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医护权益 山东医院诊室引入视频监控
中关村在线     2012-5-22 10:20:00     关键字:医患关系,视频监控      浏览量:

      保医护权益,医院诊室安监控

      近期,哈尔滨杀医案、北京等地医生被刺事件引发医护人员对自身安全的关注。卫生部、公安部4月30日联合发出《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今后,医闹、号贩将受治安处罚直至被究刑责。记者获悉,为在医护人员受到伤害时能及时取得证据,一些医院已在急诊等重要地点安装监控摄像头,同时对医护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要求医护人员注意自身安全。

      医护人员被打骂,医院提醒注意安全

      “我们很心寒,竟有三分之二的网友支持哈尔滨医生被砍案件中行凶者的做法。”济南儿科医生郭女士告诉记者,她们每天都在巨大压力下尽力做好自己的工作,但仍有很多人不理解。

      一位急诊科医生坦言,在急诊,几乎每名医护人员都被患者打过、骂过。“我们只能忍耐。”他说,一次两名醉酒的患者把急诊怀孕四个月的护士堵在屋里,因为惊吓,最终导致护士流产。

      “现在,我们医护人员普遍缺乏安全感。”驻济一家三级甲等医院的负责人说,他们在事件发生后,还开了一次专门会议,为医护人员提供心理辅导,提醒大家注意安全。

      为求保护,医院走廊、诊室装上摄像头

      “因为被打骂事情时有发生,我们为保护自己的医护人员,只得安装更多的监控设备。”一家医院急救中心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他们在走廊和诊室,都安装了摄像头。

      大部分患者都是配合治疗的,但也有个别患者会闹事甚至打人。“被打了,如果没有录像等证据,医护人员根本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该负责人说。

      山东省要求医院完善治安机制

      “目前,医患纠纷上,我觉得有时候是一些社会矛盾被转嫁到医生身上。”山东省立医院东院一位医护人员告诉记者,这需要国家层面设立相应的医疗纠纷调解和监督机制,保护患者的同时,也保护医生的权益。

      今年3月,山东省卫生厅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与综治、公安、司法、宣传等部门协调配合,推动以人民调解为重点的医疗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医疗机构要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医院内部治安保卫保障机制和工作机制,在醒目位置张贴省卫生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通告》。