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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山西省技防管理工作

  2010年,山西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在山西省公安厅党委和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的领导下,在山西省公安厅科技处领导的关怀和支持下,努力贯彻公安部相关领导提出的“一个目标、五项要求”,紧紧围绕厅党委提出的“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创一流”的跨越发展总体思路,切实提高公安科技对公安工作的支撑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做了以下工作:
  一、扎实做好安全技术防范基础性工作
  继续对山西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进一步规范山西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检测和验收工作。
  二、加强对视频技术应用侦查破案实战的技战法研究工作
  视频监控技术不仅具有发现犯罪、预防犯罪、威慑犯罪等重要功能,而且具有锁定目标、提供线索、固定证据、辅助审讯等拓展功能,已成为继刑侦、技侦、网侦技术之后公安机关战斗力新的增长点。结合科技处的工作职责,对照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应用工作的意见》中提出的任务要求,山西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有针对性的开展对“视频监控技术”的研究,2010年先后3次组织邀请省内从事刑事技术和视频监控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召开视频技术研讨会,提出了“视频技术的攻与防”和“视频勘查技术”的课题研究,加强了空间痕迹的发现、提取、应用以及勘查的方法、步骤、程序的推广应用,讨论视频技术在预防犯罪、打击犯罪以及侦察破案中如何更好发挥作用的问题。解决诸如“两抢一盗”案件等易消失现场、无勘查条件现场的勘查等问题。强化视频技术的证据运用,更好地发挥视频技术在诉讼中的作用。
  三、规范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
  根据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关于做好“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系列标准”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要求,山西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于2010年4月、6月和11月分别举办了3期全省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系列标准宣传贯彻培训班。各市公安局技防管理干部及全省安防工程企业的技术人员共500余人参加了培训。为保证培训班教学质量,培训班邀请专家对14个新发布“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系列标准”的条款进行讲解。培训结束时,全体学员参加了结业考试,考试合格的学员获得了全国统一制式的《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培训合格证书》。通过系统的学习和培训,参训学员了解和掌握了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系列标准,增强了做好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的应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了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今后山西省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积极推进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规范管理
  安全技术防范手段在预防、发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998年颁布的《山西省安全技术防范监督管理办法》对山西省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发展做出了积极指导。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繁荣,《山西省安全技术防范监督管理办法》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使公安机关技防管理工作有法可依,山西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对山西省人民政府第130号令《山西省安全技术防范监督管理办法》申请立项上升为条例,结合山西实际情况,做了大量细致的前期准备工作,拟定了条例的草案及起草说明,现已报省政府法制办,作为2011年立法的预备项目。
  五、组织筹备“2011山西安防科技产业博览会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用成果展”
  为加强公安科技强警建设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维护社会治安稳定,预防控制各类违法犯罪,规范安防行业市场,促进交流与合作,拉动山西省安防行业的发展,提高社会对公共安防的认知度和普及度,山西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积极组织筹备博览会的相关事宜。同时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宣传安防行业应用政策,对重点及新兴安防产业的热点、焦点问题展开交流,推动新技术、新模式、新思维散发,打造安防行业品牌,促进安防行业健康发展。
  六、积极组织各地开展报警与监控系统设施普查工作
  根据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全国报警与监控系统设施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各地开展报警与监控系统设施普查工作。对2010年10月1日前已经建成并使用的报警与监控系统进行全面的普查,摸清底数,建立健全报警与监控系统的长效管理机制。


  (资料提供:山西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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