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对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部门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经2011年12月8日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协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部门核准之日起生效。
资料下载: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