以及减少环境污染、节能降耗等方面。

  直接资助项目:

  1.初创期中小企业创新项目(无偿资助,20-40万元/每个项目);

  2.一般创新项目(分为贷款贴息、无偿资助两类,含西部欠发达地区试点项目,50-100万元/每个项目);

  3.重点创新项目(无偿资助,100-200万元/每个项目);

  间接资助项目:

  1.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贴资金项目(40万元/每个项目)

  2.创业投资引导资金项目(包括两种股权投资方式:阶段参股和跟进投资;两

  种无偿资助方式: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

  申请时间:

  无偿资助一般项目(含西部欠发达地区试点项目):截止时间为每年12月15日;

  贷款贴息一般项目(含西部欠发达地区试点项目):截止时间为每年12月15日;

  重点创新项目:截止时间为每年6月15日;

  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截止时间为每年6月15日。

  推荐单位:

  1.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科技主管部门;

  2.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主管机关;

  3.其它省及省以下地方政府部门具备条件的,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等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并由科技部(管理中心)批准,也可以作为推荐单位。

  9年来,创新基金共受理40324个项目,共支持了其中的11980个项目的实施,支持总金额70亿元,平均支持强度58.5万元/项,吸引地方和社会资金4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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